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中原礼制文化进入岭南是在战国中晚期,罗定背夫山、南门垌墓出土的青铜器是礼制文化进入岭南的重要物证。青铜器在这一个时期进入社会生产、生活和政治生活各个领域。背夫山墓中同时出土青铜兵器和生产工具,说明当时当地部族正处于边生产边打仗的部落联盟阶段。
【关键词】罗定 青铜器 礼制文化 战国
Abstract:The ritual system from the Central Plains was introduced into the Lingnan Region in the mid-late Warring States Period. The bronzes unearthed from the Beifu Mountain in Luoding and tombs of Nanmentong are important evidence, which belonged to the period when bronzes became part of the social production, social life and political life. The bronzes weapons and production tools unearthed from the Beifu Mountain are evidence that this region were in the period of tribal alliance when production and wars coexisted.
Key words:Luoding bronze ritual culture Warring States
礼,本义是敬神,后来成为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贵族等级制度的社会规范和道德规范。祭礼起源于玉器时代,到了夏、商、周,青铜礼器的大量使用,礼制文化发展到了高级阶段,成为华厦文明的一个重要文化要素,儒家将“礼”作为六经六艺之首。《周礼》、《礼仪》等儒家经典搜集了王室官制以及战国时各国制度,添加儒家的政治理想,使之成为后来的社会规范和制度,成为几千年来中华民族文化的核心。
礼制文化与青铜器的关系非常密切,它产生于夏,鼎盛于商周,距今已有五千多年历史,影响到整个华夏民族的融合和发展,也影响到社会变革龢民族文化传承。
从考古材料看,岭南的原始社会虽然也有祭祀,但尚未形成“礼制”,还属于“有祭无礼”阶段。岭南青铜器的出现距今虽然只有二千多年,但是,它的出现不是偶然的。它的产生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必然会产生因掠夺和占有土地资源的矛盾而引发战争,出现“相互攻击”,为了在冲突中获得优势,各部落争相用先进的青铜兵器武装自己,于是便产生了青铜器的制造。二是岭南青铜器的特征与中原地区同时代青铜器的相似性,说明先秦青铜时代的礼制文化的统一性较强,影响力较大,岭南青铜器的产生便成为先秦青铜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岭南地区目前发掘的先秦至秦汉时期随葬有青铜器的墓葬逾千座,出土的各种青铜器也有近万件,但这些青铜器的出土零星分散,大墓屈指可数。考古学者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从文物角度对青铜器形制、断代、文化属性、来源、铸造工艺等方面的分析研究较多,从历史的角度对当时社会制度的研究还相对较少,从地理环境学的角度分析这些青铜器的更是凤毛麟角。学者们一直在争论岭南曾否出现过奴隶社会。一方认为随着岭南青铜器的出现,曾经有过一个暂短的奴隶制社会时期〔1〕。另一方认为岭南原始社会发展缓慢,直到秦始皇平定岭南,岭南原来的缓慢的社会发展进程被打断,这时才跳跃式地进入封建社会〔2〕。
