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珠三角经济的崛起,广东已成为全国少数民族群众流入的第一大省份,各种宗教龢民间信仰也随之进入广东,尤以珠三角为甚。大量少数民族的流入带来了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这些少数民族及其宗教信仰不一定能适应当地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生态环境,给自身和城市管理带来新问题;另一方面,当地群众也因对少数民族政策和少数民族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缺乏瞭解,有可能出现伤害少数民族及其信仰的事情。令人欣慰的是,这种双向的不适应,随着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的扩大和深入而呈现舒缓态势,但并不能完全消除,甚至偶发性的民族或族群冲撞时有所闻。而且在新的背景下,可能出现新的表现形式。从构建和谐广东的长期目标出发,必须要妥善处理好这个几乎相当于广东本地人口半数的外来群体与当地人关系问题,其中文化的冲突和调适又是这种关系的核心所在。最近,我作为专家参与省社科联相关研究项目(编号07H04),对这一问题有了进一步认识。
所谓民族和宗教文化调适问题,是指不同民族之间、不同宗教之间的道德信仰、思想感情、风俗习惯、生活方式等问题的相互调和、相互适应问题。这个问题能否处理得当,对于国家安定龢民族团结,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随着《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贯彻实施,珠三角将迎来新一轮发展高潮,入粤外来工有可能进一步增加。这些外来工入粤,也是一次大规模文化交流与对撞。与一般由于文化地域差异而发生的文化冲撞不同,这些外来工中少数民族及其文化,与广东居民及其承载岭南文化的特质和风格的差异更大,矛盾也更多,民族和宗教文化调适问题显得尤为迫切和突出。
一、民族和宗教文化调适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热带湿热气候环境的文化调适
从文化也是人类适应环境的一种方式概念出发,外来少数民族从寒凉或乾燥高原来到珠三角,首先面临着适应这里湿热、多虫,以及易诱发中暑、长疮癞、心情烦躁、郁闷等生活和心理问题,一些人初来广东即发生身体不适、患病、甚至性格、脾气改变等现象,即为环境感应的产物,来自云南、贵州、甘肃、新疆等省区少数民族对此尤为敏感。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或采取人工适应技术(如空调、服用中草药等),这种由环境转变引起的文化对撞可以得到舒缓或化解。如广东省佛教协会近年在广州、中山、佛山、珠海、江门等地创办9家慈善中医诊所,至2008年底,免费接诊13万人次,发放药品250万元,受惠者包括外来工中少数民族人员。
(二)饮食文化的调适
外来工少数民族,包括壮、苗、瑶、回、土家、维吾尔族等,长期习惯于辛辣食谱,对珠三角清淡粤菜甚感不适,无辣椒难以下饭;而一些西北来的少数民族习惯于面食,远离米饭;又出于宗教信仰,伊斯兰教外来工忌食猪肉。如何有区别地对待这些饮食文化差异,成为妥善处理外来工与当地工、汉族与少数民族,以及信教和不信教群体关系的一个头等重要问题。
(三)技艺文化的调适
珠三角外来工中少数民族原先絶大部分从事农业、畜牧业或小手工业,技术含量低,经营粗放,组织涣散,效益低下,市场竞争力差,基本上处于农业文明阶段。当来到工业化或后工业化相应文明形态的珠三角,这些少数民族原有的谋生技能大多失去作用,必须迅速更新自己的文化知识结构,学习并掌握第二、第三产业的某些知识和技术,才能在新环境下生存和发展,于是技艺文化的调适成为这些少数民族不可逥避的重要事情,也是他们掌握一技之长得以在珠三角安身立命之本。
(四)精神文化的调适
岭南文化具有充分的开放性和包容性等文化特性,在广东,尤其是在珠三角城市都会为外来少数民族提供一个宽松、和谐文化环境,使他们固有的精神文化有存在和发展的空间。但外来工少数民族思想观念中还有很多深层文化结构,是在农牧经济和乡村文明中形成的,与珠三角工商业经济和城市文明有明显不同,具有顽强滞后性和隐闭性,常常在价值观、人生观、生育观、教育观、道德观中公开或隐现地表现出来。这需要与珠三角精神文化进行调适,其历程和困难比其他文化调适可能要长久和大得多。
