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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鞭刑:披着法治外衣的野蛮酷刑 | |
http://www.CRNTT.com 2013-02-02 09:17:49 |
百度一下 现代新加坡的鞭刑是用宽板藤条打,打的部位以臀部为主,不会一次全部打完,打完第一下,就会有人来给你涂抹止痛膏,过几天再打第二下,再涂,以此类推,直到6下全部打完,估计身上会留下一辈子消不掉的疤痕。 “无条件”的反对 历史倒退有违法治精神 @民警心无尘6:真这么说的?不可!与法治精神、保护人权的要求相悖,惩罚与教育相结合是我国刑罚的原则! @西瓜脸哥哥:肉刑是刑罚制度落后的表现…… @浮沉的兄弟1987:擦,这绝对是馊主意。想回到古代啊…… @吃丸子不:呵呵,就怕最后不知道都打谁身上了。有事先来两鞭,看你以后还敢不敢有事。 @潇洒小不懂:什么样的犯人才要用鞭刑?请解释。假如你被误认为是小偷被抓了,警察逼供鞭刑,你招吗? @芋头老参:不要以为新加坡的东西什么都是好的,对人的尊严的践踏有啥可学的?要是真想那样,不用舍近求远了,咱们老祖宗给犯人脸上刺金印的手段是否也应该恢复呢? “有条件”的支持 贪官酷吏不鞭不行 @挡不住一片天:好主意!如果一视同仁就可以!帮中国人改改陋习和劣根性。 @笑如夏葵:赞成引进鞭刑,但仅用于杀人、强奸、抢劫还有贪污腐败等引起人民公愤的恶性案例,特别是贪污腐败不鞭不行。 @作家宋耀辉:中国应该对贪官酷吏使用鞭刑。 @烹炒煎炸:其实这种做法只是观念不同而已。他依靠的是行为主义条件反射的原理。这个还能接受。 据南方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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