笔者认为,要分析瞭解岭南青铜器的产生和发展变化过程,离不开对当地的地理环境、人类自然条件的观察,单从实物的比对是难以作出全面的分析和判断的。
尽管岭南青铜器时期相对较短,同样经历了产生、发展和衰落的过程,只是其发展进程被秦军进军岭南所打断,这就是岭南青铜文化的特殊性。学者们争论岭南青铜器外来或本土属性的时候,分歧在于是将岭南先秦青铜器单独作为一个体系研究还是将它们与岭南秦汉青铜器放在一起研究。笔者认为,岭南先秦青铜器与岭南秦汉青铜器的文化属性是有区别的,界线也是清晰的。本文讨论的内容,不包括岭南秦汉青铜器。
随着岭南青铜器的出现,中原礼制文化开始进入岭南,这是不容置疑的事实。从罗定出土的青铜器,我们可以找到有力的证明。岭南出土的商周早期青铜器数量较少,大量青铜器的出现在战国中晚期,即岭南原始部族联盟与秦国军队作战时期。出土这一时期带青铜器的墓葬,数量较多的是广西银山岭,封开利羊墩、博罗横山岭、广宁铜鼓岗、怀集拦马山等地。这些地方在地图上可以划出一道弧线,正好是秦军与岭南部族发生战斗的前沿线,这些地方出土的青铜墓葬一般埋葬规模较小,多数有少量兵器出土,可以认为这里的墓主人是扺御秦军的越人战士墓。而较大一些的青铜墓葬全部在西江沿线,如岑溪的花果山、德庆的落雁山、四会的鸟蛋山、清远的马头岗、广宁的铜鼓岗等,墓中出土的青铜器有20~50件不等,而出土100件青铜器的大墓仅有三座,一座在肇庆松山,两座在罗定,深入南江上游的水源台地,分别为南门垌战国墓和背夫山战国墓,其中肇庆松山墓和罗定南门垌墓都在发现时被人为扰乱,仅有罗定背夫山墓是经考古队发掘出土,对岭南先秦青铜时期埋葬制度的研究最有说服力。
罗定背夫山青铜墓葬不仅是岭南青铜时代出土文物的标尺,还是研究岭南礼制文化的一把钥匙。背夫山墓出土青铜器98件,加上玉器、陶瓷和石器共116件,这些出土器物,几乎都与礼制文化有一定的关系,本文以罗定背夫山墓出土青铜器为主,试图探讨礼制文化进入岭南所反映的阶级和社会形态。
我们只要对墓葬所处的水源台地进行认真观察,才能理解背夫山那里能够出一座大墓。我们还能从中悟出墓主人所统领的部族应该是怎样的规模,其生产、生活和社会发展情况等都可以想象到其中的概略。
背夫山战国墓葬长4、宽2米,为长方形土坑墓,整个墓随葬品的排列及其埋葬时举行的祭祀形式等,都能够说明瞭岭南越人已开始接受了华厦的礼制文化。
“鼎豆之礼”是古代祭祀必不可少的。背夫山墓前端左侧埋葬有2个鼎和4个豆,鼎为越式青铜鼎,器薄,为墓主人生前使用过的炊器,将它与豆放在一起,说明瞭它在埋葬时已经作为礼器使用的。鼎在中原礼制社会里是权力的象征,也是贵族身份的象征,相传禹铸九鼎,象征九州,成为国之重器。非“钟鸣鼎食”之家,随葬品是没有鼎的。岭南的青铜墓中,也只有大中型墓才有鼎。肇庆松山墓有五鼎,罗定南门垌墓有三鼎,背夫山墓有二鼎,并未严格执行中原用鼎的等级标准。背夫山墓出土的4个豆,为带黑陶衣的软陶豆,这是岭南青铜墓中罕有的。汉字“礼“是由豆祭祀组合而成的,豆作为礼器也有一定的规定:“天子之豆二十有六,诸公十有六,诸侯十有二,上大夫八,下大夫六。”(《礼记》)。“乡饮之礼……六十者三豆,七十者四豆,八十者五豆,九十者六豆,所以明养老也。”(《乡饮酒义》)。战国时期,中原已进入“礼崩乐坏”时代,但礼制对岭南的影响仍是不可忽视的。
