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现在各方面都热衷于讲“创新”,正像前些年大家都爱谈“与时俱进”一样。个人认为台湾问题的研究当然也要“创新”,也要与时俱进。但“创新”本身不是终极的价值,必须与其他价值连接才有意义。与一般学术问题不同,台湾问题包括两个板块:学术和政策。学术的创新要和“求真”相连接才有意义,即必须有助于对事务真相更清晰的了解和对客观规律更牢靠的掌握。而政策的创新要和“务实”相连接才有意义,即必须能比原有的政策更能解决现实的重大挑战。
无论学术还是政策,“创新”都离不开四个层面:(1)开拓新的研究领域,研究新问题,包括突破原有的一些“禁区”;(2)运用新的研究方法;(3)挖掘新资料;(4)提出新观点。但学术研究在这四个方面的“自由度”都理应大大超过政策研究。学术研究不应有任何禁区,但政策研究则不得不有禁区(因为政策是要实用的,肯定用不上或不能用的,就不必研究);学术研究可以用各种方法,但政策研究则不适用某些方法(如非常理论化的数据模型、或假说性的理论预设);一项新资料的发掘本身就是学术研究成果,但其未必对政策研究有多少助益;学术研究的“新观点”只要能“自圆其说”就行,但政策研究的“新观点”必须在现实中利大于弊才行(学术允许试验、允许错误而政策不可轻试、也要力求不错);在学术研究中,“创新”的重要性高于“继承”,但在政策研究中,往往更注重原则性的坚持和政策的连贯持续性,政策调整的幅度往往比较微小和隐晦,外界难以觉察。
一个优秀的政策研究者必须具备中上等的学术水准;而一个优秀的学术研究者可以完全不问政策。但由于台湾问题本身的政策性较强,使我们这个圈子的学者不可能完全不问政策。政策研究要提升水准必须以学术研究为基础。而学术研究要提高水准必须要有一个尽量宽松的研究环境和氛围,如果动辄受到政策约束,学术是很难发展的。有些题目,政策研究不便做,可以放开让学术研究来做,学术研究的成果,也不必全都符合现行政策,多几家之说,有何不可?
中国知识分子的一项优良传统就是“经世致用”,能以所学助产一项好的政策,何乐而不为?所以我个人并不赞成以学术研究的清高去贬低政策研究的矜持。由于政策研究的自由度远低于学术研究,所以政策创新的困难实大于学术创新。从宏观意义上讲,政策研究也是学术研究的一类,有些政策研究的论文,没有繁复的理论模型或预设范式,也没有大量的引证和注释,但它提出了有助于解决现实问题的政策创新思路,就是好文章,就是好学术。
但就我们高校的学者(研究所和智库的学者另当别论)而言,立身之本还是一般意义上的学术研究,参与一些政策谘询或政策宣传工作,毕竟是“副业”而非“主业”,靠“副产品”是不足以评教授的;宣传性的文章也不能算学术成果。
二
就政策层面而言,这两年有很多关于“胡温体制新思维”的讨论,个人以为最突出的新意有这样几方面:
(一)战略指导思想——从“统一时间表”到“反独优先”
以往我们多把“反独促统”视为一枚钱币的两面,二者相辅相成,促统是最好的反独,反独必须促统,台湾“独”的倾向越强,大陆促统的紧迫感也就越强,因而有“不能久拖不决”和“统一时间表”的思考。近两年来,我们开始注意把“反独”与“促统”视为有关联但又有区隔的、不同的战略目标。这二者最大的区别在于反独是要“维护现状”(北京对“现状”的定义是“两岸同属一个中国”);促统则难免要改变现状。在这个重大区别的基础上还能找出其他许多的不同点:(1)危害程度不一样:台独活动的恶性发展是对中国核心利益的最紧迫、最现实、最重大的威胁,而统一晚几年完成,并不损害中国的核心利益;(2)在岛内的支持力量不一样,反独能得到以泛蓝选民为主的台湾过半人民的支持,但他们未必全都赞成统一;(3)工作难度不一样,只要台湾当局同意“两岸同属一个中国”,反独即告基本成功,届时台湾虽然还有“独派”存在,但其威胁性将减弱;而要完成统一则复杂、困难的多;(4)国际反应不一样,美国及其他很多国家都明确表态反对台独,但它们却未必乐见中国很快统一,如果大陆用武力统一,还可能造成与美国的军事冲突;(5)与“武力手段”的关系不一样:反独有可能使用武力,但这将是被动性的、防御性的,达到某种政治目标就可能停止,所以其规模也是有限度的;如果为促统而使用武力,那将是主动性的、进攻性的、其规模和终局都可能是大陆无法控制的。
