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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自动扶梯安全等同“公共安全”
http://www.CRNTT.com   2011-07-07 11:45:15


  只就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而言,7月4日发生在湖北随岳高速公路的追尾事故也许更应该引起社会的关注,该事故致23人死亡,29人受伤,3人重伤。但事实却恰恰相反,有微博统计数据为证:昨日,在微博上关于电梯逆行的话题量高达百万;而随岳高速事故根本没有进入话题排名。究其所以然,并非大众轻重颠倒,而是就新闻价值来说,相比于屡见不鲜的交通事故,北京地铁扶梯逆行致人死亡事件,显然更具有新闻性与本地关联性。即以杭州来说,事故发生在北京,但面对这起事故,杭州人很容易就把思绪从北京拉回到杭州,因为在杭州,这样的电扶梯相当普遍——有的电扶梯高而且长,有的电扶梯经常摩肩接踵;杭州的电扶梯存在不存在安全隐患?安知类似扶梯逆行的事就不会在杭州发生?

  毫无疑问,北京地铁电扶梯事故,给包括杭州在内的其他城市的电梯安全敲响了警钟,相信在最近几日内,各地都会有一波针对电梯尤其是电扶梯的安全检查。但应明白,北京这起电扶梯逆行致人伤亡事故并非首例,如去年12月,深圳地铁1号线国贸站一上行自动扶梯也突发逆行,致25名乘客受伤,当时也引起全国性的关注,甚至有院士将其引为“地铁大跃进”弊端的一个佐证。可见这样的事故作为警钟的意义相当有限,并不足以避免下一次事故的发生,因为归根结底,“安全”应该是一种长期状态,而不能只是阶段性的。

  当然,电扶梯发生逆行并导致人员伤亡的几率确实不高,这可能在一定程度上让电梯的所有者与管理者以及有关部门,对电扶梯安全产生惰性。如何消除这种惰性?首先就要把电扶梯安全提高到“公共安全”的高度,以重视“公共安全”的态度重视电扶梯安全;其次,当有关人员疏于职守,造成安全隐患,甚至导致事故发生,也要同样以“公共安全”的高度对有关人员、有关部门进行问责。很遗憾,深圳地铁电扶梯事故,问责仅止于深圳地铁集团的一鞠躬道歉;那么此次北京地铁事故,又将问责到哪个层次,会不会有部门领导一鞠躬下台?我们可以拭目以待,但却无法乐观以待。

  尤需指出,北京此次电扶梯逆行事故,之所以广受关注,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发生在地铁站内,而且是刚建成两年的北京地铁四号线。坊间因此对事故背后的电扶梯质量、地铁的工程质量充满猜测。问题也许不至于这么严重,但对于正在建设地铁的杭州来说,没有理由不引以为鉴。(时间:7月7日 来源:青年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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