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厦门远华走私案”的重要嫌犯赖昌星,在逃亡12年之后,即将被加拿大政府遣返回国。赖昌星案的司法程序将如何重启、将获何种罪名、量刑又将如何等问题都将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会不会判处死刑?
2007年2月13日,中纪委副书记干以胜回应了“赖昌星归国”各种质疑,明确表示,我国已承诺不判赖昌星死刑,包括不判处他立即执行和缓期执行。外交部发言人也重申,在遣返赖昌星问题上,中国的立场没有变化。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倪寿明也表示,承诺不判处赖昌星死刑,是国际合作途径缉捕赖昌星的必要条件,这种做法与司法是否公平没有任何关系。
但如何量刑,除了法院方面的司法考量,中国政府与加拿大政府之间的交涉也会影响到赖昌星的最终量刑。在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刑法专家曲新久认为,赖昌星犯有走私和行贿两项罪名,如果这两项罪名成立,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最高会被判处无期。
但是,认为赖昌星罪与非罪尚未判定的人士大有人在。在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黄风看来,赖昌星被遣返回国之后,会否被判有罪,尚未可知,即便被判有罪,量刑几何现在都很难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