岭南越人墓中设置腰坑的葬制也是中原礼制文化传入后埋葬制度改变的一个证明。殷商时期奴隶社会的奴隶主贵族死后,要将奴隶埋在最底层进行陪葬,春秋时,贵族墓往往在墓主人腰下挖一个土坑,杀犬代替奴隶,到了战国时期,则在腰坑埋一陶器代替奴隶,这说明社会逐步走向文明进步,奴隶社会已经开始向封建社会过渡,但等级制度没有变。一定的规格,一定的埋葬形式,反映了墓主人的等级与身份。有论者认为“如果南方原住民族中没有墓下设腰坑的葬俗,那么,这些墓主就应看作是商裔”〔3〕。显然,是否认了礼制文化进入岭南越人社会的事实。因为背夫山墓腰坑所埋的陶瓮,其制作工艺、陶器的型制、拍印花饰的组合等等,都与当时越人社会的生活用陶相一致,越人接受这种埋葬形式,首先发生在西江,然后以西江为中心,再影响到周边地区。
鉴是罗定背夫山墓和南门垌墓最重要的青铜随葬品,岭南所出土的4件青铜鉴就分别出在这两个大墓中。背夫山墓的青铜鉴摆放在墓室的头端。论者往往将鉴与吴光鉴比较,或与南越王墓的汉鉴比较,铜鉴有盛水、盛物、藏冰、盥洗、沐浴等多种用途〔4〕,但其主要用途应该是“奉匜沃盥”,作为盛水器使用,在铜镜没有盛行的年代,鉴被古人用来盛水以照容貌,鉴即镜,今天的所谓借鉴,实即借镜。笔者曾参予背夫山墓的发掘,两件铜鉴出土时,鉴内发现有黑色膏泥和炭化竹编织物,显然,埋葬时鉴内盛放有肉一类物质,鉴是作为重要的礼器使用的,与它摆放在一起还有玉玦等礼器。
中原地区两周时贵族宗庙祭祀和贵族宴享都离不开奏乐。所以,用作贵族墓的青铜随葬品同样少不了乐器。编钟是主要乐器,岭南所出土的编钟每套只5~7件,而且都出于大中墓中。罗定南门垌墓出土编钟6件,而且是拼凑而成的,有论者认为这是本地越人工匠所铸,仿造中原或江汉甬钟主要是用于墓葬明器〔5〕,既然是仿造用作明器,为什么不成套呢?自从越国灭亡以后,“越从此散,诸族子争立,或为王,或为君,滨于江南海上”〔6〕,有些贵族深入到岭南各地,遇上岭南正进行长期战争。笔者认为,不能排除这些编钟是进入岭南的越人为了获得地方支持而向当地部族酋长贿赂之物,或者是当地部族在战争中获得的零星战利品,但将编钟埋于墓中,这是中原礼制文化进入岭南的又一个例证。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方国征伐尤其需要大量的祭器和更多数量的兵器,青铜器对奴隶主贵族至关重要。罗定背夫山战国墓中,除了出土有礼器,还有大量的兵器,这些青铜兵器除了用于战争,同样还具有礼制文化的因素。
背夫山墓出土长短剑4种,长剑长43.5厘米,短剑长24.5厘米,这些剑青铜制造,剑身过短,被称为“刺心剑”,实战的意义不大,是贵族随身佩带的自卫、格斗兵器,亦用以显示主人的身份等级,古代称之为“王者之剑”。背夫山青铜短剑均配有玉首,剑鞘上漆以彩绘,外用丝绸包裹,显示墓主人的身份地位非同一般。
斧钺也是一种兵器。钺的来源为“石戉”,原先是石器,一种生产工具,后来逐渐成为祭祀用的礼器,再演变为代表王权的兵权象征,起着权仗的作用。钺古称“大斧”,“王左仗黄钺”,有学者研究指出,商周青铜斧钺一般都出自大中型墓葬,这些墓葬多与方国或者封国的君主及其宗族有关,而斧钺的形制大小也发生了变化,显然已非一般的工具或者战争兵器,这些情况似乎已经表明,以斧钺等礼器为代表,率先拉开了古代礼制的帷幕,并延续到以后各个时期〔7〕。背夫山墓出土青铜钺5件,除了一件铲形钺外,其余均为扇形钺,钺柄的两面均饰有双线勾连云雷纹,钺的形状近似“王”字。王字的创造,与戉字有关,五帝时代应是中国古代王国的最初形成和发展阶段,而斧钺之形之所以能够演化成“王”字,斧钺所以能够成为王权的象征,无疑就在于史前战争长期并直接作用于王权的形成过程,甚至战争的催化作用可能还被时人理解为决定性的〔8〕。有学者研究,王字在甲骨文中写作“亼(应为大字下加一弧)”,象斧钺之形,斧钺古代本是一种兵器,也是用于“大辟之刑”的一种主要刑具,从民族志的材料看,死刑最早的对象是临阵逃脱,不听军令者,所以斧钺成为象征军事统率权的权杖是很自然的事〔9〕。《牧誓》:“(武)王左杖黄钺,右秉白旄以麾。”《说文》引《司马法》:“夏执玄钺,殷执白戚,周左杖黄戉,右秉白髦”,都指明“钺”是指挥军队的权杖,后来用象征军事统率权的斧钺来构成王字,这是王权发生的一种证明,因为斧钺作为王权象征物之前,它本是军事民主制时期军事酋长的权杖,从背夫山墓在人首柱、铜矛和篾刀中出现的王字图案以及青铜钺,我们可以想象到葬礼的规格和墓主人应有的身份和地位。
