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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评论学术出版社 >> 文章内容

2003年7月15日

  照片必须反映动态违章(新快A09)

  点评:广州交警模仿刑警破案走群众路线,将“人民战争”的理念运用到鼓励市民举报违章上。区区20元,要求还挺高。不但要拍下违章车辆,画面还要有证明违章属性的路况参照物,否则无效。这意味着我们每一个打算做“业余捕快”的人,行动前先要掂量一下自己有无下列基本素质。(1)有时间、有闲心,平时就爱管闲事。(2)不怕风吹雨打,不怕车流滚滚,不怕车主报复,不怕生命危险。(3)谋杀菲林不计成本,练就抓拍一瞬真功。(4)20元奬励有没有无所谓,兴趣只在将违章者绳之于法。

  静态照片交警暂不受理(信息A07)

  点评:有没有搞错,“暂不受理”?你以为是求你办证啊?标题这种口气真实地反映出老百姓跟公安打交道历来都持一种仰视上求的蹲式心态,连这一回反过来公安求市民帮忙,不经意中流露的还是这种味道。什么静态、动态,说白了,就是照片里凡具备有能构成交通违章证据的画面,就是合乎警方取证要求和奬励条件的动态违章照片,反之,就是静态的,照也白照。这意味着要拍出合乎要求的违章照片,非要一番专业培训不可,尤其是警方这次只针对摩托车,更加大了操作难度、付出成本与悬赏金的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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