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 
居民自治不是简单撤销街道办
http://www.CRNTT.com   2011-09-07 21:17:47


  街道办,这个存在了50多年的行政机构,已经彻底退出了安徽铜陵市民的生活。减少管理层级,社区事务实行居民自治,这一改革模式也被总结为“铜陵模式”。民政部基层政权司副司长王金华表示,街道办取消是一个趋势。

  改革的愿景十分美好,创新社会管理,推进社会建设,确实需要从体制、机制上有些突破;驱动力也强劲,铜陵市自不必说,安徽省、民政部均给予了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可以预见,这一尝试终将在中国基层政改的历程上留下浓重一笔。然而,既然是试点,有关各方仍需继续密切关注实际运行中出现的种种问题,特别是要避免“一刀切”式的推广,不要把居民自治简单理解为撤销街道办。

  在城市现行的权力结构中,街道办属于政府行政的末梢,直接承接市、区下达的任务,担负政府对基层社会的公共管理职能,并对接居民社区。可以说,街道办存在的“利”和“弊”,均系于此。街道办与区级部门的职责分担不清、权属关系混乱乃至沦为简单“二传手”的尴尬地位,固然可以视为被撤销的直接理由。不过,撤销之前,似乎必须要厘清一个问题,即这些弊端是如何产生的?

  其实,行政权力的集中、强化取向,并非一个小小的街道办能够承担。市、区两级政府下达的任务、考核,街道办不可能拖延、否决,更不可能以居民的意志来扭转、改变公权力的意志。而重管理、轻服务的行政秉性,也不可能完全将板子打到街道办身上。基层街道办直接感知来自上级和居民的双重压力,上级的指令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而民众的诉求也需要满足,在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之间,街道办左右为难。尤其是,这些冲突并不会随着街道办的消失而自动消失。 


【 第1页 第2页 】 


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网移动版 】 【打 印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社微信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