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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观是中华优秀文化传统中的核心价值观

  蔡英文上台不到半年,其台独政客的邪恶面目就暴露在世人面前。她拒不承认两岸同属一个中国的“九二共识”,不仅狂妄叫嚣“力抗中国”,竟然还要大陆“放下历史包袱”。“一个中国”这个严肃而神圣的政治原则在她眼里竟成了“历史包袱”。这不仅反映其执意分裂国土的卑劣企图,而且也反映了对中国历史常识与中华优秀文化传统的惊人无知与愚妄。

  在人类文明发展史上,曾经出现过不少璀璨夺目的古老文明,其中公认的如恒河与印度河流域的古印度文明,尼罗河流域的古埃及文明,黄河与长江流域的古代中国文明,两河流域的巴比伦文明。在几千年漫漫历史长河中,其他古文明都先后衰落,逐渐湮没在历史的尘埃之中,失去昔日曾经的辉煌,而中华文明是其中唯一历经5000年风雨而未曾中断的优秀文明。

  中国先民在欧亚大陆东部相对辽阔完整稳定的地缘战略环境和以自给自足的农耕为主体的社会经济基础上,创造了独具中国特色的优秀文化传统,形成了至今仍焕发强大生命力的价值观体系。例如天人合一、顺天应人的观念,道法自然、致中贵和的观念,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观念,见利思义、义利合一的观念,贫贱不移、威武不屈的观念,慎战义战、不战至善的观念、亲仁睦邻、协和万邦的观念,修身齐家、志存高远的观念,华夷一家,国家统一的观念等等。其中国家统一的观念是中华优秀文化传统中不可移易的核心政治价值观。

  对中华民族来说,统一是民族得以繁荣、文明得以延续最根本的政治保障。自有文字记载以来,中国历代贤哲、有识有为之士对统一思想的阐发与探求史不絶书。

  春秋战国是中国历史上的大变动时代,也是统一思想的初创时期。大思想家孔子面对“礼崩乐坏”的局面,大声疾呼“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反对“礼乐征伐自诸侯出”。他尊王攘夷,力求维护统一的政治局面。在他整理修订的《春秋》书中,寓大一统思想于微言之中。《春秋·公羊传》载曰:“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统也。”这是大一统思想最早的文字根据。

  在春秋时期的列国纷争中,人们渴望天下安定。史载魏襄王问政于大思想孟子:“天下恶乎定?”孟子明确回答:“定于一”。提出了以统一安定天下的理念。

  战国时代的政治家吕不韦也明确主张“一则治,两则乱”(《吕氏春秋》),强调统一是天下大治之本,分裂乃祸乱之源。大思想家荀子也同时提出了“四海之内若一家“的政治理想。这些无疑是那个时代对统一的理性呼唤。

  春秋诸候攻伐不已,战争价值观纵纷然杂陈。到秦代,有关战争性质、目的、手段的种种争论逐渐在大一统的目标下形成共识。统一逐渐成为社会普遍接受的判断战争合理与否、正义与否的最高标准。荀子的学生秦朝廷尉李斯第一次打出统一战争的旗帜,为秦始皇制定“灭诸侯,成帝业,为天下一统”的政治蓝图与战略构想(《史记·李斯列传》),秦始皇欣然接受。仅20余年,秦即扫灭六国,统一天下,创建中国第一个中央集权的统一的多民族封建国家,开创中国历史大统一新纪元。秦始皇满怀豪情壮志,四次东巡,每到一地即刻石立碑,称“皇帝之德,存定四极”,“并一海内,以为郡县,天下和平”,“阐并天下,永偃戎兵”,“皇帝休烈,平一宇内,德惠修长”(《史记·秦始皇本纪》),反复颂扬自己“兴义兵,平定天下”的辉煌业绩,广泛传播统一战争就是义战的价值观和政治准则。

  如果说秦始皇第一次在实践上赋予统一以丰富生动的政治内涵,那么西汉哲学家董仲舒则第一次把统一提高到历史发展客观规律的理论高度。他在《贤良对策》中阐释《春秋·公羊传》中的“大一统”思想时,提出:“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他强调统一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只有坚持统一才能顺应历史潮流。以董仲舒为代表的汉代新儒学把“大一统”发展为天人合一的政治理论,要求以此统一全国上下的思想,由“正心”,进而“正朝廷”“正百官”“正万民”“正四方”,实现君临天下的大一统宏图。这一理论为汉武帝所采纳,并成为汉武帝北击匈奴,开疆拓土的政治思想武器。虽然汉武帝死后,盐铁会议对汉武用兵得失展开了激烈的争论,但争论的焦点不是实现大一统战略目标,而是实现大一统目标的手段与方式。

