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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王朝被押下法庭时,向旁听席上张望寻找母亲。 |
没有人知道那个名叫王朝的年轻人究竟是否真的抢劫了,也没有人确切地知道,司法机关付出的代价能以何种方式挽回。真相或许还在路上,公正与正义也还是一种期待。
9月9日凌晨,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河北保定“王朝抢劫案”重审有了结果,保定市北市区法院判决公诉机关指控王朝犯有抢劫罪的罪名成立,判处王朝有期徒刑13年。这与王朝案在一审时的刑期相同。这就意味着,“王朝抢劫案”在受到公众强烈关注、并经过多次审判之后,仍然维持了最初的结论。
“王朝抢劫案”发生在2006年8月,之所以数年后被发回重审,与一位叫做李刚的“名人”有关。李刚之子李启铭驾车撞死大学生之后,身为保定市公安局北市区分局副局长的李刚成了广受诟病的“公众人物”。于是,当一桩抢劫案的犯人指控李刚刑讯逼供制造假案时,自然引起了舆论的注意。在这样的背景下,河南省高院指出“王朝抢劫案”存在14个疑点,让这起本已定夺的罪案重新进入了审理程序。
“王朝抢劫案”存在诸多疑点,这在以往的新闻报道中已有过详细的讲述。法院在重审中对这些疑问有所澄清,但人们对判决的疑虑反而加深了,这是一个很奇怪的现象。比如说,公诉人承认此前审理中公诉方提供的证据存在36处“瑕疵”。这些有问题的证据虽然名之曰“瑕疵”,但谬误之严重,其实足以让整个案件处于极为可疑的境地。而就是在这些错误证据的基础上,法院曾经判决王朝有罪,其后的再审又犯了程序错误的问题。也就是说,此前公检法机关所做的一系列侦查审判工作,基本上都是用错误垒成的。这样一起诡异的抢劫案,重审竟然还能维持原先的判决,也算得上是不可思议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