在当前乃至未来一段时间内,如果把促统和反独当成一件事情,混在一起做,难免出现“为渊驱鱼·为丛驱雀”的副作用,使岛内相当多的人和国际上的某些势力因对中国统一的疑惧而减少了抵制台独的热情和力度。对台工作的当务之急是反对台独。重中之重是坚决制止台湾当局通过所谓“宪政改造”“实现‘台湾法理独立’”的图谋。
在这一背景下,大家曾热烈讨论过的“统一时间表”也被“抓住战略机遇期”的提法取而代之。当然,“反独优先”决不是放弃统一,而是对统一有更长远、更具包容性的规划。
(二)解决台湾问题的落脚点——从“两个寄希望”到“重在争取台湾民心”
以往有“寄希望于台湾当局,也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说法,虽然注意到了台湾人民,但工作的重点还是锁定在当局方面,做工作的方式也基本上属于传统的“统战工作”方式;对何谓“台湾问题”的解读,也主要是集中在对台湾当局的处理上,似乎解决了台湾当权者的问题(包括对其“待遇”做出妥善安排)就是解决了台湾问题。
近两年来,我们渐渐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台湾的问题当然有我们同台湾当局的政治分歧问题,但更深层次上还是中央政府与台湾人民的关系问题。现在我们的很多政策诉求不能被台湾多数人接受,这是台湾当权者敢于“有恃无恐”挑衅大陆的根本原因。只有到某一天,我们的政策诉求可以被台湾的多数人民接受,才是台湾问题的真解决。为了达到这一目标,我们一方面要尽量照顾台湾同胞的切身利益,做务实的、台湾民众欢迎的、基础性的工作,以换取台湾同胞对我的理解与认同;另一方面,我们也要做必要的政策调整,对于台湾人民的合理要求要在政策上予以满足而非限制。对人民是不能“统战”的,所以我们必须开拓出直接面向台湾人民的工作方式。
这种新思路所带动的政策调整,就是把以往必须台湾当局先做什么(如必须先承认一个中国原则)我们再做什么的方式,改为“四个有利于”的标准,即只要是对台湾同胞有利、对促进两岸交流有利、对维护台海地区和平有利、对两岸关系发展与和平统一有利的事情,祖国大陆都会尽最大努力去做,而不再以台湾当局怎样讲为前提。
于是我们看到,大陆主动出台了一系列改善两岸关系的措施,去年年初,国务院台办先后提出“共同参与、多点开放、直接对飞、双向载客”的“十六字目标”与“大陆积极推动两岸‘三通’政策不变”等五点意见,积极与岛内各界联系,主动邀约台湾航空业者与大陆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最终使春节包机得以实现。台湾海基会原董事长辜振甫去世后,海协会汪道涵会长派副会长孙亚夫、秘书长李亚飞等,以其私人代表身份赴台吊唁,以显示对辜先生的敬意与对台湾同胞的尊重。随后又在向台湾同胞赠送一对大熊猫、台湾农产品销售大陆、货运包机,两岸直接“三通”等议题上主动释出善意,这都是“四个有利于”的具体表现。
(三)在对民进党的政策上,大陆也展现了若干灵活性
为了落实“重在争取台湾民心”的原则,不仅要与泛蓝阵营合作,也要与泛緑打交道,我们看重的不是那些在台面上活动的泛緑政治人物,而是他们背后40%左右的人民。我曾经写过一篇文章,把大陆对民进党的政策新意概括为:其一,两岸之间多一些沟通的渠道总是会好一些。基于这样的考虑,北京固然要同台湾认同“九二共识”、反对“台独”的泛蓝政党共同推动两岸关系的改善和发展,同时也密切注意民进党的变化哪怕是很微小的变化。不管是什么人、什么党,也不管他们过去说过什么、做过什么,只要现在承认体现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九二共识’,我们都会一视同仁,对其作出正面响应,与之接触交往。其二,对于民进党最低的要求是守承诺,“胡四点”正面肯定了“扁宋会”的“十项共识”,包括对陈水扁在“扁宋会”中重申“四不一没有”及“宪改不涉及主权、领土及台海现状的改变”的政治承诺迅速做出回应。其三,民进党即使暂时做不到“承认”一个中国原则,但只要朝着承认一个中国原则方向进行努力,大陆注意到了,都会表示欢迎。