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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街道办,强化社区自治不是简单“割尾巴”
http://www.CRNTT.com   2011-09-07 21:16:14


  据报道,民政部基层政权司副司长王金华认为,街道(街道办事处)将大量的工作交给社区,直接导致居委会(社区)行政化严重,“居委会成为政府的腿脚,自治的功能大大弱化”。

  其话语的背景是,安徽铜陵市试点撤销街道办事处一年后取得良好效果, “铜陵模式”即将在安徽全省推开。民政部也在总结铜陵改革效果,如果评估效果好将会在全国推广。王金华认为,“铜陵模式”是城市管理中革命性的一种变革,但不管能否全国推广,撤销街道肯定是一个趋势。

  在过去两千多年的历史中,中国行政区划的基本单位是县,广大农村基本上是乡绅自治。新中国建立后,政府在农村建立了乡镇一级派出机构,而在城市建立了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管理层次,这种构架带来了一定程度的臃肿现象。

  街道办事处是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属于城市最基层的行政区划,下辖若干社区。街道下面的社区尽管不属行政区划和行政机构,但由政府承担经费,因此,街道也自视为社区的上级领导并委派工作。近些年随着城市化的推进,不断有乡镇并入市区后,大部分改为街道,因此,街道数量不断膨胀。

  街道的工作主要是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管理计生与流动人口工作,以及公共卫生、民事调解等。当街道只起“二传手”的作用,把这些职能工作推给社区的时候,社区没有手段、没有服务资源、没有财力应付得了。两者重叠的管理职能,导致有能力的不管,没能力的管不了,社区管理与服务的效率很低。而且,这种复杂的管理层次导致信息失真的可能性很高,社会的诉求得不到及时反馈,信息上下的交流被过多的部门所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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