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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营经济的危机

http://www.CRNTT.com   2010-04-03 11:34:22  


 
国务院转发国资委的一个指导意见架空了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36条

  2003年还发生了一件大事,就是成立了国资委。国资委成立之后,就提出要把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原来是放小,2003年以后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调是抓大。做大做强,一个标志性事件是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资委的文件,《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这个指导意见里面明确提出,七大领域,国有经济国有资本要绝对控制;另外九大领域,国有资本要有较强控制力。意思是这些领域,我们围一个篱笆,我们在里面玩,你们出去在外面玩。这个不是玻璃关系,这是一个钢铁般的围墙。这个文件出台之后,很多经济家就批评这个,许小年当时连续写文章批评这个,指出这是一个严重的倒退。实际上这个文件的级别比较低,是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这么重大的决定,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也是很不正常。恰恰是这样的决定,由一个实质性的国务院的部委在操作,所以在实践当中,把2005年出台的《关于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若干决定》就是“三十六条”,十五大及1999年《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都给架空了。当时我们强调两个毫不动摇,十五大是民营经济发展很重大的事件,就是确定了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所有制基础。但到了2006年,所有关于发展民营经济发展多种所有制以及中央部署的市场化改革的进程,遇到了严重的问题。

国有企业用行政手段达到绝对控制力和较强控制力

  怎么达到绝对控制力?怎么达到较强控制力?实际上用的是行政垄断的手法。我们知道,垄断有三种类型,一种是市场垄断,像微软通过竞争,通过它强大的技术优势,最后形成市场的巨头地位,即使是市场垄断,各个市场化国家都是反对的,都是有《反垄断法》来约束市场的垄断行为,受到很严格的限制。《反垄断法》被一些市场经济国家认为是市场经济的“宪法”,市场经济的灵魂和核心的要义是公平竞争。市场垄断是在市场竞争当中慢慢形成这种垄断,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也有办法规定,比如说进行分拆等。第二种垄断是自然垄断,比如说铁路、下水管道,因为它投资的单个性,不适合多种竞争,形成自然垄断,自然垄断也有专门的机构进行管理和规制,也要进行分拆,或者说它的价格和服务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比如说有各种各样的听证会来决定它经营的大事情,与消费者有关的事情。第三是行政垄断,所有的国家及市场化国家都反对这种垄断,但是我们七大领域的绝对控制力、九大领域较强控制力都是依靠行政垄断的手法。我刚才举了那么多的例子,直到现在做的十大产业振兴的规划,还是要用行政手法,还是政府的力量在主导,不是市场竞争的结果。我看到清华大学一个教授的文章写到:在这样一系列政策规定之下,出现了2009年的“单见国企笑,不见民企哭,危机到来时,水火两重天。”民营经济的困境就是这样形成的。民退是国进的一个必然结果,国有经济做强做大,不断攻城掠地,民营经济生存的空间自然受到挤压、排斥。

为什么出现严重的国进民退?首先是改革国有经济的理论不够彻底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严重的国进民退局面?我觉得首先是我们的理论不够彻底。我们经济体制改革尤其是国有企业的改革,没有一个很好的理论来指导,没有一个比较彻底的理论来指导。发展民营经济好像有一些很正当的理论,但是怎么改革国有企业?现在的理论基础还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公有制为主体的理论存在一天,国有企业的改革就无法进行有效的推进,民营经济的发展也必然会受到限制。

  什么是主体?51%是不是主体?超过一半是不是主体,或者超过70%就算主体?如果说民营经济的发展要超过49%呢?就必然会对它进行压制;假如70%是主体的话,民营经济永远只能在30%这样的范围内发展。所以我们看到山西煤炭企业的重组,就是这样一个理由。民营资本的比重不能超过29%。但事实上,我们国家没有一个经济发达的省份还是国有经济为主体。改革开放以后,发展最快的四个省份是广东、江苏、福建、浙江,这四省为什么发展得快,因为民营经济比重上升得快,这四省的民营经济比重均超过80%,这是从省来看的;如果从县来看,更是这样,改革开放以前,辽宁是老大,号称“辽老大”,因为辽宁一五、二五期间国有企业的投资非常多,国有经济为主,可现在辽宁到了十名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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