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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境外投资亏损将被追责 |
随着中国企业境外投资业务品种增多,亏损资金的数额随之开始攀升。然而,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因缺乏明确管理办法及问责机制,央企所造成的亏损最终多由国家“埋单”。为改变此局面,近日国资委接连下发两文,加强对境外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另有消息指出,当前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部委正联合起草文件,共护国有资产安全。(7月3日中新社)
在巨亏成为现实的时候,现在进行的任何动作,都是亡羊补牢之举。而亡羊补牢的关键有两点:一是看时间,二是看力度。
事实证明,连续多年来,我们每年都失去很多的“羊”,而每一次,我们都是用全民的资产埋单了。就这样,我们的国有资产前仆后继,在海外被吃掉。而直到现在,作为主管部门的国资委才宣布出手整治,这反应是不是也太慢了点呢?
而在力度上,我们的境外国有资产管理,从来就不是真空。此前,已有两个规定,一个是1999年颁布的《境外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一个是1996年颁布的《境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但现在,这两个规定被界定为不适应发展形势,从而被新规所代替。那么,如果从另一个侧面理解这个问题,是不是表示以前的规定都不算数了,以前的巨亏谁都没责任了,一切又都将重新开始了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