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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新经文】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坚强;知足者常孚,恒行者有志。不失其所者久,嗣而不亡者寿。

  【原经文】

  甲本:知人者智也,自知者明也。胜人者有力也,自胜者强也。知足者富也,强行者有志也。不失其所者久也,死而不亡者寿也。

  乙本:知人者智也,自知者明也。胜人者有力也,自胜者强也。知足者富也,强行者有志也。不失其所者久也,死而不亡者寿也。

  王弼: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知足者富,强行者有志。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寿。

  书局: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坚强。知足者常富,强行者有志。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寿。

  【辨 析】

  甲本、乙本经文每句末尾都有“也”字,世传本经文没有“也”字。第四句经文书局本多一个“坚”字,第五句经文书局本多一个“常”字。

  “知足者常孚,恒行者有志。”原是“知足者(常)富(也),强行者有志(也)。”本章原经文每句末尾有一个特点:“智”与“明”、“(有)力”与“(坚)强”、“久”与“寿”属性相同。但第五、六两句末,“(常)富”与“有志”则属性有别,“富”指的是财物、资源多,“志”指的是心志、志向。若把“(常)富”改为“(常)孚”,则与“有志”属性相同。“孚”字,表示诚实有信心,就是因为诚实有信心才能知足。又“强行”与“强为”、“强梁”近义,不合自然之道,故改“强”字为“恒”字,“恒行者有志”与第64章之“慎终如始”一样,体现了自始至终坚持不懈的品格。

  “不失其所者久,嗣而不亡者寿。”新经文中的“嗣”字,原经文是“死”字。这段经文前半句是指说话办事有宗旨、有根据,即“不失其所”。对应的后半句显然是指事业能够继往开来,前途光明,不会衰竭,那么用“嗣”字是合适的。而原经文用“死”字,如果是论事,“事”死了,还能“不亡”吗?“死而不亡”的事物显然不存在,但“嗣而不亡”则是符合实际的。如果是论人,人死了,不亡的也只是其人生前所创造的事业、思想、文化,但事业、思想、文化要不亡,则必有后人嗣之。综合而言,不管论事或论人,必须用“嗣”字代换“死”字。

  本章勘字:孚(富)恒(强)嗣(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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