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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失败 警方应正视 公众要宽容
http://www.CRNTT.com   2011-09-02 21:13:15


  南京发生劫持人质事件,媒体的说法与警方出入很大。从媒体逐步披露出来的处置过程来看,第一次开枪打中人质,25分钟后,再次开枪才打中劫匪。据媒体采访有关专家说,公安机关处置劫持人质行动中,确保人质安全、避免激怒劫持人,是最起码的要求,警方第一次开枪,没有击中劫匪,却射到人质的面部,是典型的失败行动,并很可能因此激怒劫犯,危害第二名人质生命安全。显然南京的人质劫持事件,不能说是“安全解救”,而是一次失败的解救行动。

  除了误伤人质,出警迟缓也倍受质疑。媒体报道,当日12时30分,大巴抵达收费站,收费员迅速向警方报告,并藉口刷卡机维修滞留了这辆大巴,但直到40分钟后,才来了两个交警,其后特警才陆续出现。记者查看地图发现,距离最近的派出所约有6公里、浦口区分局约有12公里。而据警方透露,8月30日12时许,接到宁波警方通报后,南京市公安局局长亲自部署指挥,并迅速调集警力开展布控工作。如此的“迅速调集警力”,让人不敢恭维。

  面对失败的解救行动,警方一直遮遮掩掩,对受伤人质的家属说是打伤人质与歹徒的是同一枪。须知现代通讯发达,媒体众多,人们早已知道第一枪打伤的是人质,25钟后的第二枪才打伤歹徒。如果真的是一个穷凶极恶的歹徒,人质早就命赴黄泉了。警方的遮掩,只会使自己面对公众的质疑时更加被动。

  面对失败,警方须正视,公众要宽容。暴徒劫持人质这样的突发事件,本身就复杂多变、是不可控因素众多的高危场面。不仅劫持者精神高度紧张,现场的警察也同样如此,处置起来,任何人都不可能保证百分之百的成功,出现失误也在所难免。关键是警方在处置出现失误或失败后,应认真总结吸取教训,勇于面对失败,敢于承认失败,不要以谎言掩盖真相,那样不会得到群众的谅解,更不能为今后处置类似事件提供有益的借鉴。大众也要宽容,警察是人不是神,他们的工作中也会出现失误,不能对他们求全责备。如果我们要求警察的工作任何时候,特别是在那种高度紧张复杂的劫持人质事件中,都要做到十全十美,那最终的结果就是没有人敢作为!(时间:9月2日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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