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公开大学校长黄玉山 (中评社 臧涵摄) |
中评社北京3月19日电(中评社报道组)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17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会议结束后,举行了隆重的宪法宣誓仪式。这是自宪法宣誓制度施行以来,首次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举行的宪法宣誓活动。对此,代表们在会后接受中评社采访时均表示,宪法宣誓仪式非常庄严与宏伟,真正体现了宪法精神,也更加坚定了全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决心与信心。
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省长谌贻琴表示,宪法宣誓仪式显示了宪法法的权威,国家领导人遵从宪法,维护宪法,给全国做出了表率,也更加坚定了全国建设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决心、信心。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公开大学校长黄玉山对中评社说:“宣誓仪式非常好,我是第一次看到,宪法是我国的第一大法,如果按着宪法来做一个庄严宣誓,也证明我们最高国家领导人有信心有决心把国家发展地更好,是非常好的安排。”
全国人大代表、致公党河南省委专职副主委、河南中医药大学科技成果推广中心主任司富春表示,宪法是我们国家最大的法与最高的法,国家领导人进行宪法宣誓仪式,说明他们从就职开始就把宪法装在心里,从而更好地尽职履责,忠于国家、忠于人民,把各种事情做好。就像宣誓词中讲的,恪尽职守、廉洁奉公。“这些内容在仪式上宣誓,需要记在心中,落实在行动上。”
谈到首次人代会上的宪法宣誓,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赵瓦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李久存激动地说:“太好了,这是向全世界、向国内庄重宣誓,我非常感动,非常激动!”
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乐平镇塘约村总支书记左文学表示,宪法宣誓仪式庄严、宏伟。在现场投票感觉很激动。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广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瑛表示,感觉宪法宣誓非常庄严。这个仪式让大家真正体现了宪法精神,让所有人都遵从宪法,按宪法和法律的要求去履行职责,让大家都有了履行使命的责任感。
中国的宪法宣誓制度始于2014年10月。当月,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半年后,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以立法方式确立了我国宪法宣誓制度。
在3月4日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张业遂就曾介绍,本次大会将在三次全体会议后,分别举行宪法宣誓仪式,这是宪法宣誓制度实行以来首次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举行的宪法宣誓活动,必将更好地体现宪法尊严,彰显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
(中评社报道组:臧涵 郭至君 林艶 兰忠伟 后方支援记者:张爽 海涵 韩芸铃 袁郭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