中原礼制文化进入岭南后,岭南部族受到其影响,部分接受了礼制文化,但也不是全盘接受,仍保留有不少越族的民俗,其中最重要的是“岭南神器——人首柱”不容忽略。岭南青铜人首柱,迄今已出土28件,全部在西江流域的大中型墓中,其中罗定背夫山墓和南门垌墓各出4件,这些与当地巫术有关的法器或礼器,由于出土时大都被人为所扰乱,其在墓中摆放的位置不清楚,因此学者研究人首柱的作用和文化涵义时多据其形状推断,产生了很多不同的猜测。蒋廷瑜借鉴民族学资料认为柱形器应是木棺及其棺架已经朽没,只剩下立柱顶上的铜质装饰。而柱形器上的人首像是猎头民族人头祭祀的永久化反映,柱形器上的巨兽和巨禽是族人为死者送葬祭祀之后留在棺架立柱上的象征物〔10〕。徐恒彬反对说:“胡人便于马,越人便于舟,因此这种人首柱为车饰的可能性不大,同云南石寨山的杖头饰用法也不同”。〔11〕何纪生也表示反对:“目前外地各类车饰并无类似器形……可见不是车饰。”他又推断:“这类铜柱可能是奴隶主的仪杖,撑于竹竿或木柱顶端,用楔子闩牢,出巡作战以显示威仪。”〔12〕李公明指这种器物“其塑造手法比较拙笨,明显反映出只作为象征意义的用途。”〔14〕邱立诚认为:“人首柱虽是猎头习俗的一种反映,但同时也是当地土著人埋葬习俗中存在的等级观念的显示,应有更深层次的社会意义,因为在墓葬中都是一组4件,而且是墓葬规模为大中型的才有这类人首柱形器,在广宁铜鼓岗,封开利羊墩这些墓群中并不曾有人首柱形器,凡是出人首柱形器的墓,周围并不见有大批墓葬,可见并不是任何人都能享受这种葬礼,因此推测,这种可安装于它物之上的器具,当系较有身份的部落头人或部族酋长,方国贵族所拥有。平时作象征权杖之物,死后则作为殡葬祭器,是社会地位的一种标志,其社会背景则是土著人所存在的猎头习俗,并非单指具有象征意义。”〔15〕黄静集各家之说进行研究,认为:“若此类器物是奴隶主阶级用以显示权威的仪杖的话,则应每墓只出一件,而不应两两相对而出,从罗定背夫山墓放置形式看,此类器物应是一种随葬品——一种被赋予特别内涵的随葬器物。当地流行的‘猎头’风俗反映在器物上与葬俗上,就是从崇尚人头,猎头到在器物上铸刻人(头)像,以及制作人头像并用于随葬。因此它既非车饰,也非棺架柱头饰,更非礼器。它不仅反映了古越族人猎头、纹身等生活习俗,同时还被赋予了原始宗教的某种神秘观念,是一种具有象征意义的随葬器物。”〔16〕
笔者曾随邱立诚参加了背夫山墓的发掘,而且这两对人首柱今在罗定博物馆展室之中,因此我对人首柱出土时所埋放的情形和位置十分清楚,对它的内部结构也比较熟悉。该人首柱虽然两两配对放置,前后两对相距2.8米,每对两柱之间相距25厘米,而且前后两对的大小尺寸略有差异。出土时4件均竖立放置,如果说是棺架之物,必然随棺架的腐朽而歪倒地上,显然“棺架说”、“轿架说”均不成立。如果说是出巡时的仪杖器,其4件中仅有一件的底部有銎口,装有木柄,而其余3件均底部是密封的,其插销或可作绑扎木杆用,而另一件并无插销,作为出巡权杖的理据也不太充分。埋放在墓主人头端的一对人首下铸有“王”字图案,而另一对却无,在4件人首柱的人首顶部均铸造时留有孔径为0.8厘米,深为2厘米的圆孔,不知作何用途。
我们在发掘时发现,在两端人首柱外均放在一石块用作摆放祭品,显然,墓主人入葬时所举行的祭礼与中原的习俗也不相同。按现时葬俗,死者埋葬是头朝山体,脚朝外,祭品香案一般放在脚端,只设单一祭台,而背夫山墓的墓室差不多是横放山坡上,死者的头部、脚部均设有香案祭台,实行双面祭,很可能下葬举行祭礼时是绕着死者兜圈子。人首柱可能就是巫师用来镇墓压邪的法器,所以我将它称为“岭南神器”。岭南秦汉以后墓葬亦无此葬俗。
