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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力度的一些措施
今年4月16日羊城晚报发表“千亩农田欲哭无泪”一文,使持续近两年的三水市白坭镇“新中源”陶瓷厂与华盛果场环保纠纷事件重新引起公众的关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已进行了调查及调解工作,但仅从此层面做调解工作是不够的,建议省环保部门组织跨部门专责调查组,作进一步的综合调查和科学论证,从高层面剖析事因,寻找一种可操作性强的解决全省众多的类似环保纠纷事件模式,把坏事变好事。
众多的环保纠纷事件产生的根本原因是:我国尚未形成较完整的适合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而且现有的各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也没有体现于我国的民法及刑法条款之中,使人们轻视现有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有法难依、有法不依。
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和卢瑞华省长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已提出要加大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力度。对做好我省环境保护工作,我有如下建议:
一、根据“以法治国”精神,建议人大立法机构加快探讨制订在我国民法和刑法中充实能体现有关环境保护的可操作性强的条款,以便强化人们的环保意识和建立以法制管理环保工作的制度。这将可减少和阻止环境污染纠纷事件的产生,也利于此类事件的解决。
二、在民法和刑法中未能体现有关环境保护条款前,建议先做好如下工作:
1.提高并加强省环境保护行政部门的职能。环保行政部门最初与建委相连。这种关系与当前的状况是不协调的,建议把省环保局提升至环保厅行政级,使之能真正行使对全省全面环保工作的领导与监督职能。借助资讯资讯技术,实现全省环保工作的全面垂直领导(地县市级环保部门同时受同级政府的领导)。
2.省级环保部门当前应着重做的工作:
(1)修订或制订区域环境规划。坚持采用“用环境容量指导规划”的原则(是制订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基础),在省级环保部门的统筹和领导下,修订或制订全省、地县市的区域环境规划的条件是具备的:①可借鉴总结多年来本区域经济等方面发展的经验与教训;②各区域已积累了相当数量的环境资料,较容易开展区域环境品质回顾与现状评价工作;③可提倡各区域社会力量非营利参与的条件。
(2)加强对环境评价工作的管理。环境评价是经济发展实现合理布局的重要手段和保证区域经济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卢瑞华省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已提出“严格执行建设专案环保审批制度,强化环境影响评估、综合决策、公众参与及重大决策监督与责任追究制度”。但在经济过热发展时期中,乙级环评证书数量增加了,但环评工作品质却下降了,加上审批权的实质上的下放,导致建设项目无序进行。例如,水环境容量有限的遂溪县竟有众多的糖蜜酒精企业,废水不经治理外排,引发了与廉江的环保纠纷事件;这次白坭镇的环保纠纷事件,把投资2.5亿元的建材专案选址放在农业区之中,即使是达标排放废气,但遇阴雨天气条件下产生酸雨对农作物的损害是无可避免的。两宗环保纠纷事件显示:我省环评工作急待整顿和实施严管。方法是:组织一次全省性环评工作大检查,从中探讨采用“集中审批、分散操作”管理模式的可行性。
(3)加强对环保产业的领导与监管。省环保产业协会为我省环保产业市场的发展起了积极作用,但这种指导性的管理已无法使这产业朝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必须建立一种适应于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监理模式,建立相应的监理机制,以保护治污企业在环境治理投入方面的利益。
(4)在实施环保税制前,先改革排污收费及超标排放处罚制度。省政协副主席张展霞教授在省政协七届二十三次常委会发言时已提出应改革排污收费制度,但至今仍未能实现。在市场经济体制模式下,排污收费与超标排污处罚制度,是政府用以调控企业的合理经济收益与强制企业对污染治理加大投入的重要手段。具体做法是:立即实行排污收费高于治理设施达标运行费用:加大超标排放罚款额至企业无法经营,加大执法力度以保证上两项制度的实施。
(5)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力度:①提倡与支援传媒对环境保护工作正负面的求实报导,创造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参与的良好环境和条件;②加大人大、政协中相应机构对全省环境保护工作的定期与不定期随机巡查、视察力度;③各级环保部门均应设立巡查督导组,随时随机对其所辖区域环境问题进行检查。并设立公众投诉热线电话,鼓励和奖励公众对造成环境污染者进行举报。
(2001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