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摒弃泡沫科研,防止学术腐败



  陈镜合 

  当今学术界尤其是科技界存在一种现象,表面上看起来科研成果硕果累累,令人鼓舞,然而,真正有创新意义的科技成果并不多,有不少所谓的成果还是科研泡沫。从前几年出现的“汉芯一号”事件到某些 “科研明星”的陨落,显示出科研领域存在着不少人为泡沫,媒体上所披露的虚假科研成果,只是冰山一角,但已令人担忧。

  造成科研泡沫和学术腐败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 缺乏有效的科研监管机制。一般申请一个科研项目,经有关部门研究认可,批拨资金。待资金审批完毕,主管部门基本上就不再过问,至于科学家如何去研究,资金如何使用,最终会出什么样的研究结果,那是科研人员自己的事情,主管部门最后要做的,就是组织一些权威人士召开一个科研成果鉴定会,随后在媒体上发布,这个项目就算是完成了。这是典型的以科研成果为目的的科研方式,这种方式很容易造成学术造假和腐败。

  2. 科研经费行政垄断。科研审批经费掌握在少数不懂或稍懂技术的行政主管部门官员手里,甚至是上亿元的大项目也没经过认真的研究、论证,造成权力寻租。

  3. 急功近利。高校每年都要进行综合实力评估,评价的主要指标是科研成果和知名学者有多少。高校经常是高薪引聘知名学者,随后急着要出成果,有的科研人员为了迎合某些权力机关和官员急于出政绩、树形象的功利心理,刻意造假。这样,就容易造成:出了成绩,学校光彩,领导有政绩;出了问题,领导也不追究,即使不是有意包庇造假,也可能容忍造假。

  4. 权力与科研不分。权力与科研结合造成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非正常关系。技术职称本应以教学科研、临床科研、工程设计及科学研究等专业技术水平的高低为评价标准,但现行制度却以行政级别高低为主体,伴随所谓的科研进行排列。如处级相当于副教授或教授,以致出现一些几乎没有教学的教授,没有看病的主任医师,没有搞设计的高级工程师等,造成科研人员等不安心本职工作而热衷于跑官。

  5. 造假成本较低。某些科研成果造假的个人或团伙,虽被撤销各项职务、学术头衔,但大多数科研经费无法追缴回来。造假人员似乎并未受到造假事件的影响,很快又投入自己另一“新”的事业。

  6. 科研人员的道德缺失。有些科技工作者理想道德缺失,不顾科学研究本身的价值意义,强调个人的价值龢利益,曲解科研的真正目的,在一些不良因素影响下,只顾眼前利益,迷失了方向,导致在科研工作中陷入腐败和弄虚作假。

  为了防止产生科研泡沫和学术腐败,提几点建议:

  1. 要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科技主管部门要摒弃好大喜功、急于求成的浮躁作风,以科学发展观来指导科研工作,要尊重科研的客观规律,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脚踏实地地开展科学研究。科技工作者也要摒弃急功近利的做法,以严谨的态度、扎实的作风从事科研工作。

  2. 要建立透明度高的科研成果报批制度。科技主管部门要建立透明度高的科研成果报批制度,包括科研成果评审程序、奬励办法、拨款情况等都要透明度高,对重大科研成果的奬励要通过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公开、公布、公示,力求做到公正。

  3. 要以企业为主体进行科研。企业要追求最大的经济效益,就要加大研发的投入,利用科研成果去赢利。在这一点上,一些西方国家做得非常好,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些知名公司将其一定比例的收益用于研发的报导。我国的一些公司,如中兴、华为、联想、海尔等,它们之所以能发展得非常快,就是跟研发的大量投入分不开。当然,一些涉及到国家安全和整体发展的科研活动,必须由国家统一组织进行。但有的研发活动,国家完全可以向企业投入一些资金,同时要求企业在一定时间内必须交出真正成功经验或失败的教训。这种以企业为主体的研发方式一来可以缓解目前大部分企业研发资金紧张的状况,二来也可以防止为了科研而科研造假的现象。

