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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纠结的“月饼税”
http://www.CRNTT.com   2011-08-29 19:21:06


  有些事情,真是应了一句广告词——“一切皆有可能!”比如,你能想到中秋节之际单位给员工发月饼,你还要为月饼缴纳“福利税”吗?但现在人家税务官员已经抬出法律说,的确要依法纳税的!

  据昨日《法制晚报》报道,一个月薪4000元的公司职员,价值300元的月饼被计入月薪计税后,大概要为这一盒月饼缴45元的“月饼税”。而收入在6800元左右的白领,原本只需缴720元的个税,但因为这盒300元的月饼,收入超过7000元,就要按照20%的比例缴个税,需要缴纳1020元的个税,其中要为这盒月饼掏60元的个税。不少白领纷纷表示庆幸,称还好公司发的月饼不算太贵,不然要为一盒不需要的月饼缴上百元的税就太不值了(编者注:此计算方式未按9月1日起实施的新个税起征点计算)。

  凡是单位逢年过节时发什么柴米油盐、月饼糖果的人都知道,羊毛出在羊身上,所谓发来发去的福利,虽然号称带一点文化和人情味,但要冷酷一点想,这还不都是员工自己的钱?而且,这些钱是单位替你做主,员工连讨价还价的余地都没有。要不然,大家拿着自己的钞票,有几个去买那几百元钱的月饼?

  所以很多人想,既然单位非要充满人情味地替我们做主,不要也没办法,那就要吧。但现在税务部门却又急不可耐地跳了出来——单位做主了不说,就是单位买月饼时,想必也交了消费税或增值税,税务部门还要斜刺一刀,再计入个税,两重打击之下,真让人彻底来个透心凉!想想拿到这样的月饼,就觉得窝囊万分,哪里还有心思一边吃它一边赏月。

  而且,月饼税只是税务部门眼里的一项,他们的官员和研究员还说,公司发给个人的手机费、报销的汽油费,都要计入个人所得。还有就是公司组织员工“一日游”之类的也要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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