  秦汉以降,统一思想确立了它的主导地位,并成为中国历代有抱负有作为的政治家治国安邦的基本理念。如隋朝建立者杨坚提出“天下大同,区宇一家,烟火万里,百姓平安,四夷宾服”的纲领(《隋书》卷1,《高祖下》),在大一统思想指导下,结束了东汉以来纷乱局面,重建大一统政权。又如“素怀济世之略,有经纶天下之心”的唐高祖李渊,在统一全国后,坚持以“天下一家”,“胡越一家”为立国之基。唐太宗李世民继承与发展了其父“天下一家”的思想,强调王者应“以天下为家”(《贞观政要》),并反对“贵中华贱夷狄”的狭隘的民族主义,坚持对各民族“爱之如一”,表现了海纳百川的宽阔胸怀与经天纬地的宏图大略。这是唐代中国空前繁荣的重要原因。

  在中国多民族大家庭中,各少数民族与主体民族汉族一起,对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形成与维护做出了自己独特的贡献。南北朝时期,统一中国北方的鲜卑族北魏太武帝拓跋焘素怀大志,并不以鲜卑族是少数民族而自外于中华民族大家庭。他坚定地主张“廓定四表,混一戎华”,终生以实现各民族的大团结、大融合、大统一为已任。太武帝之后,北魏孝文帝拓跋宏也大力倡导汉化改制,改鲜卑姓氏汉为汉姓,改变鲜卑风俗、服制、语言,奬励鲜卑和汉族通婚,积极推动各族人民的融合,为后来隋唐的大统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十六国时期夏的建立者,匈奴族铁弗部赫连勃勃;汉国的建立者匈奴族刘渊;前燕国君鲜卑人慕容皝;西魏大臣鲜卑人宇文泰等都公开宣称自己是炎黄子孙。这种各民族久远的同根事实与同根意识,是维护国家统一龢民族团结的强大的原动力。

  10-12世纪前后崛起于中国北部的女真族、契丹族和蒙古族,不满足于局处一隅,而是以“一天下”为目标,力求入主中原,把对宋的战争视为更大规模融合的统一战争。女真族完颜部首领金太祖阿骨打在动员全军将领攻打辽兵时就是以统一为诉求,称“辽政不纲,人神共弃,今欲中外一统,故命汝率大军以行讨伐”(《金史》)卷2,《太祖记》)。金太祖之孙完颜亮1153年迁都燕京,他在对宋作战的准备中,举起“万里车书一混同”(《三朝北盟会编》卷242)的政治旗帜,为攻宋战争进行政治定位。在辽阳自立的金世宗完颜雍也提出了“天下如一家”的口号,以争取政治上的合法性。蒙古族首领元世祖忽必烈1264年移都燕京称大都,1272年改国号为“大元”,是为元朝。忽必烈解释之所以定国号为元,寓意为“大哉干元,以定一统之制”,“见天下一家之义”(《元史》本纪四)。忽必烈在位期间,先后将吐蕃、大理国纳入中央版图,设置澎湖巡检司,加强了对台湾的管理,在奴儿干设置东征元帅府,加强东北边境地区管理,巩固和发展了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16世纪末,满族崛起于我国东北。1644年清军入关,从农民起义军手中夺取政权,确立对全国的统治。清统治者完全继承了传统的大一统思想,把巩固和发展多民族国家的统一视为头等要务。努尔哈赤第14子,多尔衮统兵入关之初就提出了进取中原,“混一区宇”(《明清史料》丙编第一本)的主张,以建立全国统一政权为战略目标。当以英王阿济格为首的部分满族贵族要求放弃中原,还守沈阳或退保山海关时,多尔衮针锋相对予以批驳,认为“既得中原,势当混一“(吴晗辑:《朝鲜李朝实録中的中国史料》上编)。康熙在统一中原地区后,即着手经略边疆,坚决打击分裂叛乱活动,他提出要“合天下之心以为心,公四海之利以为利”。干隆也强调“我朝家法,中外一体”。尤其是雍正在位期间,对不利于国家统一龢民族融合的“内中华而外夷狄”的“华夷论”进行了坚决的批判。雍正强调指出:所谓华、夷本只是一种地域概念,“本朝之为满洲,犹中国之有籍贯”,“夷之字样,不过方域之名”(《清世宗实録》卷130),并非中外之分。大一统是中国传统。满洲入主中原,君临天下,开疆拓土,不仅继承了中国大一统传统,也在更高层次上开创了中国统一的新局面。他说:“中国之一统,始于秦;塞外之一统,始于元,而极盛于我朝。自古中外一家,幅员极广,未有如我朝者也。”(《清世宗实録》卷83)当此天下一统,华夷一家时,再讲华夷之分,“妄判中外,谬生忿戾”,无疑“逆天悖理”,违背中国历史发展大趋势。

