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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非常强调的八个字,指出这是“党的作风建设的根本目的”。因此,在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全过程中,必须紧紧地抓住“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八个字,必须认认真真地落实这八个字。

  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充分揭示了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性质与宗旨

  中国共产党从立党到执政的80年,都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并体现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在为公、为民方面贯彻“完全彻底”、“全心全意”的宗旨。前不久,江泽民书记站在历史的高度,对“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性质与宗旨作出了与时俱进的新概括,提出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必须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就在新的历史时期更加科学地阐明瞭党的性质与宗旨。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就是要使立党执政、为公为民的“三个代表”的思想,在全党得到发扬光大,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只有以[HJ70x]此为根本目的,党的作风建设才能坚持正确的方向,才能真正收到明显的效果。在这个问题上,有两种错误认识需要不断地克服:一是把党的作风建设当成是就事论事的东西。党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方面的问题,是通过一个个具体的事物表现出来的,离开这些具体事物,党的作风问题便看不见,摸不着。但只停留在一个个具体的问题上就事论事,看不见它与党的性质与宗旨之间,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个根本目的之间的内在联系,便会把党的作风建设降到事务主义的地步。二是把党的作风建设当成是权宜之计,走过场就行了。这种认识的危险性在于没有把党的作风建设放到“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背向,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的高度来对待,显然与党的性质、宗旨,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目的相去甚远。

  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充分反映了中国民心的殷切祈望与所向

  在现代阶级社会中,立党为公还是立党为私,执政为民还是执政为己,是区分人民拥护与否的分水岭。中国共产党从成立的那一天起,便以国家、民族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己任,并为之长期的英勇奋斗,不怕流血牺牲,不怕艰难困苦,因此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戴,“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八个字,已深深刻进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坎上。也因此,《决定》强调在新时期,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优良作风和政治优势,“全党必须始终不渝地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广泛深入地动员和组织群众,把党的方针政策落到实处,坚定不移地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只有如此,党的领导才能继续得到人民的拥护,党的执政地位才能更加巩固,党的作风建设才能真正收入明显的效果。在这个问题上,有两种错误倾向必须坚决地克服:一是搞形式主义,其要害是“贪图虚名、不务实效,劳民伤财。”二是搞官僚主义,其要害是“脱离群众,脱离实际,做官当老爷。”这两种错误倾向之间是相互联系的,“官僚主义引发形式主义,形式主义助长官僚主义”,已经成为影响我们事业发展的一大祸害。究其思想根源,是主观主义、个人主义、“官本位”意识在作怪。因此要有的放矢地进行“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观点,为人民谋利益是共产党人全部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的观点”的教育,不断提高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自觉性。

  三、“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求党的领导干部着力于真抓实干的行动

  《议定》指出,勤政为民,真抓实干,是密切联系群众的根本要求。党员干部要增强事业心和责任心,坚持科学态度和求实精神,兢兢业业地做好工作,把精力用在勤勤恳恳为人民服务上,埋头苦干,扎实工作,坚持讲真话、报实情,力戒浮躁浮夸,坚决刹住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追逐名利、强迫命令、欺压百姓、办事不公等等歪风。只有勤政为民,真抓实干,同时丢掉上述种种歪风,党的作风建设才能真正收到明显的效果。在这个问题上,有两种错误现象必须认真地克服:一是不愿或不敢正视自己或别人身上的那些歪风,得过且过。这种精神状态如果不加以改进,要真抓实干地做为勤政为民的工作,是不可能的。二是不愿或不敢正视自己管辖的部门或单位所存在的那些歪风,既怕否定以往的政绩,又怕得罪同级领导或下级干部,因此“按兵不动”,根本谈不上联系实际,解决问题,轻装前进。这种精神状态如果不加改进,其所管辖的部门或单位的党的作风建设就不可能有新的面貌,勤政为民、真抓实干就可能变成纸上谈兵的事。

  四、“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求党的领导干部必须保持清正廉洁的本色

  党的各级干部在为人民掌权、用权的过程中,加强学习,守法遵纪,克己奉公,不贪不占,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保持清正廉洁的本色,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正己才能正人、正事、正国,廉己才能廉人、廉事、廉国。可见正己、廉已是正人、正事、正国和廉人、廉事、廉国的基本点。离开这个基本点,要有好的党风是不现实的。在这个问题上,必须纠正两种错误倾向:一是认为只有党风好了,个人才能保持清正廉洁的本色。不错,好的党风对个人清正廉洁本色的形成和保持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但把个人清正廉洁本色的形成与保持仅仅归究于先有好的党风,显然是片面的看法。二是认为党风如果好,个人是否清正廉洁无关紧要,因此不重视个人自身的责任。这种不负责任的看法应当纠正过来。因为好的党风的形成、保持、传继和创新,要靠党内众多个人的努力,众人拾柴火焰高,就是这个道理。

  (这是作者在2001年底为《羊城晚报》约写的稿子,发表于该报200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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