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京华时报》报道,今年,安徽铜陵在全市范围内开始撤销街道办事处,减少管理层次,优化管理结构,提高管理效率,强化社区的功能,把管理中心下移到社区,使社区管理到人、到物、到事、到位。民政部并拟在全国范围内撤销街道办,强化居民自治。
笔者以为,这样做,还是得改回来,因为,强大的官僚机器,早就将所谓“社区”变成了最基层的政府机构,而非居民自治组织,虽然在名义上,社区是居民自治组织。
明眼人都知道,目前中国城市的管理层级为市、区、街道、社区,机构重叠、层层加码,市区街道三级大多为公务员系统,享受着较高的收入,但在社区,由于在法律意义上是“居民自治机构”,而非政府或政府派出机构,所以,其工作人员未能享受公务员待遇,但是他们的工作性质,其实与公务员一般无二,而且,“上面千根线,下头一根针”,大量的事务,最终还是落到基层的社区工作人员头上,大量的“上级布置任务”占据了其工作的中心与重心,要求他们搞“居民自治”,只是停留在纸面上。
以媒体曾报道的“北京石景山区鲁谷社区”为例,2003年,这个社区成立时,遵循“小政府、大社区,小机构、大服务”的模式,精简机构,把过去由政府直接管理的部分社会事务交给了社区自治和社团组织,希望由此甩掉政府的部分职能,真正成为自治组织。但到了后来,很多机构都被改了回来,因为上级下达了各种任务,鲁谷社区的工作人员只能“跟着任务跑,围着考核转”,离过去改革的初衷“居民自治”越来越远。
问题所在就是日益复杂的行政化和官僚化,即使撤销街道一级,在今后的日子里,所谓的“社区”,其功能会膨大成街道办一样,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因为,上级永远存在,会一直给你任务,任务完成就不错了。(时间:9月5日 来源:武进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