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至7月,我有幸得到加拿大外交部国际研究委员会(Intemational council For Canada studies)的邀请,到该国作短期访问。在加拿大的温哥华、蒙特利尔、渥太华、魁伯克和多伦多等城市,我访问了联邦政府、省、市政府社会工作部的官员,和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蒙特利尔大学、渥太华大学、多伦多大学、约克大学、卡尔加里大学、麦基尔大学和斯蒙福拉沙大学的社会系或社会工作系的教师,初步瞭解到加拿大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情况。现略述如下,供有关人士分享和参考。
一、社会保障的项目
加拿大真正科学意义上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在1867年开始建国至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形成的,到战后日臻完善。这就是当前加拿大政府实施的社会保障制度。
加拿大社会保障的项目主要有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儿童福利和家庭津贴等。
(一)失业保险
加拿大失业率颇高,常在10-11%之间。失业经常成为困扰加拿大的社会问题。因此,联邦政府非常重视失业保险问题,以保持社会的安定。政府规定,凡失业者在失业两周后,即可向政府领取失业救济金,金额视失业者的原来收入而定。凡属中等收入的失业者,由联邦政府发给生活救济金,数量为其原收入的55%;低收入者发给原收入的65%。但当失业者一旦找到工作,即停发失业救济金。失业保险救济金的来源,是由每个劳动者在失业前工作期间,由劳动者的工资和雇主按比例交给政府保险部门而形成的保险基金,一般是扣除职工工资的2.5-5%;雇主也按职工工资略高于2.5-5%的比例缴交失业救济金。例如,假定某职工应扣缴的失业保险救济金为100加元,那么雇主就相应再为某职工再交140加元。两者加起来为240加元,即是职工的失业保险救济金总数,缴交给政府作为失业保险基金。
(二)养老保险
这是一种来自工作时的工资扣缴与个人收入相关的一种福利制度。它保证工作者因年老退休、伤残而丧失谋生能力,或者配偶一方死亡而另一方又无谋生能力时,有一个固定的收入来源。加拿大政府规定,凡年满65岁的退休职工(包括农场职工),均有资格申请领取退休金,金额一般是其工作期间平均工资的95%。凡年未满65岁的人退休后也可以领取退休金,但要根据提前退休年数扣除。年满65岁的加拿大公民还可以申请领取一种“老年保障金”(Old Age Security);而年满65岁的外来移民,则要在加拿大住满10年,才有资格获得这种福利享受。又如果一个退休家庭,仅仅是依靠夫妇一方的退休金维持生活而生活困难者,则可以向政府申请配偶津贴(spuse Auowance),但配偶年龄必须是60-64岁;孤男寡妇者也可申请这种配偶津贴。另外年满65岁的老人,可以享受交通费用的半票待遇。如果所领取的退休金和老年保障金等还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者,还可以申请有保证的收入补助(Guaraneed Incom sopplemen)。以上保险金均按每年物价指数调整。养老保险金,均按职工工作期间收入的2.5-5%比例扣缴交缴给政府社会保障机构。可以说是取之于己,用之于己。
(三)医疗保险
加拿大实行全民医疗保险制度,由联邦政府制定全国统一的医疗服务标准,规定:凡是加拿大公民均可以享受免费看病(牙科除外)和住院待遇,但药费则全部自付。凡年满65岁者,可以免收药费。医疗费由联邦政府和省政府两级分摊。医疗保险费用,同样是在职工的收入中按1-2.5%比例扣缴给政府医疗保险机关而形成医疗保险基金。
(四)家庭津贴福利