二、解决调适中存在问题的对策与措施
文化调适既有深层次文化结构,也有表层的环境适应、利益分配等问题;既涉及外来工少数民族和各类教徒,也涉及当地社会群体和地域文化关系,是一个多维交叉和互动系统工程,需多层面、多部门协调、综合解决。针对上述现状及存在问题,宜采取以下对策和措施。
(一)正视现实,建立有效的民宗问题预警机制
按照我国区域发展态势和广州被确定为全国性经济中心城市,珠三角经济将进一步高涨,有可能吸引更多外来工,因而民族和宗教问题不是减少而会增加和扩大,对这个不可避免的趋势应有清醒认识。在此基础上应建立包括有政府各职能部门龢民宗非政府组织在内的预警机制,以及各种应对办法与措施,以处理突发性事件和日常性文化调适问题。
(二)管理模式的规范和创新
外来工的文化调适,说到底就是一项流动人口社会管理工程。而现在流动人口管理,政出多门,相互脱节,甚至相互矛盾和相互推诿,造成管理混乱,其效果大受影响。而作为文化调适一项内容是,一个城市全体社会成员必须纳入统一社会管理体制,以及为此所需要的完整系统的政策法规。而目前外来工的管理模式并未达到这个要求。但外来工入粤,尤其集中在珠三角,主要是经济利益所驱动,经济利益又深受市场规律所制约,所以流动人口市场化是一种必然选择,少数民族和教徒也不例外。但在目前,政府指导就业仍不可少,为此应制定相应政策法规,结束管理混乱状态,走管理规范化、市场化道路。在入粤大军不断膨胀背景下,外来人口就业、管理模式也应不断创新,尤其是对弱势群体的外来工中少数民族和教徒应给予更多的人文关怀和照顾,广开就业门路,提供更加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以容纳更多的这部分人口,这有利于双方的文化调适达到一个新的高度。如广东当前推行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应尽可能向这个群体倾斜。
(三)提高“文化认同”程度,容纳更多“新客家”
文化差异是文化调适的根源,而文化调适的结果必然导致文化认同水平提高。外来工入粤,主要为谋生,经过一定时间后,即返回故乡,在广东安家落户的甚少,其根本原因是文化差异。要建立一支稳定劳动队伍,应从文化观念入手,通过文化调适,使流动人口视广东为“第二故乡”,乐于在当地安家落户,成为“新客家”人。省民宗委调查显示,一部分在深圳工作的少数民族希望成为这座移民城市的永久性居民,这包括了土家、壮、苗等少数民族,有些人甚至表示“打死都不回老家”。即使是宗教信仰很深的穆斯林,对当地的“文化认同”也在不断提升。唐宋时广州著名的“蕃坊”就居住着数以万计的伊斯兰教徒。当今广州光塔路一带,仍生活着他们的后裔。在深圳、东莞、珠海、佛山等城市,有些穆斯林已生活多年,与当地人和谐相处。但要使外来人有归属感,除了就业安置,还应加强对他们进行岭南文化宣传,使之认同、接受岭南文化,时间既久,这些不同民族流动人口就有可能转化为当地居民。当然,文化认同是双向的,也应加强广东人对外来工文化认同,建立“和而不同”的文化格局。
(四)制定和实施对少数民族外来工就业培训计划
针对少数民族和教徒在异地环境下文化调适面临的困难,特别是谋生技能低的劣势,以及“高增长——低就业”大生产和管理模式的推行,当地政府、企业,应对在业人员进行文化技术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有报导说,2005—2007年,广东每年培养农民工2200万人以上。深圳在这方面亦斥巨资,达到预期效果。民宗非政府组织在这方面拥有很多优势,可为实施这个计划贡献力量,受惠者当然包括了外来少数民族和教徒。
(五)强化民宗非政府组织建设,走内涵发展道路
上述民宗非政府组织存在的人员编制、素质、效率等问题,与它们面临更加复杂、繁重任务相比,更凸现了两者的矛盾和困扰。这就要求各级政府进一步明确它们在民宗工作中的定位,加强对它们的领导和支持,并从财力、设备、用房、对外交流等方面给予倾斜,使之固本强基,保持生机和活力,真正走内涵发展道路,这样产生的社会经济和文化效应是完全可以预期的。
2010年3月19日
(司徒尚纪: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中山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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