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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机要费”案 检吁陈瑞仁接办侦结
http://www.CRNTT.com   2008-04-13 10:12:16


   中评社香港4月13日电/众所瞩目的台湾“国务机要费”案,将在五二○陈水扁卸任后,案情再掀高潮。有检察系统人士认为,基于诉讼经济、避免见解分歧,建议“解铃还需系铃人”,“国务机要费”案的后续侦查工作,最好仍由原承办检察官陈瑞仁继续完成。 

  不过,“最高检察署”检察总长陈聪明表示,他对陈瑞仁的能力相当肯定,但目前尚无找陈瑞仁回来接办的计画。他认为,陈瑞仁目前不是特侦组成员,若贸然找他归建处理此案,恐遭流言非议,全案后续调查工作,将由现任特侦组成员依法处理。 

  中国时报报道,外传陈水扁五二○一卸任,特侦组就立刻侦结起诉一事,陈聪明表示绝不可能。陈聪明强调,任何案件都须在完成合法传唤等相关法律程序后,才能结案。 

  特侦组说,陈水扁具有“总统”身分,特侦组在五二○之后,才能汇整当年“国务机要费”案封存资料,签分“特侦”字调查,依被告身分传讯陈水扁说明,依法陈水扁可以请律师辩护,充分行使防御权。 

  当年高检署查黑中心侦办“国务机要费”案,依贪渎罪嫌起诉陈水扁太太吴淑珍等四人,起诉书并明确将“总统”陈水扁列为共犯,等候他卸任后再行追诉。 

  有法界人士认为,为了避免出现见解歧异,影响检方形象,建议“国务机要费”案,仍由原承办检察官陈瑞仁侦办。而且,陈瑞仁因侦办过“国务机要费”案,深知案情重点、卷证及侦查技巧,案子在他手上,应该可以“速侦速结”,不会因不同检察官侦办,又将案情重新调查一遍,以致浪费诉讼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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