  辛亥革命后,当帝俄策动外蒙古宗教首领哲布尊丹巴宣告独立时,内蒙古西部22部34旗王公1913年初在呼和浩特召开西蒙古王公会议,庄严声明,“数百年来,汉蒙久成一家”,“我蒙同系中华民族,自宜一体出力,维持民国”(《西盟会议始末记》)。这可以说是中华民族向世界宣告中国统一不容破坏,中华民族大家庭不容分割的又一个政治宣言。

  近代中国迭遭列强入侵,面对中国一天天国土沦丧,陷入空前的生存危机,著名维新派代表康有为疾呼“中国只有一个,万无分立之理”。伟大的民主主义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也坚定地指出“统一是中国全体国民的希望,民之所欲,天地从之”。正是孙中山先生顺应民意和历史潮流,高举义旗挽狂澜于既倒,为近代中国的统一事业建立了不朽功绩。

  历史上,即使在短暂的分裂状态下,当事各方也并不认为分裂是一种正常状态。他们所追求的不是分裂状态的长期化、固定化,而只不过是争夺“正统”的名号,争夺重建统一的合法地与资格。

  三国时期,尽管魏蜀吴各据一方。但三方都以统一天下为最终目标。曹操为成就统一霸业,刻意迎合人心,奉迎天子,“挟天子以令诸侯”,给自己罩上一层合法与正义的光环。鲜卑鹰扬将军慕容翰评论说“自古有为之君,莫不尊天子,以从民望,成大业。”(《资治通鉴》卷87)刘备以诸葛亮为辅佐,虽暂居巴蜀,但始终信奉“汉贼不两立”,“王业不偏安”,他以大西南为战略基地,一再出兵北伐,其目的也在于“复兴汉室”,北定中原,统一中国。东汉初年陕西扶风人窦融原本联合酒泉、敦煌等五郡,割据河西,称行河西郡大将军事,为成就统一大业,毅然放弃割据之尊,归服刘秀,并协助刘秀攻灭在天水、武都、金城等郡拥兵自立的西州上将军隗嚣。维护了西北边陲的统一与稳定。

  五代时期,后周领导人周世宗柴荣身居汴州,胸怀天下反对割据,立志“十年开拓天下,十年养百姓,十年致太平”,励精图治,开拓疆土,先后取后蜀四州、南唐江淮地区十四州、北部收复莫、瀛、易三州,为北宋的统一奠定了基础。

  在中国历史上短暂的分裂时期,不仅有作为的政治家致力于统一事业,整个社会心理也不认同分裂局面,而仍然从整个中国的角度看问题。例如南北朝时期,有重要学术价值的《水经注》《文心雕龙》《文选》等著作的编撰内容,都不以当时某一小朝廷的统治区域为界,而始终站在中国全局的高度分析问题,收録文章,考察地理。

