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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评论学术出版社 >> 文章内容

第19章

  【新经文】

  举圣启智,明理百辈;举诚启翊,民怫消之;举敩启力,道哉无忧。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另有所嘱:见素葆朴,少私寡欲;举学无尤。

  【原经文】

  甲本:絶圣弃智,民利百倍。絶仁弃义,民复孝慈。絶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言也,以为文未足,故令之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而寡欲,絶学无忧。

  乙本:絶圣弃智,而民利百倍。絶仁弃义,而民复孝慈。絶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言也,以为文未足,故令之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而寡欲,絶学无忧。

  王弼:絶圣弃智,民利百倍。絶仁弃义,民复孝慈。絶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絶学无忧。

  书局:絶圣弃智,民利百倍。絶仁弃义,民复孝慈。絶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絶学无忧。

  【辨 析】 

  “举圣启智,明理百辈。”原是“絶圣弃智,(而)民利百倍”。对“絶圣弃智”,唐玄宗注曰:“絶圣人言教之迹。”既然如此,为什么要读自家李氏老祖的祖训《道德经》?为什么不把老祖宗的书烧掉?这“五千余言”不是“圣人言教”吗?这里首先要问:何谓“圣”?在老子生活年代,圣人一般指什么人?古人之谓“圣”,指德才高超,事事通达。老子就是德才高超的人,他披褐怀玉,谈道论德,他把自身已通达之事理教给后人,希望后人也通达世事道理,老子自身的言行是“絶圣弃智”吗?《道德经》中多达33次提及圣人,幷且把圣人看作是“道”的化身,是民众的楷式,老子在“絶圣”吗?帝王常常也将这崇高的称号加冕自身,被称为“圣上”。试问唐玄宗如何“絶”自己“言教之迹”?当然,如果是贤明的帝王,也堪称为圣人;如果是无道的昏君,则是盗魁,应该“絶”之。但这里所指的圣人,不是指帝王,而是指有崇高品德和高超智慧的人。老子说“圣人常善救人而无弃人”。可见圣人多么豁达!为什么这里却出现“絶圣弃智”呢?这种种不能自圆其说的事故,姑且认为是由假字録记“声训”造成的,把“絶圣弃智”校勘为“举圣启智”,就完全符合老子的言行了,就与老子在其它章节的论点相一致了。进一步分析:“举圣启智”虽然可以“民利百倍”,但更带根本性的是世世代代都能明白事理,所以取“明理百辈”,就是好几千年的事了,这才是“烜德深矣远矣”!

  “举诚启翊,民怫消之。”原是“絶仁弃义,(而)民复孝慈”。何谓“絶仁”?唐玄宗曰:“絶兼爱之仁。”何谓“兼爱”?就是同时爱不同的人或事物。春秋战国时期,墨子主张兼爱,即爱无差等,不分亲疏厚薄,反对儒家的爱有差等之说。这是符合老子“圣人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思想的。唐玄宗为何跟自家老祖宗唱对台戏?又关于孝、慈,世传本《道德经》第18章原经文有一段文字:“六亲不和,有孝慈。”联系起来看,“絶仁弃义”与“六亲不和”都能使“民复孝慈”。这个结论,古今中外的百姓谅必都不会接受,特别是“絶仁弃义”,尽管自然之道本身并无仁、义之立论,老子也没有说要“絶而弃之”。世传本《道德经》中确有“天地不仁”和“圣人不仁”的论述,那是讲的无偏爱亲疏和无等级差别,这就是“兼爱”。尤其对于“上仁”,老子仍然肯定其“无以为”的一面,即对事或对人无主观成见。在实际社会中,就一个家庭或家族而言,一旦六亲不和了,家长或族长在处理问题时,无法以“道”则也宜“无以为”,即不要主观成见,不要先入为主,则六亲能服从。家长或族长能使六亲服从,慢慢将矛盾平息,调而和之。老子没有否定“上仁”,只是认为这只是治标,不能治本。要治本则以正道。既然“絶仁弃义”不妥,而“举仁启义”又非自然之道,那么如何还其真旨?这可以从“道”使万物“生之、长之、成之、熟之”以及“道”对万物“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善骀且诚”等方面考虑,这样便用一个“诚”字代换“仁”字,用“翊”字代换“义”字。“举诚启翊”意思是“要倡导诚信和启发人们互相帮助”,人们能彼此真诚相待、互相帮助,存在于民间、家庭中的忧愁或愤懑也不复存在了,也即能实现“民怫消之”。老百姓人人没有忧愁与愤懑,彼此相亲相敬,能如此,“民复孝慈”也就不召而自来了。

  “举敩启力,道哉无忧。”原是“絶巧弃利,盗贼无有。”本来,“巧”即“心思灵敏、技术高明”,这是十分可取的,这是人类的聪明才智和创造力的表现,何“絶”之理?人有一技在身,何处不可谋生?所以如果能“举巧启利”,让所有的人自力更生,生活没有困难,就不会贪财行窃了。但考虑老子在第3章指出“不贵难得之货,使人不为盗”。所以,做贼者其行为动机不完全是因为生活过不下去,还由于“贵难得之货”。那么,针对有那么股风在吹愚民之调,用“敩(xiào)”字代替“巧(qiǎo)”字,着眼于“教导”,就是兴教、办学,这既能使民众懂得修道积德,又能使民众掌握科学知识,从而转化为生产力去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让天下人过上小康生活。所以说“举敩启力,道哉无忧”。

  “此三者以为文,不足。”甲本、乙本经文作“此三言也,以为文未足。”王弼本经文作“此三者,以为文不足。”除了标点位置不同,用字也不同。对于“三者”与“三言”的选取,《帛书老子校注》云:“虽说‘三言’、‘三者’谊同,但从文义分析,当从帛书甲、乙本作‘三言’更为准确。”何谓“言”?《古今汉语词典》云:“一个字或一句话叫一言。”前面之三段文字六句话,应是“六言”而不是“三言”,可见《帛书老子校注》用“三言”不对。世传本用“三者”表示三方面的事情,是对的。

  “故另有所嘱:见素葆朴,少私寡欲。”原经文是“故令(之)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令”有“强为”之嫌,故改为“另”,而以“嘱”代换“属”,表示导师的嘱咐,古代“属(读zhǔ)”字意思是“托付、吩咐”,故这里用“嘱”字。又用“葆”代换“抱”,“葆”字本义为“保持”,“保护”,也就是“长久地拥有着”;而“抱”字的本义是“怀抱”、“心里存有”,程度较低。

  “举学无尤。”原经文是“絶学无忧。”如前所述,絶学则必覆国,国覆家何存,家亡身何在?那些篡改老子学说的“御注者”,表面上把老子送上神仙的宝座,以假《道德经》作为仙旨实行愚民政策,他们以为愚民可以保住自己的宝座。但自然之道是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社会自然而然地运化,人民一代比一代有学问,谁能阻挡得住?兴办教育事业,决然没有错误!

  本章勘字:举(絶)启(弃)明(民)理(利)辈(倍)举(絶)诚(仁)启(弃)翊(义)怫(复)消(孝)之(慈)举(絶)敩(巧)启(弃)力(利)道(盗)哉(贼)忧(有)另(令)嘱(属)葆(抱)举(絶)尤(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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