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8月10日电(作者汪毅夫)关于清代职官制度,有不少复杂而有趣的话题,譬如清代的京官。相对于地方官而言,京官指在京师中央系统任职的官员;在京师中央系统任职的官员里,相对于朝官(又称升朝官)来说,京官则指不预常朝、职务较轻的官员。
《北京漳郡会馆録》卷首《会馆规约》规定:“本馆轮流京官一位,收掌簿籍,主持宾祭,为馆长正(按,即正馆长也)。三考官一位,为馆副(按,即副馆长也),锁钥料理会馆中一应事务,务各一年交代”。轮流来当馆长的“京官”,当然是“不预常朝,职务较轻的官员”;而一年一任(干得好应该可以连任)的“馆副”则是“三考官”。“三考官”是职官系列里的特殊品类,它是未入流经“三考”而入流的八、九品官员,未经“三考”、未入流者在习惯上也附于“三考官”。清人袁枚《随园随笔》卷九记:“三考者,试流外之官也。一曰书,二曰计,三曰时务。盖较之试进士科之身、言、书、判,仅少其一耳”。清代官制,于九品十八级以下,设翰林院汉孔目、部院库使、礼部铸印局大使、兵马司吏目、崇文门副使及地方各县典史等未入流文职官,其品级低于、附于从九品。未入流官经“三考”取得八品或九品官,称“三考官”。《北京漳郡会馆録》对此有个说明:“三考者,则八、九品者”,其《三考官捐金姓氏》所记“三考官”包括了经“三考”入流的县丞(正八品)、府经历(正八品)、天文生(九品,不分正从)和吏目(从九品),也包括尚未“三考”、尚未入流的典史和驿丞(附于从九品)。看来,清代的京官在习惯上也包括低于从九品、附于从九品的“流外之官”。
(2018年8月10日记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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