  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中根深蒂固、源远流长的统一思维与西方文化传统中的分裂思维形成鲜明对比。早在2000年前,在人类大本营欧亚大陆上就形成了两条根本不同的历史发展轨迹。中国自秦以来2000多年发展历程中,统一始终占主流,尽管有过几次短暂分裂,但每次短暂分裂后总是复归于统一,而且一次比一次统一程度更高,范围更大,时间更长。当中国汉王朝走向更大规模的统一时,同一时期彻底摧毁氏族制度而进入文明时期的欧洲以罗马帝国的解体为发端,开始了长达千年绵延不断的分裂过程。欧洲持续不断地对河流、山脉、平原进行分割,持续不断地在地理、生态、历史、人种、宗教、文化、语言的整体上划上越来越多的国界。如果说大一统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优秀遗产,“分而治之”则是欧洲文明的一大发明和重要特征。欧洲在把自己瓜分得支离破碎后,又把这一欧洲文明成果推而广之,应用到全世界。印度次大陆分治、两德分治,甚至台湾海峡两岸至今仍长期分隔局面,在不同程度上都可以说是西方“分而治之”政治哲学的杰作。

  今天中华民族正昂首阔步,坚定地走在民族复兴大道上,近代以来饱经磨难的中华民族,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接近民族复兴的伟大目标。结束两岸的分离状态,实现国家完全统一是中华民族复兴大业题中应有之义。国家统一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历史必然。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两岸完全统一是任何人都阻挡不了的。对中华民族来说,统一絶非一般的政治选择,而是在千百年历史长河的积淀中形成的强烈历史意识,是牢牢植根于中华五千年文明沃土中的炽热民族情感,是中华民族世代相传的基本理念和核心价值观。很难设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以两岸事实上的分离状态为标志的。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台湾问题絶不允许无限期地拖下去。自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我们坚持实行“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这是新形势下我们对国家统一大业有信心的表现,也是大陆最大善意,最符合全体中国人的共同利益。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不是无原则无条件的,而是有原则有条件的。和平统一,统一是不可动摇的原则,没有价钱可讲。和平是实现统一的重要途径,但不是唯一途径。如果和平之路被堵塞就只有非和平选择。“一个中国”是和平基础,失去“一个中国”这个基础,就没有和平可言。“一国两制”核心是一国,两制是实现一国的重要制度保障,而不是唯一制度形式。如果两制遭到破坏,就只有一国一制。“九二共识”的核心内涵是“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两岸同属一个中国。”这是两岸目前最大公约数。说“九二共识”是建立在“中华民国宪法”基础上的,这只是岛内某些人的内心独白,而不是两岸现实与共识。在国际法意义上,“中华民国”早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取代,不具有国际法主体资格。只是在国内政治范围内,它不否认两岸同属一个中国,仅仅这一点,对于今天反对“法理台独”客观上具有一定现实意义。

  大陆对岛内政党和各界人士没有特别偏爱和历史成见。谁反对和阻止国家统一,就唾弃它扺制它。谁赞成并推动国家统一就和他打交道,就与他携手合作。即使过去曾经支持过台独,但只要现在抛弃台独立场转而赞成统一,我们也表示真诚欢迎。同样,即使过去反对“台独”,而今天与“台独”沆瀣一气,我们也絶不姑息养奸。今天两岸关系又到了一个新的十字路口。两岸关系不进则退,而后退是没有出路的。“台独”只不过是某些政客的“虚拟世界”和痴人说梦。李扁“做不到就是做不到”,难道20版、30版陈水扁,就能做得到吗?只要大陆继续稳步发展,保持战略定力,就能够牢牢掌握两岸关系发展主动权,就能够从容应对外部势力对两岸关系的干扰,就能够坚决挫败“台独”分裂势力损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挑动两岸对抗,破坏台海和平稳定的各种罪恶图谋。

  2005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反分裂国家法》。这是第一部关于台湾海峡两岸关系的法律。这项立法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依据,集中华民族智慧,以立法确定中国人民决心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完整的重大战略举措。其中第八条规定:“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依照前款规定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决定和组织实施,并及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反分裂国家法》不是写在纸上摆样子的,也不是贴在墙上好看的。它是维护国家统一与完整的严肃的法律武器。如果有人胆敢以身试法,必定会被法律的铁锤砸得粉碎。《反分裂国家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任何人都不得违背,即使是大陆也没有任何人可以拥有无视这部法律的权力。阻止台独分裂行径是两岸同胞共同的神圣责任。谁把台独政客推上台,而又无力阻止台独势力倒行逆施,谁就应当为自己的选择承担相应后果,付出相应代价。与其将来吃后悔药,不如现在就积极行动起来,与我们一起迎头痛击台独分裂势力的猖狂挑衅。


  彭光谦:作者为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国家安全政策委员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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