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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门何以成为“化解部门”?
http://www.CRNTT.com   2011-08-15 19:59:36


  云南省曲靖市8月13日晚向媒体通报“云南省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剧毒工业废料铬渣非法倾倒致污”事件。通报称,此次污染共造成77头牲畜死亡,未造成人员伤亡,未对饮用水安全造成影响。污水经过拦蓄解毒,未直接排放珠江源头。2名倾倒废料的嫌疑人已被逮捕。(8月13日中国广播网)
  在网民舆论的强烈关注下,“云南铬渣非法倾倒致污”事件的真相正慢慢象“挤牙膏”一样一点点地挤出来。曲靖市8月13日晚向媒体的通报中承认,确实有5000余吨剧毒工业废料铬渣被非法倾倒(茨营乡1车、三宝镇40车、越州镇100余车,共计5222.38吨)。
  
  而之前,云南环保厅关于“偷倒铬渣只有1000吨,仅当地一个死水塘中100立方米水受污染”的表示却还言犹在耳。
  
  显然,当地政府是想企图借上级环保部门的表示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然而,由于网友董如彬的爆料被媒体记者调查基本属实,才不得不承认有5000余吨剧毒工业废料铬渣被非法倾倒、有77头牲畜死亡、有近3000立方米受污染的水被拦蓄了起来了。
  
  中国不少地方的环保部门,除了只知道收费与授予“环保”标志外,还有个重要的功能就是在发生环境危机时,成为政府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化解部门”。比如,某条河污染严重,环保部门会说“对饮用水影响不大”;某地化工厂爆炸,明明空气污染得把周围的人的喉咙都熏坏了,当地环保局却还说“未影响空气质量”;而某工厂大量氨气泄漏,现场弥漫着浓重的氨气,环保部门更是竟然也可以称泄露气体没有毒性只是比较刺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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