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记者提起村民唐殿忠家九年前的一桩遭遇,李明占至今还记忆犹新,同时哭笑不得,“因为这事实在是太离谱了!”九年前的夏天,李明占受托转交村民唐殿忠家一份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通知,称唐的儿子唐建敏因犯抢劫罪,被执行死刑,让家人前去领尸。“当时唐家没人,也就无人去领尸。”李明占说。不料,一个多月后,已经“死”在宜昌的唐建敏居然回家了。(9月20日新快报)
英国文艺复兴时期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曾经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判决,其恶果相当于十次犯罪。”司法机关应该以真实的法律事实对案件依法作出正确的判决,这样的判决结果一定是铁案;以不真实的法律事实作出任何的判决结果的案件,一定是错案,甚至是冤案、假案。
对于“复活”案件,相信大家应该不陌生,去年就曾经发生过类似的事情。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人赵作海,在11年前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捕入狱。11年后,被害人赵振晌居然“复活”回到家中。2010年5月9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认定赵作海故意杀人案系一起错案,宣告赵作海无罪。此事一出,备受关注,很多人称其为“畲祥林案”的翻版。
不知道巧合还是偶然,6年前真实版的“畲祥林案”是湖北的,今儿“枪决九年后死囚还活着”也是湖北的。2005年的一天,“死而复活”的妻子张在玉,让“谋杀妻子”入狱11年的畲祥林,终于看到了监狱外的阳光,错案得以平反。然而6年后的今天畲祥林可能不知道他的湖北老乡也正在发生一起离奇案件,枪决九年后死囚居然还“活着”。唐建敏这个曾经由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由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的死刑犯,已然娶妻生子,一家人常年在北京打工。那么被顶替枪决的又是谁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