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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要费卷证27日送法院?陈唐山:收文后再议
http://www.CRNTT.com   2006-12-23 09:22:56


陈唐山表示,待25日收到文件,了解法院合议庭裁定内容后再研议。(资料图)
  中评社香港12月23日电/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国务机要费”案合议庭22日决定,以最速件要求台湾的“总统府”在十二月二十七日中午十二时前将相关卷证函覆法院;“总统府”秘书长陈唐山晚间表示,待二十五日收到文件,了解法院合议庭裁定内容后再研议。

  针对合议庭要求在二十七日中午十二时前将“国务机要费”案相关卷证送达法院,陈唐山昨晚表示,截至今天下班为止,他尚未看到相关裁定文件,等到下周一(二十五日)收到文后,了解法院裁定内容后再行研议。

  “国务费”案昨日二度开审,台北地检署公诉检察官张熙怀昨日中午向合议庭声请保全证据,请求合议庭与检察官、被告与所有辩护人即刻到“总统府”调阅、扣押相关资料。合议庭经评议后,驳回检方声请。

  审判长蔡守训指出,“国务机要费”的六项事实,合议庭经评议后认为是对被告有利的证据,“总统府”不可能销毁,检方的声请不符保全证据要件,裁定驳回。

  蔡守训表示,法院将依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以最速件函请“总统府”,将相关卷证于十二月二十七日中午十二时以前函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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