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目分类 出版社分类
中国评论学术出版社 >> 文章内容
加快发展农村经济 提高物质文明水平 是推进南粤新农村建设的根本
卢黄熙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之后,广东省委和省政府紧跟党中央的战略部署,对南粤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了积极的部署,制定了《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广东省农村“十一五”扶贫开发规划》等文件,指导全省的新农村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本文谨从加快发展农村经济,提高物质文明水平角度,对进一步加强南粤新农村建设工作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解决南粤新农村建设的所有问题的关键是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提高物质文明水平
为什么说加快发展农村经济、提高物质文明水平是推进南粤新农村建设的根本?至少有四个方面的理由。
(一)在农村中压倒一切的工作是发展经济,夯实新农村建设的物质基础
毛泽东曾指出:“社会主义经济法则是发展生产,保障需要,这是主要的、基本的,是起领导作用的经济法则。”[《毛泽东文集》第6卷,第289页。]“在农村中压倒一切的工作是农业生产工作,其他工作都是围遶农业生产工作而为它服务的。任何妨碍农业生产的所谓工作任务和工作方法,必须避免。”[《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4册,第151—152页。]这就明确指出了发展农村经济在农村工作中具有着重要的战略地位,是农村建设中的中心工作。在新的历史时期,邓小平提出了“发展才是硬道理”的重要论断。他指出,中国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是靠自己的发展,而发展自己,关键是加快发展经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百年都不能动摇。这一战略指导思想也必须贯彻到南粤新农村建设工作中。必须坚定这样一个信念:加快发展农村经济,是南粤新农村建设中的中心工作,解决南粤新农村建设中的所有问题的关键是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大力发展生产力,实现经济上的腾飞,消灭贫困,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增强农村的综合能力。离开这个根本,是不可能建成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国内外新农村建设的实践经验已证明瞭这一点。
(二)发展农村经济,是新农村建设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首要任务
新农村建设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没有发展,就无所谓科学发展。正如胡锦涛所说,科学发展观,是用来指导发展的,不能离开发展这个主题,离开了发展这个主题就没有意义了。而发展的核心任务就是发展经济。“要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胡锦涛十七大报告。]并指出,在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首要任务。”[胡锦涛十七大报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也指出:“必须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以上都说明瞭,发展农村经济,繁荣农村经济,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和前提,是解决新农村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的主要手段和根本途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从本质上、根本上来说,就是在发展农村经济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和解决“三农”工作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因此,无论从当前还是长远的角度看,在南粤新农村建设工作中,我们都要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先、为大、为重。唯其如此,南粤新农村建设才会基础稳固,才能成功和持续。
(三)经济建设在我国发展战略总体布局中的地位,决定了南粤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和前提是加快发展农村经济
新农村建设必须贯彻落实我国四位一体发展战略的总体布局。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由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在这四位一体中,经济建设是首位,是基础,是核心,是重中之重,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都必须以经济建设为基础,经济的发展程度决定和制约着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发展程度。南粤新农村建设也必须贯彻落实“四位一体”的发展战略,把加快发展农村经济放在首位,视为重中之重,通过繁荣农村经济,为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具体内容,决定了发展农村经济,是南粤新农村建设的根本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目标,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无疑是个系统工程。既有发展农村经济,推进物质文明建设的内容,又有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既有发展农村社会事业的内容,又有政治文明建设的内容;既有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容,又有农村综合改革的内容。在这些内容中处在第一位的是生产发展,繁荣经济,提高经济实力,其他几个方面内容的实现,都离不开农村经济的发展,都必须以农村经济的繁荣为前提和基础。围遶着新农村建设的五大总体目标开展的具体建设内容很多,牵涉到方方面面,实现这些具体内容,都必须以一定的财力作保障。诸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社会事业建设、农村水利电力设施建设、农村土地整治和中低田改造、农村房屋改造、农村厕所改造、农村文化教育设施建设、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建设、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农村沃土工程、农村信息化建设、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业机械化建设、农民科学技术培训、农业科技事业建设、发展农村生活能源工程、加大支农惠农力度,等等、等等,哪一项都离不开一定的财力投入,离不开经济支撑,都必须靠加快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增加农村集体财富,靠各级政府加大财政投入才能解决。
二、南粤新农村建设,必须因地制宜,挖掘各自优势,走特色之路,做好发展经济的内功
既然加快发展农村经济、提高物质文明水平是推进南粤新农村建设的根本,那么广东农村就应该因地制宜,挖掘各自优势,走特色之路,做好发展经济的内功。
(一)从非均衡发展的实际出发,发挥比较优势,选择有发展前途的优势产业
发展农村经济,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充分利用发达地区与落后地区的比较空间做文章,根据市场需求状况,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积极发展品质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产品,推进“一村一品”,实现增值增效。加快建设优势农产品产业带,积极发展特色农业、緑色食品和生态农业,培育壮大主导产业。在粮、林、禽、畜、果、渔、游、蔬、工、商等领域内选择具有自身发展优势的产业,将本地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并将优势产业做大做强,做到你无我有,你有我优,你优我强。
(二)走工业化道路,实现农业产业化