去年4月13日,孙亚夫在接受澳门媒体专访中,再次呼吁民进党放弃“台独党纲”,停止“台独”分裂活动,但与此同时,又将民进党和李登辉、“台联党”等一批“台独基本教义派”做出一定的区隔。4月15日,陈云林则更明确地指出:“我注意到,近年来民进党内有部分人士提出,民进党应该放弃“台独党纲”,摆脱束缚,走出新路。我认为这是一种认真的、积极的态度”。其四,胡锦涛表示,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现状,不仅是大陆的立场,“也见之于台湾现有的规定和文件”,这段话可以理解为,台湾当局可以按照它现在的规定和文件作表述,回到一个中国原则。对于民进党方面提出的“两岸既有谈判基础”,大陆也没有排斥,双方的分歧只是对“既有谈判基础”如何理解的问题,大陆接受这个新提法,已经展现了某种灵活性。其五,大陆提出,可以谈发展两岸关系、促进和平统一的问题,其他问题也都可以谈,包括建立军事互信机制、台湾的国际活动空间、台湾当局的政治地位等问题,也包括两岸关于和平稳定发展框架和实现和平统一过程中需要解决的所有问题。这里所提及的“建立军事互信机制”和“两岸和平稳定发展框架”等议题,实际是对台湾方面相关设想的回应,它反映了大陆对尽早恢复谈判的诚意,而且充分考虑到了对方的立场和方便。其六,广大民进党成员与极少数顽固的“台独”分子是有区别的,欢迎民进党人士以适当身份来大陆参观、访问、交流。2005年10月,亚太城市市长高峰会在重庆举行,重庆市政府向台北市、高雄市、台中市、台南市等八个城市的市长发出了邀请,其中包括民进党籍的市长。2006年3月,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公开表示,人民团体和民间学术单位可以同“铁杆泛緑”接触。
(四)从强调“内政问题”到更注重争取国际支持
台湾问题是中国的内政问题,不容任何外国插手干涉,这是中国政府坚守了半个多世纪的原则立场,今后也不会改变。
但在具体诠释和具体落实这一原则的方式上,近两年的做法同以往的做法似有所不同,下列两例可略见端倪:
(1)以往为了避免台湾问题的国际化,北京不愿意外国对台湾问题说三道四。但是在2003年底台湾当局推动“公投绑大选”时,北京却没有做任何台面上的反制动作,代之以发函给各国驻京大使馆,主动解释中方反对台湾搞公投的立场,并通过外交管道请各国对台湾方面发出警告。今年3月,北京再次运用相同的方式以回击陈水扁的“废统”挑衅。
(2)在过去很多年中,北京主要关注的是美国在台湾问题上发挥的负面作用,在那样的背景下,根本不可能想像北京会在采取重大行动前,先派主管台湾事务的部长级官员到美国来通报和解释,要知道这样的事情如果发生在几年以前,在中国轻则被批评为“把台湾问题国际化”,重则可能被扣上“媚美卖国”的帽子。而在这两年,从智库、主管部门到决策高层,渐渐形成了一项共识:即至少在反对台独的问题上,中美两国是有共同利益的,存在合作的可能。因此,中国高级官员开始频频在美国磋商台湾问题,两国智库也开始讨论“共同管理台海危机”的课题。
三
以上所论,是就个人观察的心得、乃至个人也费了些时间研究的问题向各位报告,在此范围之外当然还有很多很多的“创新”之处,请在座各位嘉宾不吝赐教。
最后要强调的是,本文所论主要是就“政策创新”而言,而通过这些政策的创新点,可引发我们更多的学术思考。以本文提及的四点而论,就令我们必须进一步回答以下问题:台湾当局所行使的权力究竟是什么性质?中央政府与台湾人民到底有没有矛盾?如果有,这种矛盾是属于“误解型”还是属于“结构型”?“统一”(特别是“和平统一”)与“统战”究竟有什么区别?“中国内政问题”与“台湾问题的国际化”应如何区隔?对于美国在台湾问题上的作用究竟应如何评价?——让我们共同期待早日看到对这些问题的学术解答。
2006年3月31日
(本文是笔者为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举办的学术研讨会撰写的演讲报告,200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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