家庭津贴项目(Family Allowanec),又称牛奶金。加拿大政府规定,凡加拿大人的子女年龄未满18岁者,均可申请这项福利津贴。它被视为一个家庭的一项收入,计入家庭的总收入之中。这项津贴大约每月为300多加元。不论贫富家庭,均可以获得津贴。这项津贴的经费来源与配偶津贴和有保证收入补助一样,均来自联邦政府的税收。为保障儿童受教育和减轻工作父母亲的托儿和教育负担,各省设有公费幼儿院、托婴所;各省、市、县设有公费中、小学,让儿童和青少年免费入学受教育。就是说,儿童从入幼儿院到高中毕业,是享受免费的义务教育的。这项经费来自房地产税和省政府的补助。青年上大学,一般是自费上学,但有困难者,省的大专院校,可以据实际情况给予补助;学校也设有奬学金、助学金,帮助大学生安定学习。这项经费主要来自省政府的税收,联邦政府提供一定数量的补贴。
(五)单身可雇人士保险
所谓单身可雇人士,实际上是指有劳动力的人而不受雇的一种“难民”。加拿大政府对这部份人也给予社会救济金,以维持其最低限度的生活。这种救济金的标准由加拿大国家福利委员会(National council of Welfare)制定,经费由联帮政府负责支付。兹将1995年生效的每年每人救济金列表于下,以见一斑。
(表略)
(六)其他人士保障
加拿大政府对贫、弱、孤苦的居民和残疾人也给予社会保障,使其衣、食、住、行达到某一基本标准。这些保障由各省劳工伤残局负责,经费亦由省政府税收支出。
二、社会保障的特点和问题
加拿大社会保障制度的特点之一,是覆盖面宽。凡是加拿大公民不分城乡、产业、所有制部门和阶层,均获得社会保障。这可以说是一种安排完善、普及享受、平均分配的福利保障制度。这种普及性的福利分配,为全国2800多万加拿大人过安定生活提供了制度的保障。也就是说,加拿大的社会保障是全民性的,无一不包罗于社会保障这张“安全网”之内,体现社会保障的公平性质。我认为这是可取的。特点之二,是保障水平较高,以老年保险为例,我访问过两个70多岁的老华人,他们在退休前属中等收入,夫妇均有工作。退休后每月可领到退休金565加元,另外可领取“老年保障金”700加元,两者加起来,他们每月收入可达到1265加元。按加拿大一般人的消费水平每月为400-600加元计算,这两位老人的生活是相当好过的。这两位老人中的一位老华侨说,他每年均节约一些钱寄回台山老家给他的堂弟。就从上述“难民”的保障费看,最低的新不伦瑞克地区,每人每月也达到255加元,最高的西北地区每人每月达到942加元。特点之三,社会保障费是国家、雇主和个人共同负担。个人和雇主负担部份,如上述是以个人月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扣缴给联邦政府作为保障基金储存。国家负担部份,则从政府(包括联邦政府和省政府)的税收中支出。从这三个特点看,加拿大可以称得上是高福利国家。
但是加拿大的高福利却给政府和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这是当前加拿大国家忧心忡忡的问题。据统计,在80年代,联邦政府负责的社会福利开支增长226%,即由1981年的171亿加元增长到1990年的388亿加元;同期,联邦政府补助各省(区)福利支出的拔款增204%,从126亿加元上升到258亿加元。就是说,加拿大政府每年要从年度预算中拿出38%来支付社会福利费用。其中安大略省政府最高,1992-1993年会计年度预算支出的社会福利费占70%。而因这样大笔的福利开支,结果造成财政赤字不断增加。在此情况下,由于税收不足以负担快速增长的社会福利开支,政府只好举债。据统计,1994年加拿大国债已达到5530亿加元,每个国民平均负债额高达19750加元,比美国9350加元高出40.7%。因此,不仅加拿大政府叫苦连天,而且民众也怨声载道。人们从社会福利机构中领到福利收入支票喜形于色,而后发现自己的税负增加又骂口不絶。只想收获,不愿付出,这是加拿大高福利制度日益形成的人的观念。我在多伦多瞭解到有一位未婚女子,生了两个孩子,无职业,每年从各级政府领取各种福利金总收入达到6.5万加元,相当于大学毕业生刚就业的年薪,比一个普通工人的年薪还高一倍。但她还嫌收入不够,要求政府增加福利补助。可见,加拿大的高福利普及性,确实给国家的经济发展蒙上一层阴影。为瞭解决赤字大增和经济增长疲乏,加拿大的一些经济学家以至政府官员喊出了改革现行高福利制度的口号。