  4. 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科研管理体制。要加强对科研的宏观管理,健全科研工作的市场调节机制。把立项、研究、鉴定、科研成果的转化等环节真正纳入到技术市场之中进行运作和管理。(1)实行技术合同的招标制度和技术服务中介制度,培养合格的技术经理人。(2) 科研管理部门应重点加强整体调控,对科研项目进行从选题、论证、研究、鉴定和成果转化整个过程的全程管理监督 ,加强对科研项目调控,是堵塞科研造假漏洞的有效手段之一。(3) 加强对专家的管理,建立相应技术评估机构。要从学术水平和科学技术道德两方面认定专家。建立起按市场经济运作的中立技术评估机构,杜絶不懂专业的行政领导以专家身份进入专家组参与项目论证、鉴定等。

  5. 要加强立法,坚决依法查处学术腐败。运用法律武器打假,科研造假不单纯是道德问题,它还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甚至是犯罪行为。加入WTO 后,与科学技术有关的行为规则必须与国际惯例接轨。应加强科学研究方面的立法,依法有效地保护正常的科研活动和科研成果的利用。要充分认识到科研打假,是关系到国家兴衰龢民族存亡的大是大非问题。处理造假者,要透明度高,下重锤打击,对科研造假的“地方保护主义”和权力、权威的“保护伞”,必须依法严处。

  6. 重视政策导向。处理好科研价值与科研人员的利益关系。 利益问题是科研群体中最为敏感的问题,因此,在制定诸如职务、职称的晋升、攻读学位、出国进修、住房和奬金分配等政策上,应该处理好科研价值与科研人员利益的关系。在保护科研人员利益的同时,要倡导科学研究的真正价值,应采取有效的措施,避免一些地方和部门在职称评定中,过分强调科研数量、论文数量,而对于科研的质量和论文的内容不闻不问,忽视科学研究本身和科学研究成果价值的错误倾向。应以政策为导向,充分调动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

  7.  加强道德建设。提倡敬业奉献精神,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准则,坚持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要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的积极作用,不断增强人们的自立意识、竞争意识、效率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正确运用物质利益原则,反对只讲金钱、不讲道德的错误倾向,在实践中确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规范,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与思想保证。

  8.  宽容科研失败。自然界在空间和时间上都是无限的,要认识这个规律,其复杂和艰辛的程度难以言表。科研人员就是为探索自然规律而奋战在成功与失败、欢乐与痛苦之间的勇士。科研路上,可谓山峦迭嶂、峰回路转、迷雾重重,要取得任何一点突破,都必须付出巨大的代价。科研不同于生产劳动,在生产中,付出的劳动与所收获的成果一般是成正比的,其效益和收获全在预料和期待之中;而科研,尤其是基础性研究,劳动量与收获量往往不一定成比例,其预期结果也难以确定,成功与失败的可能性同时存在。 科研也不同于经济建设,在建设中,投入和产出应在掌握之中,如果投入得不到相应的产出,就意味着失败,彻底的失败,就说明决策失误,对相关责任人的渎职行为还要追究责任;科研也可能失败,但却不是经济意义上的失败,而是在艰难探索中的迷茫与困惑,其本身就是科研的一个组成部分。应该说,科研的失败往往也是一项“成果”,因为失败中孕育着成功,失败证明某种可能性并不存在或某种研究途径的错误,失败可以提示后来者吸取经验教训。我所说的允许科技人员犯错误,指的是由于认识和方法的失误或客观条件不成熟而造成的错误,而不是指那种从个人的私利出发而弄虚作假、编造数据、剽窃成果等科研中的不端行为。目前我国的科技政策是包容科研失败的,但还没有形成良性的社会氛围,一种社会观念和社会伦理的形成,往往需要政策的引导、理论的阐述、法律的保证、舆论的宣传、实例的验证,以产生潜移默化的效果,最后达成广泛的社会共识。

  

  2008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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