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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浩在“性奴房”专设通风系统。 |
“洛阳性奴”离奇大案一出,震惊全国。三个关键词更如炸弹般引爆公众强烈反响——“公职人员”、“追查报料”、“国家机密”。有人在酒店质问报道该事件的南方都市报记者纪许光,无非就想“吓唬”他,让他停止“追踪报道”。我们不禁想问:拿“国家机密”质问记者,到底是想吓唬谁?
首先,我跟纪许光是朋友,在烟台有过面聊接触,从他的为人和他对新闻的执着分析,他一定不会被吓倒。昨日问到“性奴”案,纪许光告诉我,他是采访洛阳电视台记者李翔遇害事件时,偶然接到报料才得知“性奴”案的,他很震惊之后就发誓要让公众知情,于是他就“深入”调查了,不料遭到质问,采访当地政府人员也被拒绝。可以肯定的是,洛阳公安局还是很配合的,表示将给他提供做大的人身安全保护。
但,有一点不能忽视的是,即使有了警察保护,纪许光还是被质问被要报料人信息了。我们又想问了:当地非常渴望尽早知道到底是谁报的料,是要保护他还是“报复”他?“性奴”案的确刺痛了国人神经,更激发了当地人恐慌,但用上纲上线的“国家机密”,到底想吓唬谁?是报料人,还是像纪许光一样的记者?
其次,从三个关键词中,可清晰看出三者的关系——正因为“性奴主角”是洛阳市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李浩,正因为纪许光记者是“偶拾”事件且报道到了全国,所以不得不用“国家机密”喝退。可是,这真是所谓的“国家机密”吗?我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明确指出,“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根据规定,我们可以清晰看出:无论哪件事要称为“国家秘密”,必须具备两个基本前提,一是实质上的“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二是程序上的“依照法定程序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