背夫山墓出土礼器规格较高,不少是岭南仅见或者罕见,而且出现有戈一类秦国军队将士使用的兵器,因此有论者认为这些墓的主人或为秦国之将士〔17〕。从人首柱的出现和埋葬制度的差异,我们基本可以否定这一说法。如果我们进一步深入研究,可以发现更多的证据。秦军第一次攻入岭南后,其势力范围主要在以番禺为中心,东到揭阳,西到四会,北到龙川、博罗这一地区和西江水上交通要津,如果是秦军将士墓,为什么不葬在秦军控制的地方,而是深入到越人的腹地呢?如果说这些兵器是秦军拥有,为什么不可以成为与秦军作战的越人的战利品呢?要弄清楚这些问题,消除岐见,我们可以从史学角度,分析研究史前发生在岭南的一场战争,我们便可知其概略。
秦军第一次攻打岭南是在公元前222年,“秦发卒五十万,为五军,一军塞镡城之岭,一军守九疑之塞,一军处番禺之都,一军守南野之界,一军结余干之水”〔18〕。这一仗打了三年,主将是屠睢、史禄、任嚣、赵佗等。当时的秦“尉”屠睢,“监”史禄率十万军队,在今广西兴安县凿通秦渠大举攻入岭南,经过几年作战,打败了西瓯部族,杀死了该部族君长译吁宋,一举占领番禺,并设置南海郡,并在其控制范围内设置四会、番禺、龙川、博罗、揭阳几个县和驻守桂江、西江沿线的津梁、河口地区,战争并未有就此结束。“粤人好相攻击”,岭南原有的部族,为了掠夺资源,他们都有自己的武器和军队。虽然第一仗被秦军打败,但越人不肯作秦军俘虏,都退入丛林深处鸟兽出没的地方,与秦军展开旷日持久的游击战,岭南大片土地仍为当地部族所控制。公元前217年至214年,又发生三年的战争,西江以南地区部族“相置桀骏为将,而夜攻秦人,大破之,杀尉屠睢,伏尸流血数十万”〔19〕。“相置桀骏为将”,就是互相推举杰出的方国酋长为首领、为盟主,互相结盟。推举出来的主将率领越人,利用当地的有利地形与秦军展开游击战,包括伏击战、奇袭战,近身或者近接战等战法与秦军作战,使得秦军“三年不解甲弛弩,使监禄无以转响。”秦军在三年中,身上战衣从未解下,弓弩亦在弦上,一点也不敢松驰,可见战争的艰苦和残酷。越人利用夜间袭击,大破秦军,杀死了秦尉屠睢,取得了军事上的重大胜利。
据李龙章先生统计,岭南出土的青铜兵器(包括两广地区,西汉时期的除外),共有戈35件,长短剑205件,矛203件,钺197件,箭镞489件。其中背夫山墓有戈2件,长短剑4件,矛9件,箭镞52件。南门垌墓有剑4件,矛17件,钺43件,箭镞53件,这些兵器足可以证明罗定背夫山和南门垌墓的主人曾经是当时被推举出来的与秦军作战的方国酋长之一,也可以认为他们就是被推举出来的盟主。
背夫山墓出土1件铎,铎是行军的信号器,古军法五人为伍,五伍为两,两司马执铎,岭南所出的青铜铎亦只有背夫山和德庆落雁山、四会鸟蛋山,广宁龙咀岗等大中型墓中有。另一种行军器乐钲也出土在南门垌等大墓中,说明这些墓的主人都可为“将”。
“钺”是代表王权与兵权之物,在罗定南门垌墓出土43件青铜钺,除了4件大的(长9.4、刃宽7.4厘米)饰有双线勾连云雷纹组成的长方图案,并经打磨,刃部有卷刃和崩口的使用痕迹外,其余39把扇形钺均为素面无纹,且未经打磨的小型钺(长8.3、刃宽6.6厘米)。这么多的青铜钺用作什么用途呢?有的猜测为岭南最早的货币,是通过以物易物交换而来〔20〕。从战争环境与青铜钺的具体特点分析,这些青铜钺的功用非同一般。钱耀鹏在研究斧钺时指出:“战争促进了王权以及王国的诞生。但战争并没有因王的建立而终结。更重要的是,王权以及王国的巩固和发展都离不开军事力量的支撑,斧钺仍作为军事指挥权的象征,授与军队的统帅”〔21〕。笔者认为,罗定南门垌墓出土的这些小斧钺,应该是作为后方主帅与前方主将联络和指挥的“兵符”。
