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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内地金融合作 前景与问题

http://www.CRNTT.com   2009-07-24 10:58:14  


 
  (六)借鉴香港经验,完善对外资金融机构监管

  第一,完善对外资银行的监管法规,规范外资金融机构在国内商业银行的股份购买、转让和推出。

  第二,控制外资银行进入速度。(1)控制外资银行来源国及分支机构数量。(2)对外资银行严格审批。(3)采取对等原则,以利于中国商业银行的对外拓展。(4)参照香港银行的经营牌照制度来控制从事不同业务的外资银行的数量和规模。

  第三,应制定《外资金融控股公司参股国内金融企业管理办法》对外资金融控股公司在国内经营业务进行全方位监管;应制定《外资金融机构从事数据外包业务管理办法》,允许国内中小商业银行直接利用国外商业银行在中国建立的数据处理中心和账务处理中心,避免重复投资。

  第四,引入香港国际金融监管的经验,加强对外资银行监管的国际合作。

  (七)加强金融监管合作

  第一,监管重点有所侧重。新兴市场在金融创新方面较发达市场落后,中国内地由于金融市场尚未完全开放,从金融危机中汲取的教训也有别于发达经济体,关注重点在如何推动金融创新和如何规划金融开放。而香港的金融创新则在加强监管,管理金融创新的风险,确保其金融创新能提高资金融通的效率。今后两地需要加强传统控制风险的做法,通过质量审批和市场审批,加强对金融衍生产品监管。

  第二,内地可借鉴香港监管经验,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改革监管体系与完善监管法规条例。

  第三,共同监管人民币业务。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建立人民币业务审批制度,规定业务范围,按资信状况和资本实力分别颁发离岸业务牌照和有限牌照。

  第四,加强反洗钱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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