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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布要跑赢“47号假文件”
http://www.CRNTT.com   2011-08-16 13:40:20


  47号文件是假的!前天,央视还在报道国税总局调整年终奖征税规则,避免“多劳少得”。昨天,国家税务总局就在官网紧急辟谣:有人盗用国税总局名义,对外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2011年47号)。此前,这则假文件已“疯跑”了至少两天。

  事实上,在《个人所得税法》修订之后,国税总局于7月29日公布了《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46号)。46号文件是“真李逵”,47号文件是“假李鬼”。假文件标明的公布日期是7月31日,但国税总局网站上并没有这个文件,不过“47号公告全文”,却能在一些法律网站上找到。

  在记者的查证中,最先报道这份“47号文件”的很可能是广东某媒体,13日其发表题为《年终奖个税计税方式将修改避免多发1元多缴2万》的文章称: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制定并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2011年第47号)中提供了两种年终奖所得的计税方法。之后,包括央视、新华社在内的众多媒体,都在不同程度上转发了这篇报道。

  细究之,“47号假公告”是篡改了国税总局1994年89号文件。真实的89号文件被移花接木,加入两段对各种名目奖金、年终奖征税的内容,成为“47号假公告”。且篡改的内容行文尚属专业,掺在真文件中,足以鱼目混珠。

  这是一起近年来罕见的新闻乌龙。目前尚不清楚谁炮制了47号假文件,伪造政府文件者必须被追究法律责任。但还有谁该对这起乌龙事件负责呢?

  首先自然是媒体把关不严,有人会问:何以记者会相信未出现在政府网站上的假文件?这自然与记者识别、考证能力欠缺有关。然而要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也得谈谈政府信息发布迟滞的老问题。本来网络技术的运用,大大提高了信息传播效率,大大降低了公民获取信息成本,但一些政府部门却吝于及时、充分公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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