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6月24日电(作者汪毅夫)日本学者夫马进《中国善会善堂史》谓:“福建自古以来就以溺女之风的盛行而闻名。但在本研究涉及的52处州县之中,在雍正二年发布建立育婴堂的上谕之前,只有清流县设有一处建于康熙四十五年的育婴堂”。宋代政和八年(1118)朱熹的父亲朱松在福建政和县尉任上撰《戒杀子文》,其文有“自予来闽中,闻闽人不喜多子,以杀为常,未尝不恻然也”之语,可证“福建自古以来就以溺女之风的盛行而闻名”。但是,据我的研究,清代“雍正二年发布建立育婴堂的上谕之前”,福建的育婴堂并不止“清流县设有一处建于康熙四十五年的育婴堂”,另有建于康熙三十八年(1699)的松溪生生所,建于康熙四十一年(1672)的漳浦育婴堂,建于康熙四十二年(1673)的长泰育婴堂,以及康熙四十四年(1675)李斯义在福建巡抚任上在福州、并“檄行八闽”可能也在福建其他地方设立的育婴堂。
夫马进又谓:“清代人普遍认为育婴堂是宋代慈幼局的继承者”。但是,清代闽人另有一种看法:育婴堂是宋代举子仓的继承者。如,清康熙三十八年(1699),当福建松溪建置生生所(育婴堂)事竣,知县潘拱辰为之记,开首就说“邑旧有举子仓六处,盖因俗尚寡恩,凡贫民生子不能畜者,多溺不举,而女尤甚。以致古之乡先生,捐金置买公田,积谷以济之”。又如,干隆《泰宁县志》记:“育婴堂在宋时已有之。官立乳母,育细民举子之不能育者。(宋)绍兴五年,楚州人王洋知邵武军事,以建、剑、邵、汀四州,细民生子多不举,奏立举子仓,逐乡积谷。贫民育五月以上书之籍,至免乳日,授以米一石三斗”。据明代福建省志《八闽通志》,宋代福建建宁、汀州、邵武、延平四府设有举子仓107所。创立举子仓的宋绍兴五年(1135)比创立慈幼局的宋咸淳元年(1265)要早130年。
干隆《台湾府志》记:“直省各州县,并设普济、育婴二堂,台郡以在海外独阙。顾台地土著者少,户口末繁,婴孩从无弃者”。据我所见史料,台湾最早的育婴堂是清咸丰四年(1854)建立的“台郡(府)育婴堂”,其时台湾社会正从移民社会转型为定居社会,定居者渐多、户口渐繁,溺弃女婴也渐成为社会问题。与此相应,台湾各邑(县)也渐有育婴堂的建立。
(2018年6月21日记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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