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发生在渤海湾的一起漏油事件被中海油内部一位人士微博曝光后,中海油首先想到的不是消除公众疑虑,而是试图通过各种方式对此进行隐藏,最早爆料的微博很快被删除。
但欲盖弥彰并不能阻挡住汹涌的民意,6月29日南方周末对此进行的报道引来诸多媒体跟进,6月29日和6月30日,包括记者在内的多家媒体致电中海油的新闻联络人,都没能获得任何回覆。直到7月1日,中海油才通过新华社对事故给出说明。记者注意到,这个澄清并没有显示出中海油承担的责任,而是将皮球踢给了康菲公司。
中海油的投资者关系部对外称,美国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为作业方的蓬莱19-3油田附近海面,于6月上、中旬出现油膜,目前原油渗漏点已得到有效控制,油膜回收工作也已基本完成。正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中海油似乎变成了无辜的受害者,但作为共同的拥有者,而且是最主要的出资方,对雇员的错误,难道雇主就能够因此满不在乎吗?事实上,这并不是中海油第一次发生海上漏油事件,早在1年前也曾发生过,当事者对此同样没有解释。
即便没有造成大规模的海面污染,也不能对漏油事件轻描淡写地一笔带过。多次发生事故的到底是什么原因引起的?未来这种类似事件还会不会继续发生?公众也有权知道。
中海油面对质疑时的“坦然”早已广为人知,早在人均38.67万元年薪事件被媒体曝光时,中海油就曾经非常坦然地面对蜂拥而来的质疑,除了称情况属实外,并没有对此再进行说明。
国企并不是某些人的企业,而是公众的国企。但凡涉及到公众利益的事件,公众有权要求获知真相,中海油凭什么对此满不在乎?凭什么在公共事件中一如既往的强势?与其每年喊着社会责任履行得多么好,不如从尊重公众的知情权开始,在漏油事件中拿出一个诚恳的态度,而不是敷衍了事。与此同时,在国企主动披露积极性不够时,相关监管部门,是否可以建立起一套被动披露的制度,要求企业在涉及到公众利益的事件时,及时全面公开相关信息。(时间:7月4日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