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主题是和平发展的“深化”,凡参加过考试的人都知道,从60分升到80分容易,过了80分以后,再往上升就越来越难了,每增加1分都要付出数倍于前的努力。我个人理解,“深化”这一课题的提出,即暗示了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已经接近“较易得分”的上限,(至于这个“上限”究竟以80分、75分或70分来表示,可以讨论)。接下来要继续向前推进,阻力和障碍将更难克服,付出的努力须更多,收获则可能不会像这两年那样明显。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因此我们必须不断推动两岸关系向前发展即不断深化。所以这一课题的讨论是很及时的,然而要提出一个很完美的答案又是很困难的。个人对此问题也仅是做了一些极其浅薄的初步思考,在此向大家报告,希望大家指正:
一、继续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以为两岸关系的政治基础
面对未来的两岸关系,我们在认知上必须做好这样的心理预期,即我们将遇到更多结构性障碍和现实压力的“反作用”,双方可能都不得不做出一些令对方不那么满意的事情。“积累互信”的提法很好,“积累”首先是“保持”,然后还要“添加”,互信什么?最关键的就是双方在“一个中国”问题上形成的政治互信。假设没有这样的政治互信或任由原有的互信不是逐步加强反倒是日渐衰落,那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就可能演变成最后的反目成仇。
关于“一个中国”的问题,这些年争论太多,如去年在台北“两岸一甲子”上的争论,那么能否“一中不表”或“一中少表”呢?我看不妥。一是关于“一个中国”原则的内涵,“暂不讨论”终究不是办法,还是要尽力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更具弹性的表述方式,如大陆近来提出“一中框架”的概念,就比原来的“一中原则”的提法更有弹性和包容性;有学者从“中国人”或“中华民族”、“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的角度,或从“宪政主张”的角度,或“两岸共同价值观”的角度,来铺垫双方都能接受的表述方式,都是有建设性的思路。二是关于“一中各表”,大陆应更明确的表示同意台湾对“一中原则”有其自己表述的空间;在整个和平发展阶段,双方不可能就“谁是主权国家”、“谁是中央政府”等结构性分歧达成共识,只能以“各自表述”加“搁置争议”的方式处理;在今后两岸政治谈判乃至签订《和平协议》的过程中,“一中各表”也可能发挥其特殊功能,即制造出双方“互不同意但又互不冲撞”的模糊空间。三是关于“一中共表”(“一中同表”),为了防范“一中各表”变成“两国论”式的、指鹿为马式的表述,即在“各表”的幌子下变成“你表一中,我表两国”,个人认为双方实有必要通过协商,找出一个对一中原则的“共表”方式,如果真能达成这一步,其本身就是两岸关系“深化”的重大标志!(一中新表,两岸和平协议一定会建立在“一中新表”的基础上)
二、继续推动两岸经贸交流和民间往来的机制化、细致化
“先经后政”的顺序仍然应当坚持,两岸经贸交流仍有大量工作要做,ECFA签订也只是很粗的框架性协议,需要不断细化。已有的经贸交流形式和管道也须不断强化和调整,对近两年来的两岸关系新进展也需要不断评估,要让大陆的很多对台措施能让台湾的多数人满意,还有进一步调整的空间。我们不能揠苗助长,不能因为ECFA的签订就认为经贸交流议题将退入后台,下一步就是政治接触。如果过快进入政治议题,可能使双方的矛盾过于凸显,反而冲淡甚至伤害两岸和平发展的和解与善意互动的氛围。同时,我们也需要更关注两岸人民福祉的提升和两岸人民感情的交融,毕竟这些才是和平发展乃至和平统一的根本凭藉,而不断推动两岸的经贸交流和两岸民间往来更上层楼,使之机制化、细致化,正是达致两岸不断强化共同利益纽带和不断增进相互理解及感情的不二法门。
三、开拓更多合作领域,建构更多合作机制
两岸关系要改善、要和平、要和解,这些已经成为岛内共识,甚至民进党也不反对;国际上也对两岸的和平和解普遍表示欢迎。这种和平和解的趋势延续下去,逻辑的结论自然就是两岸合作的加强,除了在既有的领域内以既有的方式继续深化合作外,更重要的是不断开拓新的合作领域、建构新的合作机制,下一步重点是推动两岸之间的文化交流,如出版、电影、电视剧等方面的合作,其他如“新闻交流”、“中华文化的政治社会化”、“辛亥革命”、环保、低碳经济、甚至南海开发——等多重领域,两岸都有广阔的合作空间和多样的合作机会。
然而在目前的台湾,似乎对两岸和平和解都可以接受,对“合作”却非常谨慎,甚至避之唯恐不及!有学者建议两岸共同举办纪念辛亥百年活动,这本来是一个很有操作性的建议,国民党完全可以理直气壮的在这一活动中扮演主角,然而台湾当局却以“理念不合”为由,匆匆拒絶了这次合作机会。对于其他各种关于两岸合作的建议,马英九的反映也都比较消极。这种态度其实是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基本逻辑相矛盾的。
四、适时开展政治议题的对话协商,至少学者和智库层次应先作准备
尽管个人反对揠苗助长式的人为加快政治议题的对话,但从“深化”的角度讲,无论早晚,两岸关系的发展躲避不开政治议题的讨论。对于那些困扰两岸六十年之久的结构性争议,也必须有相当长的时间研究,才可能找出化解之道。因此,两岸官方(包括两会)直接进入政治对话与商谈的时机固然尚未成熟,但为此作必要的准备则不应该再人为的拖延。作为第一步,可以由学者和智库各自就相关问题研究或联合研究,以加强相互的了解,砥砺和启发彼此的思路,并通过与对方的论辩找出各自视野中的盲点。和平发展已经使两岸关系发生了历史性的转折,在新的形势下,我们必须研究新问题,如:台湾的政治地位如何表述?扩大台湾的国际生存空间如何与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不矛盾?征服型统一与合作型统一如何区隔?合作型统一的意涵、路径、动力……是什么?如果将来是两岸共议统一,共同决定,那“共议”机制如何建构、议题如何设定?如果出现争议谁来裁判?和平、发展、统一三者间之关系?何谓双赢?大陆想赢什么?台湾又想赢什么?如果一方想要的是另一方输不起的,能双赢吗?两岸关系的和平机制建构与不武、不独、不统是何种关系?除了以和平协议为基础的政治机制之外,这一“架构”应该或可能涉及其它哪些领域的机制建构?两岸和平机制中的谈判机制、经济合作机制、文化合作机制、军事互信机制彼此之间应该是什么关系?两岸和平机制如何与两岸统一的最终目标衔接?——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用更宽广的胸襟、更解放的思维,去寻求新的方案和办法。
现在两岸都呼吁对方要“解放思想”,但双方都有必要降低期望值,都有必要重视对方坚持自己底线的“顽固性”。特别是台湾方面,絶不可低估大陆追求统一的决心和意志,如果把大陆“解放思想”的期待值设置为希望大陆有一天会承认“中华民国”、或承诺“放弃武力”、或以任何方式明确的或含蓄地表态将放弃统一目标,那都是不现实的。
(全国台湾研究会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及“两岸关系:和平与深化”学术研讨会,201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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