史前战争除了正面厮杀,还有远隔战、伏击战、奇袭战、近身和近接战。但主要战争形式则应存在着由远隔战(远距离对攻战)逐渐向近身战转变的发展过程。而不同的战争形式对兵器种类的要求应当有一定区别,尤其兵器种类的比例组合或使用方法应与主要战争形式的发展变化相适应。罗定南门垌和背夫山墓中出土的青铜兵器,以矛和箭镞的组合,最能反映史前发生在岭南的一场长达三年的游击战争。
矛是岭南原始部族的主要兵器,从石矛发展而来,而青铜矛更为先进,可以刺杀,也可以投掷,在游击战、远隔战和近战中都有杀伤力。矛作为兵器,长柄有刃,也可以安装短柄,手持作投枪。古称长二丈的名酋矛,二丈四尺的名夷矛,三隅(三棱)的名厹矛。在背夫山墓中出土一支厹矛,应该是“将”所用之矛。其中有4件还在表面铸有盾形和王字图案,在南门峒墓中出土的一件带窃曲纹图案之矛也十分罕见。矛在出土时,木柄已不存,很难知道木柄之长度,但从墓中摆放的位置看,应该属于长矛一类,只有其中一支是埋葬填土后,斜插在覆土中的应属手持短矛。矛在丛林中作战,隐蔽性强,常常能起到出奇不意的作用,是游击战中杀伤力最强的武器。
背夫山墓出土青铜箭镞52支,捆扎在两个箭箙内,南门垌墓也有箭镞53支,可见箭镞也是当地部族的主要兵器之一。汉字“夷”是由一人和弓组成,所以古称善于使用弓箭的民族(部族)为夷族。弓箭用以远射,是远隔战的主要兵器种类,但在近身肉搏战中,其扺御进攻的防御性能明显,但作为进攻方,只能作为辅助兵器,而且又因为携带数量的限制而无法适应战争的全部需要。若果游击战中,采用伏击、暗算的战法,其杀伤力的作用却可倍增。岭南丛林中生长一种树脂带有剧毒的树,名为“见血封喉”。箭镞中沾上这种毒液,常能立即致人死命。在岭南出土的青铜箭镞中,大量的是西汉时期的三棱箭镞。这些箭镞是“矢”的第四代,俗称为“杀矢”,这种镞是用弩机发射的,不带把。罗定出土的青铜箭镞属于第三代,特别是背夫山墓出土的箭镞,型式有十多款,有双翼的,有三翼的,有脊上起棱的,有圆铤的,有的羽翼上还开有血槽,既有实用性,也带有艺术性。箭镞作为兵器,使用量大,象现代的枪炮弹一样,是消耗品,一般发出去就不再取回来作二次使用,所以铸造时要求工艺简单,型式单一。然而从背夫山墓中出土如此之多样式复杂、略带艺术性的箭镞,说明瞭什么问题?只有一个解释,就是战争的多样性和复杂性。这有点象今日伊拉克的战争,战场上武器种类繁多,几乎所有周边国家所使用的武器都出现在伊拉克的战场上。同样的道理,背夫山墓主人,作为岭南部落联盟的首领,也使用了周边各个部落提供的箭镞。这些箭镞,沾上“见血封喉”,足以令秦军胆丧,这就是为什么岭南部族能抗御强大的秦国军队,与秦军进行长达三年的游击战的一个原因。
据史料记载,公元前217—公元前214年,秦军将南海郡尉署设在泷口西岑(见《大清一统志总图经》),秦南海郡尉署为什么要设在泷口西岑呢?显然是与这一场旷日持久的游击战有关。泷口西岑在哪里?一种看法认为泷口西岑在曲江县。武水(北江)流经曲江县境,水流湍急,谓之泷(读桑音)。泷水南出峡谓之泷口,西岸有任将军城,为曾担任南海都尉的任嚣所筑,任嚣死后,尉佗才将其迁往龙川县〔22〕。另一种看法认为泷即今南江(罗定江,古称泷水),泷口即今南江口,西岑为德庆地〔23〕。曲江、龙川均为秦军控制范围,设置秦南海郡尉署无可非议,然而,在这三年间,秦军一直与岭南西瓯部族争夺从广西兴安沿桂江到西江的漫长补给线,当时秦军主帅屠睢面对的是西、南二江的岭南部族不断的滋扰,将指挥所设在西江要塞有利于指挥作战,南江是西江的重要支流,南下可控制南部骆越部族。西瓯部落联盟的“君”、“王”和“将”都在南江(泷水)的上游水源台地,控制了南江,对秦军的生命补给线畅通十分重要。各种证据都证明瞭背夫山战国墓的主人就是当年指挥各部落军队与秦军进行长达三年游击战的盟主,也是当地部落的“君”和“王”。