无农不稳,不工不富。温家宝指出:“农民光靠种地富不起来,还要搞养殖经商。”[引自《光明日报》,2009年3月11日。]华西村吴仁宝认为,单靠搞农业只能维持温饱和简单再生产,农民要真正富起来,过上城里人的好日子,非得发展工业不可。也就是说,发展农村经济,使农民富起来,不能就农业论农业,就农村论农村,就农民论农民,必须有新思维、新思路,即工业化,才是农村经济发展,农民致富的根本出路。工业化是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抓手。在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中,以发展第二产业作为产业结构升级的突破口,提升第一产业,拉动第三产业,实现农业的产业化。各地农村要从实际出发,挖掘潜力,创造条件,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努力招商引资,加速农村工业化的进程。要立足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以食品工业为主的农副产品加工业。要鼓励乡镇企业把自身的发展与农业工业化结合起来,把农产品深加工作为主营领域,带动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和升级。后发地区要追赶发达地区,一定要有先发思路。这个先发思路就是以产业高端化、产业集群化的理念发展农村工业。发展农村经济,必须从“吃饭”农业走向市场农业,要积极培育龙头企业,解决好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必须着力培育一批竞争力、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组织与农户有机集合的组织形式,让农民从产业化经营中得到实惠,实现致富。
(三)深化改革,建立新的农业生产方式,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业生产力,增强经济效益,繁荣农村经济
从新中国成立后的土地改革、合作化与人民公社运动,到改革开放以来,在农村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无不是围遶农业生产关系的调整和生产方式的变动来进行的,其根本目的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有些变动是适应了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是成功的,如土地改革和合作化,以及农村改革,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而有些变动由于没能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状况,则是不成功的,如人民公社运动。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城乡经济的深入发展,一家一户耕作小块土地的分散的生产模式,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已不能适应农业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要求,从根本上制约了农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制约了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制约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了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推动和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必须对农业的生产方式和经济组织形式进行改革,建立起能够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相矛盾的新的农业生产方式和经济组织形式。⑴各地区、各乡、各村,要从实际出发,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农民自觉自愿的基础上,引导和扶持农民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培育农民市场主体地位。国内外的实践经验表明,只有农民经济组织,在市场博弈中处于有利地位,而一盘散沙的个体农民不利于在市场环境中谋得较好的经济收入和较高的社会地位。南粤目前农业经济合作组织总体上还不够广泛与强大,需要大力发展。⑵各地区、各乡、各村,要从实际出发,探索新的农业经营体制,加快农民非农化步伐。一是在有条件的地方,培育种植大户,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创新体制机制,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这可从两方面入手:①通过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转移大量农业人口,腾出一些土地;②通过土地股份化的形式促进土地流转,实现土地经营权向种植大户集中,向农业现代化方向迈进。二是培育粮食种植业以外的各种形式的专业大户。可在林、畜、禽、渔、游、花艹、饮食、休闲、草药、果蔬、流通等领域大做文章,通过建立各类专业大户带动广大农民致富。
(四)壮大县域经济,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实的物质与经济支撑
南粤县域经济,各地发展很不平衡。贫困地区的县域经济与发达地区的县域经济发展水平相差很大。贫困和欠发达地区的县域经济具有以下特征:一是经济整体素质不高;二是人口总量庞大,人口素质较低;三是资源禀赋状况差;四是社会建设水平低。南粤贫困和欠发达县,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实际出发,发挥后发优势,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因地制宜,探索具有自身特色的发展模式,又好又快地发展县域经济。要着眼兴县富民,着力培育产业支撑,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引导企业和要素集聚,改善金融服务,增强县级管理能力,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为南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实的物质与经济支撑,为加快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城镇化步伐做出贡献。
(五)提高融资能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
农民是农村融资的主体之一。只有提高农民的融资能力,有足够的资金资源,才能加快发展农村经济,从根本上保持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阿瑟·刘易斯在《经济增长理论》中指出:“辛勤劳动与资本形式是经济增长的一个絶妙公式,没有辛勤劳动的资本形式也会产生巨大的增长,而没有资本形式的辛勤劳动对发展做出的贡献则微不足道。”这说明瞭提高农民融资能力对于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具有着重要意义。必须为提高农民融资能力搭建各种平台,诸如财政政策的支撑,建立农村信贷担保机制,创新农民融资的农村金融产品,促进农村融资方式多样化,拓宽农民融资渠道,丰富融资手段。
三、要继续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战略谋划,优化总体布局,增强发展南粤农村经济的外力
南粤新农村经济建设需要全省各地做好发展农村经济的内功,更需要省委省政府高瞻远瞩、统筹全局,增强发展南粤农村经济的外力。下面提出八条建议。
(一)实行分五步走发展战略
胡锦涛指出:“必须看到,尽管我们现在具备了加强‘三农’工作的许多有利条件,但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正处在并将长期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农业人口多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国解决‘三农’问题的难度比其他国家要大得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然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需要经过几十年的艰苦努力。”“我们一定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坚持不懈地做好‘三农’工作。”[胡锦涛:《深刻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2006年2月14日。]南粤新农村建设尽管有领先于全国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有利条件,但新农村建设仍然任重道远,也必须有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同时又要积极推进,不可懈怠。全面建设南粤新农村,可实行五步走战略。第一步,到2013年,有1/5贫困和欠发达农村经济实现繁荣,农民生活实现小康;第二步,到2018年,再有1/5贫困和欠发达农村经济繁荣,农民生活实现小康;第三步,到2023年,再有1/5贫困和欠发达农村经济繁荣,农民生活实现小康;第四步,到2028年,再有1/5贫困和欠发达农村经济繁荣,农民生活实现小康。第五步,在以上基础上,争取在本世纪30年代全面建成南粤新农村。
