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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李炉已其人

  中评社北京7月26日电(作者汪毅夫)我在《1932年福州“水户事件”》里提及“《闽报》记者台湾人李炉已”同侵台日军(日本台湾军)勾结,制造“水户事件”的罪行。有友人发来微信:“关于李炉已其人,愿听其详”。兹就闻见所及,报告一二。 

  日据台湾时期,有一批台湾人选择到大陆定居或常住。他们多数是正当执业的各行业人士,幷且多数是抗日爱国人士,但也有部分被称为“台籍浪人”的犯罪分子。“台籍浪人”凭藉日人势力,同日人勾结,在其居住的大陆地区开设烟馆、赌场和妓院,械斗、杀人,无恶不作,成为妨碍社会成员共同生存、阻碍社会进步的社会问题。1931年8月25日,厦门《江声报》报导的“省讯”即省会福州消息说:“本省自禁烟以来,台籍浪人凭藉势力,明目张胆开设烟寮,殆害地方,诚非浅鲜”。李炉已又名李卢已、李卢杞,先前毕业于台北师范学校,这应了“流氓有文化”一语。1929年,李炉已在福州组织黑社会团伙、充当贩毒吸毒场所保镳、非法使用枪支、妨害军警公务,俨然是当地“台籍浪人”的老大。据罗桂林《国民政府初期福州的台湾籍民问题》(载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集刊》2006年第2期),引述1929年5月《福州公安局警政月刊》第23期《呈禁烟委员会日籍李卢杞等携枪保镳皮房里烟馆情形文》所记情形:1929年福州皮房里由“台籍浪人”黄兴盛充当保镳的烟馆被查禁。李卢杞等人担心“台籍浪人”为烟馆充当保镳的“信誉”跌落,当即召集团伙秘密会商,“主使陈乌龟即阿姑预备手枪五把,分给黄兴盛、曹阿水、陈万土、陈朝丕等数人怀藏”,并放言“谓此后禁烟会会员如再会队查禁烟馆,定出手枪对抗”。 

  1932年,李炉已同侵台日军(日本台湾军)合作制造福州“水户事件”,妄图制造侵台日军入侵福州的藉口,已经从大陆社会的破坏者罪加一等,成为中华民族的敌对者。据谢东汉、吴余德合着幷合作出版的《徘徊在两个祖国》(2016年12月版),李炉已在福州“水户事件”后,得《闽报》馆长镰田正威资助路费(约合美金280圆),从福州逃到伪满奉天。又得侵台日军(日本台湾军)向日本关东军引荐,出任天津《庸报》社长,为日人搜集平津地区的各种情报,拉拢收买平津地区的“失意政客”。设于天津日本租界的《庸报》实际上是日本关东军的情报机关。1935年,李炉已接受了专业的间谍训练(侦破、暗杀等),并逐步成为日本关东军的高级特务,其军阶为日本陆军中将。1939年,李炉已被日人派到上海,成为日本在上海设立的特务机关实际上的机关长。1943年7月30日,李炉已被发现暴毙于自宅浴室,以“七孔出血”的惨状结束其罪恶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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