有论者提出,在岭南出土的中原礼器和兵器有不少是秦国军队带入的,这不奇怪,如青铜戈,这是秦军在中原作战时的正规兵器,一般在战车上作勾兵使用,在背夫山墓中就发现有2件,联系到在罗定出土的战国青铜车马器零件饰物,我们可以想象,当地部族在游击战中所缴获的秦军兵器和物品,作为战利品呈献给他们的军事指挥官和盟主完全是有可能的,这就说明瞭背夫山墓、南门垌墓为什么尽出这些岭南罕有之精品,也从侧面佐证了罗定泷水上游腹地部落酋长的“君主”地位。
调查发现,20世纪60年代初“农业学大寨”时期,罗定在大搞水利建设和平整土地过程中,曾出土大量的青铜器,送到日杂公司废品收购站,被回炉的青铜器就装满了四个麻袋,可见罗定这块地方是岭南青铜器时代的中心地区。
综上所述,中原礼制文化进入岭南是在战国中晚期,罗定背夫山、南门垌墓出土的青铜器是礼制文化进入岭南的重要物证。青铜器在这一个时期进入社会生产、生活和政治生活各个领域。这个时期,中原地区的分工已经很细,打仗和生产已分开,一般出土青铜兵器的墓中没有青铜工具,出土青铜工具的墓中没有兵器。而背夫山墓中两者皆有,说明当时当地部族正处于边生产边打仗的部落联盟阶段,西南二江军事部落联盟用游击战对抗秦军的观点得到进一步证实。
注释:
〔1〕见《简明广东史》,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87年。
〔2〕黄展岳:《岭南地区出土青铜器研究序》,载李龙章《岭南地区出土青铜器研究》,北京:文物出版社,2006年。
〔3〕沈汇:《商文化南下试探五题》,南宁:广西民族出版社,1993年。
〔4〕冯兆娟:《也谈古代铜鉴》,《广州文博》2004年第1期。
〔5〕李龙章:《岭南地区出土青铜器研究》,北京:文物出版社,2006年。
〔6〕《史记·越王勾践世家》。
〔7〕钱耀鹏:《中国古代斧钺制度的初步研究》,《考古学报》2009年第1期。
〔8〕施治生、刘欣如:《古代王权与专制主义》,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
〔9〕林沄:《说“王”》,《考古》1965年第6期。
〔10〕蒋廷瑜:《铜柱形器用途推考》,《考古》1987年第8期。
〔11〕徐恒彬:《广东青铜器时代概论》,载《广东出土先秦文物》,1984年香港出版。
〔12〕何纪生:《略论广东东周时期的青铜文化及其几何印纹陶的关系》,《文物集刊3》,1981年。
〔13〕莫稚:《广东青铜器时代述略》,载暨南大学编《中国古代史论文集》1981年1期。
〔14〕李公明:《广东美术史》,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3年,页101。
〔15〕邱立诚:《广东青铜文化的土著特色》,《考古与文物》1999年第2期。
〔16〕黄静:《浅谈青铜人首柱形器及其用途》,《广东省博物馆集刊1996》。
〔17〕区家发:《广东先秦社会初探——兼论38座随葬青铜器墓葬的年代与墓主人问题》,《东南文化》1991年第1期。
〔18〕、〔19〕参见《淮南子·人间训》。
〔20〕参见《广东通史》,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6年。
〔21〕见《中国古代斧钺制度的初步研究》,《考古学报》2009年第1期。
〔22〕见《水经注·泷水》。
〔23〕欧清煜:《试析德庆为西于(瓯)古王国故地》,《广东史志》2008年第2期;徐东:《南海郡尉署、开阳县和南海神庙》,《泷江文艺》2005年第2期。
(陈大远,广东省罗定市博物馆,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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