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文】
昔之得一者:古神得一以精,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其之所诫者:古神无以精将恐歇,天无以清将恐裂,地无以宁将恐獗,万物无以生将恐灭,侯王无以正将恐缺。夫身贵者宜以贱为本,位高者宜以下为基 。是以侯王自谓孤寡不谷,此非以贱为本耶?非乎?故至誉无誉,不若璐璐之玉,若硌硌之石。
【原经文】
甲本: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侯王得一而以为天下正。其诫之也,谓天毋已清将恐裂,谓地毋已宁将恐发,谓神毋已灵将恐歇,谓谷毋已盈将恐竭,谓侯王毋已贵以高将恐蹶。故必贵而以贱为本,必高矣而以下为基。夫是以侯王自谓孤寡不谷。此其贱之本与,非也?故致数誉无誉。是故不欲禄禄若玉,硌硌若石。
乙本: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其诫也,谓天毋已清将恐裂,地毋已宁将恐发,神毋已灵将恐歇,谷毋已盈将恐竭,侯王毋已贵以高将恐蹶。故必贵以贱为本,必高矣而以下为基。夫是以侯王自谓孤寡不谷。此其贱为本与,非也?故致数誉无誉。是故不欲禄禄若玉,硌硌若石。
王弼: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其致之,天无以清将恐裂,地无以宁将恐发,神无以灵将恐歇,谷无以盈将恐竭,万物无以生将恐灭,侯王无以贵高将恐蹶。故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是以侯王自称孤寡不谷。此非以贱为本邪﹖非乎﹖故致数舆无舆。不欲琭琭如玉,珞珞如石。
书局: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其之所诫者,天无以清将恐裂,地无以宁将恐獗,神无以灵将恐歇,谷无以盈将恐竭,万物无以生将恐灭,侯王无以高贵将恐蹶。故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是以侯王自谓孤寡不谷,此非以贱为本耶?非乎?故至数誉无誉,不欲琭琭如玉,珞珞如石。
【辨 析】
按顺序读一遍经文,可以感知四种版本经文的用字有些不当,句子排列有些颠倒。
“昔之得一者:古神得一以精,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相比之下可见,本处砍掉“谷得一以盈”一句。为什么?因为“谷”是由地形起伏而显现的,根据汉字定义:两山或两块高地中间的狭长而有出口的地带称为“谷”,“谷”中或有水,或无水。显然“谷”就是洼地(低陷之地)。“谷”得一也好,不得一也好,始终是地表的一部分,在陆地上为山谷、峡谷、河谷,在大洋中则称为海沟。陆地上之“谷”始终是大气充盈;洋中海沟始终是海水充盈。“谷”的存在、变化只依赖于地球内部的运动(如地震、火山爆发)和地表运动(如暴雨冲刷、山体崩塌),无必要在“地得一以宁”之后再加一句“谷得一以盈”。如果地无以宁,例如地震,地殻变动,“谷”可能加大加深,也可能完全消失,此时“谷”即使“得一”也无用,“谷”之不能独立而论,是显而易见的。在余下的五个方面中,“神”作为天地万物的创造者和主宰者,其实指古之“无(宇宙本源)”,是先天形态物质和自然法则,是万物恃之以生的,故谓之“神”。第6章经文有“古(浴、谷)神不死,是为烜(玄)牝”,古神是指先天本源物质,它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怠,可以为天下母。所以宇宙万物出现的先后次序,“神”应提到天之前,并加冠一个“古”字,从而与第6章的提法一致。老子说先天形态物质中有“精(能量)”,先天形态物质按自然规律运化至和,高度有序,能量得以高度集中,如初生婴儿之至和至精,充满活力。所以把原经文之“灵”字改为“精”字,就成为“古神得一以精”,老子说:“其精甚真”。
“其之所诫者:古神无以精将恐歇,天无以清将恐裂,地无以宁将恐獗,万物无以生将恐灭,侯王无以正将恐缺。”这里,与原经文相比较,也砍掉一句“谷无以盈将恐竭”,又以“精”字代替“灵”字。经文中“无以”作“不得、不能、不是”解。“古神无以精将恐歇”是说“先天形态物质如果不是能量则将停止运化”。老子不是唯心主义者,不是有神论者,“神灵”是迷信的产物,与自然之道无关。老子虽也借用“神”字,是借用古人意识领域中“造物主”的观念。在这段经文中,至关重要的是“侯王无以正将恐缺”,而书局本经文是“侯王无以高贵将恐蹶。”王弼本经文是“侯王无以贵高将恐蹶。”甲本、乙本经文是“(谓)侯王毋已贵以高将恐蹶。”把“高贵”变成“以贵高”或“已贵以高”。“高贵”可以看作一个词;“贵高”或“已贵以高”如果作为一个词则不通俗。作为侯王、帝王,因为其位至高,其权至大,一国之内唯其主宰,俗称“高贵”而不是“以贵高”或“已贵以高”。但是侯王、帝王位高权大却天下大乱,是“侯王有以高贵却獗”。为什么?因为失一、无道,猖獗而不得民心。高贵者,不仅地位特殊,生活享受也特殊。“民之难治,以其上之强为”,“民之轻世,以其上之厚生”。强为者强梁也,厚生者穷奢极欲也。总之侯王无正道,不得民心,则反者道之动,动则摇,侯王就从宝座上摔倒下来了(蹶)。所以用“正”字取代“高贵”是合于道理的,保留“高贵”则是维护封建统治者的特权。老子既然批判“贵者资货有余,是为盗魁,非道哉”,就不可能在这里说什么“侯王无以高贵将恐蹶”。这里是谁在篡改老子的原旨呢?!在本段最末尾,用一个“缺”字取代“蹶”字,“缺”作“空缺”理解,“侯王空缺”就是被推翻、废弃,比“蹶(摔倒)”严重。
“夫身贵者宜以贱为本,位高者宜以下为基。”原是“故(必)贵(而)以贱为本,(必)高(矣而)以下为基。”此处增加“身”、“者”、“位”、“者”及两个“宜”字,这样明显针对人而言,不是泛论物事,而用“夫”代替“故”,表示下文将发议论而非表示因果关系。
“故至誉无誉,不若璐璐之玉,若硌硌之石。”原是“故至(致)数誉(舆)无誉(舆),不欲琭琭(禄禄)如玉,珞珞(硌硌)如石。”本章是针对侯王、帝王的,其荣誉地位之高贵,一国之中唯其独一无二,是“至誉”。因为“至誉”,再没有别的更高贵的荣誉可求了,站在“至誉”之位而俯瞰天下,还有什么誉可求呢?所以应是“至誉无誉”。又“琭”是玉名,“璐”是美玉,“琭琭(禄禄)如玉”改为“璐璐之玉”,指美玉中最美之玉;而“珞”字疑为错字,甲本、乙本经文作“硌”是正义。最后是将“欲”改为“若”,即把“要”改为“像”;改“如(若)”为“之”。
本章勘字:精(灵)精(灵)獗(发)正(高贵)缺(蹶)若(欲)璐(琭)璐(琭)之(如)硌(珞)硌(珞)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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