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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负之争,会不会让糊里糊涂的纳税人变清醒
http://www.CRNTT.com   2011-09-22 22:17:41


  近日,福布斯2009年发布的“中国税负痛苦指数全球第二”再次被热炒,并引发一场激辩,争论焦点由中国税负究竟高不高,延展到了是否让人“痛苦”、为何“痛苦”的阶段。(9月21日新京报)

  这又有点“无事生非”了。关于税收那点事儿,老百姓是不太了解的,尽管税收也有关国家法律,但普通百姓对此的了解肯定没有刑法清楚。除了那些开店办厂的,很少有人与税务机关直接互动。就算“个税”与各人收入挂钩,但还有不少人连纳税的资格都不具备。因此,拿税负来说事,会不会又一次唤醒了原来糊里糊涂的纳税人,变成了一次税法普及教育?因此,“争论焦点由中国税负究竟高不高,延展到了是否让人‘痛苦’、为何‘痛苦’的阶段”,简直就像一次税法的启蒙,而关于税负痛苦之争,必将会吵醒懵懂的纳税人。

  尽管中国的老百姓现在也偶然会用“纳税人”自居,但纳了多少税,怎么纳的税是不很清楚的。但通过“税负痛苦之争”,才意识到自己在日常消费中,已经承担了多项税收,而且其中还有重复征税。按照某物流公司的说法,“公司每年因为重复纳税的款额近百万元。那些多出来的成本,至少要抬高10%的运费,最终会由消费者埋单。”如此一算,老百姓还真成了“纳税大户”。

  这一“唤醒”不知是不是好事?如果以“纳税大户”的姿态看来自财政部的数据:今年“前8个月全国财政收入74286.29亿元,同比增长30.9%。由此测算,今年财政收入将突破10万亿。”除了感到光荣之外,可能也会纠结于一些义务和权利的问题。在公民社会下,公民纳税首先具有个人委托国家代为完成自己所必须而又无力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性质,也就是说,纳税人是在为自己纳税。如此,税收就是政府和公民达成的一个契约,它以政府向公民提供公共服务产品和承诺保护公民财产权为前提的。从这个意义上说,财政收入增速30%、10万亿无疑触动了不少人的神经。这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税负水平高低不是问题的重点,重点是纳税人是否感受到了财政收入增长带来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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