三、社会保障改革的困境
面对高福利的负面效应愈来愈影响到加拿大经济的发展,联邦政府近年来对社会福利制度试行种种改革。
第一,拟削减失业救济金。去年6月中旬,人力资源部长艾斯和菲提出,每年减少失业救济金10%,将省下来的失业救济金的50%用于增加就业机会的职业训练计划。这项改革方案实施后,所有领取失业救济金的人,平均将减少10%;而渔业工人将减少32%,林业工人将减少22%。同时,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期限也由50周减为40周。这项改革比较顺利进行。
第二,拟停止养老金随物价指数调整。联邦政府目睹人口出生率低于人口老化率的情况,社会人口越来越老化,养老金规模越来越大,保守党于1984年提出停止养老金随物价指数调整的计划,以抑制养老金增长过快的势头。但由于老年人的强烈反对,此计划未能实现。
第三,拟减少家庭津贴。联邦政府决定,凡是超过80000加元年收人的家庭,其家庭津贴随收入增加而递减。但因遭到反对党和社会特殊兴趣团的反对而中止。
第四,拟收门诊费。各省计划凡是病人看病均征收门诊费,每次5加元,以减少人们看病的次数;同时,政府计划由政府代支的医疗费用列入病人的收入,参与年终总收入并申报所得税。同时试图缩减医生数量而减少医疗帐单。此项改革更因人们的反对而无法实施。在这种情况下,各省政府只好缩减各项医疗服务来减少医疗费用的巨大开支。现将各省减缩医疗服务情况分述如下。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关闭一家医院,取消重症病床900张;最高开“处方笺”由7.15加元增至7.50加元。
艾伯塔省:计划从现在开始至1997年,关闭医院4家,将8家医院改为社区医疗保健中心,减低支费项目为省民在国外时的医疗福利。医保计划个人收费由每月30加元增至36加元。
萨斯喀彻温省:将52家医院改为医疗保健中心,不再受保项目包括:儿童牙齿保健、絶育后复可孕手术、成人验眼等,国外医疗福利及按脊开支减少。
马尼托巴省:减少病床56张,减低支费项目包括:国外医疗福利、验眼及部份药费用;取消项目包括:儿童牙齿保健、回复可孕手术。
安大略省:关闭医院一家,合并医院14家,取消病床4000张,不再支费项目包括:电子脱除脸毛、脱除纹身、初生婴儿割包皮手术、国外急病医疗住院支费由每月400加元减至100加元。
魁伯克省:关闭医院7家,将6家医院转为长期疗养院,三年内减少病床2500张,取消支费项目包括:年龄41-46岁成人验眼及儿童牙齿保健。
新不伦瑞克省:取消病床250张,取消支费项目包括:初生婴儿割包皮手术、回复可孕手术等。
新斯科舍省:关闭医院1家,3家医院改为社区医疗保健中心,不再支付成人验眼费用。
昂加瓦半岛省:将1家医院改为社区医疗保健中心。
纽芬兰省:关闭3家医院,取消支费项目包括:驾车人士需要之身体检验、验眼、初生婴儿割包皮手术、催眠疗法等。
可见,各省政府都在想方设法压缩医疗费用的开支,以减轻政府的负担。但加拿大的医疗改革恰好同美国要推行全民保健医疗计划同时出台,受美国各方面影响极深的加拿大的医疗改革,是否能顺利进行和收到效果,实在难以预料。
总而言之,加拿大联邦政府要全面改革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困难重重,前途未可乐观。
(原载《中山大学学报论丛》1996年第1期;《当代社会保障》1997年第2期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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