(二)确立四位一体发展格局
建议省里更好地实行振兴东西两翼,开拓北部,珠三角持续发展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解决粤东、粤西、粤北与珠三角农村经济发展总体上不平衡的矛盾,拉近他们之间的差距,为南粤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战略支撑。
(三)实行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战略战术
南粤发展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点和难点在欠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所以主要突破点不在发达地区而在欠发达和贫困地区。抓住和解决了这个主要矛盾,其他矛盾和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南粤新农村建设就能得以全面推进。实行重点突破,全面推进战略战术可采取一些具体的方法和措施,诸如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广州、深圳、珠海以及比较发达的城市的市委市政府的主要领导,省人大、省政协的主要领导作出分工,在欠发达和贫困的农村地区建立联系点,实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争取在3—5年的时间内,根本上改变联系点农村经济落后状况,建成符合总体目标的新农村,为全面推进南粤新农村建设作出榜样。
(四)大幅度增加农村农业的投入,着力构建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
胡锦涛指出:“解决好农业和农村发展、农民增收问题,仅靠农村内部的资源和力量已经不够,必须在继续挖掘农村内部的资源和力量的同时,充分运用外部的资源和力量,推动国民收入分配向农业和农村倾斜,依靠工业的反哺和城市的支持。”[胡锦涛:《深刻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2006年2月14日。]广东与全国一样,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具备了加大力度扶持“三农”的能力和条件。要积极贯彻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重点在“多予”上下功夫。完善和强化支农政策,建设现代农业,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积极调整农业结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确保南粤新农村建设积极稳步地推进。广东已提出到2012年将安排300亿元以上资金,用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力争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9000元,2020年达到1.8万元,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新格局,成为全国城乡协调发展的先进省份。按此安排,年均安排资金为70亿元左右,并不算高,可再适当增加一些。除省财政安排外,广州、深圳、珠海等大城市也要大幅度增加农村农业的投入。这些投入,主要安排在欠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广东要从实际出发,在中央财政增加农村补贴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农村补贴。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要加强和改善农产品市场调控,大力促进农民增收减支。
(五)多渠道转移农民就业,努力增加农民的收入
要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引导农村劳动力平稳有序转移,鼓励支持务工农民回乡创业。继续推进广东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战略。
(六)加快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要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成果推广和服务能力建设。组织科技人员到农村为农民增收服务。健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支持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专业户等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
(七)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和参与发展农村经济,建设新农村的实践活动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社会的事业,需要动员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社会力量泛指政府部门之外的企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社会力量与政府力量相互促进,共同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各行各业都要关心支持新农村建设,为新农村建设作出贡献。各级政府要激励社会力量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多元化的社会力量参与途径。日韩法等发达国家是倡导、运用社会力量参与农业发展的先行者,他们在实现本国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创造性地挖掘、运用社会力量参与农业与区域建设,形成了各自的特色与模式。从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看,在政府、市场与民间组织的“多元管理”格局下,依靠市场与民间组织和公民个人广泛参与成为了政府的必然选择。就广东而言,社会力量涵盖了政府部门之外广阔的社会空间,力量雄厚,挖掘、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发展农村经济,推动新农村建设,不仅是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对于现阶段南粤发展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同样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要引导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知名人士、志愿者对乡村进行结对帮扶,要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浓厚氛围。
(八)建立一套适合广东省情的组织领导体系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是一场自上而下的建设工程。党和政府作为启动者、组织者和出资扶持者,应从省到村建立起一整套专项的组织领导体系。目前,广东已建置了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有省农业厅、省人大农村工作委员会,共同领导新农村建设工作。能否在此组织系统基础上分化设置一个专门负责新农村建设的从省到村的高效统一的组织管理机构。村级建立新农村建设委员会,由村委成员、农民代表和上级派遣的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组成,具体筹划、协调和执行新农村建设工作。同时各级党委、政府建立起相应的专门的新农村建设组织管理机构,并建立起规范的工作程序,明确各级组织管理机构的职责。在建立这个专门的从上到下的组织管理机构的基础上,对新农村建设的领导人,自上而下进行全面的培训,并吸收社会各界的负责人,一同培训,以形成全省上下共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共识,形成合力,从而减少新农村建设的阻力。
总之,广东各级党委、政府,继续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实现城乡一体化,大力推进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的工作,更多地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把解决农村、农业、农民问题作为党和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开创“三农”工作的新局面,为南粤全面建成社会主义新农村而努力奋斗。
(作者系广东省精神文明学会副会长、海军兵种指挥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