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问和处法之二
曹兴诚董事长强调,他所提出的「两岸和平共处法」,「建立程序正义,有助于两岸互信互助」。我们的看法恰恰相反,认为曹董竭尽心思、忧国忧民的心血,可能会被台湾的政客,玩弄成一个程序不正义的「统一金光党条款」。
「和平共处法」中,有关统一公投的发动方式,曹董的想法乃是交由一心想要统一的中共来提出,如此一来,中共自然要好好对待台湾,并且提出够优厚,足以说服、取信台湾人民的条件,这样自然就能使两岸和平共处下去。而若公投不过,则代表中共的努力不够,而只要中共可以再提出更好的条件,则在一定时间之后,中共可以再提出公投。这样的话,中共总有一天可以达成愿望的。
在「一问曹董」中,已经提醒曹董,从最根本的宪法法理上来看,「和平共处法」可能是一部「和平分裂法」。现在如果我们姑且假定中共也「笨笨的」,看不出其中法理上的关窍,它也愿意进入曹董设定的游戏架构,那么我们要问的是,这个游戏玩不玩得下去?它会变成个什么?
曹董当然是了不起的企业家,但也许企业经营久了,不免也会「唯识所限」,其脑中所想像的乃是某种企业并购的模式。曹董不只一次接受媒体访问时说,就像甲企业要并购乙企业时,总要甲企业先出个价钱,乙企业才决定是否接受并购。但是,曹董可能没有想到,商业上的游戏规则与政治上,特别是涉及主权、治权与认同时,是完全不同的逻辑。
第一、如何认定价钱?打个比方来说吧!我开了一家还不错的公司,市值大约为一百亿,现在曹董经营的公司看上了我的公司,希望并购,请问他会出多少钱?曹董应该会认为,二百亿应该够了吧,可是我认为不够,拒绝曹董了,如果这样的程序持续下去,曹董会生气的想说,你到底要多少钱才卖?如果我暗示曹董说,你最少也要开个二千亿,或者说,你送给我你的公司我就与你合并,曹董会怎么看我?
「和平共处法」的问题在于,北京认定台湾值多少钱,台湾又认为自己值多少钱?要开什么样的条件台湾才会接受?北京会开什么样的条件?「先给台湾独立五十年,五十年后统一?」、「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取消,让中华民国统治?」、「每一个居民薪水与存款全部由新台币换成人民币?」台湾可能很多人希望北京开这样的条件,但是北京会吗?商场上的鉴价是有一定模式的,但是在政治上,台湾该如何「鉴价」?试问,一个没办法订出游戏规则的游戏,有谁会陪着玩?
第二、为何不是欺骗?在提并购条件前,总是要有一些善意的互动,就像是一对男女交往,如果是男的要娶这位小姐,总要在开条件前有些善意的表示。如果这位女士拿了很多好处后,告诉对方,如果提的条件合适就嫁,但是当男士提出条件时,女方认为条件不好(包括有价物质不足),并表示如果可以给更多,可以再考虑与男士结婚,然后这对男女继续交往,男方持续表达善意,但是再次提条件时,女方仍然不同意,如此反覆下去,女方拿了很多好处,但是就是不答应。我想问的是,如果读者碰到这么一个小姐,你会不会骂说她是金光党?(以上举例不涉及性别暗示)这种比喻也许有些不伦不类,其实在现实的台湾政坛上不就是天天在上演吗,「台独」主张者不断划大饼,用「台独」来骗选票,不就是一个政治上的「台独金光党」吗?聪明如曹董该会明白这个逻辑,曹董应该不会愿意看到,自己费尽心思所构思的「和平共处法」,在政客们的玩弄下,最后变成了一个「统一金光党条款」吧!
曹董在文章最后对民进党呼吁:「『两岸和平共处法』其实就是落实民进党的『台湾前途决议文』,「民进党如果想通,国民党可能失去政权」。我们太同意这句话了。一些绿色学者与政客迄今仍看不出和平共处法的深层奥妙,如果他们看懂了,就可以了解,只要透过「两岸和平共处法」,他们就可以脱掉原来「台独金光党」的外衣,换上「统一金光党」,以前只能骗台湾,将来还可以骗大陆。
经由上面的推论,从这些很常识性的道理中很容易就会发现,大陆根本不会跟着玩这样的并购台湾的游戏,它又不是傻瓜,会跟着玩这个只准漫天要价,却不准就地还钱的游戏,难道这么简单的道理,聪明如曹董会看不出来?
第三、所有东西都可以买卖?曹董是个成功的大企业家,习惯从商业买卖来思考问题。这个世俗的世界里,或许每一件东西都有它的价格,但是这并不表示,有价格的东西就一定愿意出售。「认同」就是属于这种东西。为什么历史上的统一多由武力完成,其原因就是在于对方无法说服、收买,因此只有等而下之的以暴力解决。北京在多次买卖不成后,会否也如法炮制?
平心而论,统独背后的根本问题是个政治学上最难解的认同问题,解决认同问题自有它应寻的道路,无论如何,认同是个无法秤斤论两的东西。也许曹董半导体做多了,以为认同问题也像做个晶圆一样简单吧!然而把认同拿来喊喊价,那天下不就变成了到处都有奶便是娘了吗?然则曹董以为如何?
我的学生在与我讨论曹董的看法时,突然脱口说了一句,这不就是找个好价钱,如何「出卖」台湾吗?我说,这不是曹董的原意,但是政客们会这样戴帽子的,不是吗?
原文出处:《新新闻》,第1192期,201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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