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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扬爱国主义伟大旗帜
在“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20字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中,居首位的是“爱国”二字。我们讲“爱国”,使爱国主义成为我国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永恒主题,成为社会主义时代的主旋律和最强音,对于进一步提高全体公民的思想道德素养,增强振兴中华的凝聚力,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爱国主义是人们“千百年来巩固起来的对自己的祖国的一种最深厚的感情”。江泽民同志指出,爱国主义“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凝聚人民的重要思想基础和不断追求的强大精神动力”。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源远流长。爱国主义在不同时期有其不同的、具体的表现。当今中国公民的爱国主义类型,大致可以归为三大方面:一是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这主要是指处于中国内地的中国公民,也即中国社会主义社会的公民。他们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领域享有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并在党中央的直接领导下,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结合起来,通过创造性的劳动,献身于振兴中华的伟业,献身于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伟业。二是拥护社会主义者。三是拥护祖国统一者。后二者主要是指中国公民中比较集中地处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台、港、澳同胞和散居在世界各地的海外华侨及归国华侨等。他们中作为拥护中国的社会主义者,必然是拥护中国的和平统一者;而拥护祖国和平与统一的这部分同胞,起码是爱国的。尽管当今中国的爱国主义有上述三种不同的差别,但在“爱国”这个底线上是根本一致的。这也是当今中国公民在爱国主义方面所展示出来的一个具体鲜明的特征。
上述三种类型的区分是有事实与理论根据的。江泽民同志在“七一”讲话中已明确地指出,我们彻底结束了旧中国一盘散沙的局面,实现了国家的高度统一和各民族的空前团结。我们废除了西方列强强加的不平等条约和帝国主义在中国的一切特权。封建式的割据局面在中国大地上也一去不复返了。56个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形成了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团结一心,同舟共济。“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为了祖国的统一和繁荣结成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对于中国的公民来说,爱国主义的总的要求是知我中华、爱我中华、建我中华、兴我中华和强我中华。为此,当前一要突出爱国主义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进行中华民族悠久历史的教育、我国现代化建设伟大成就和宏伟目标的教育、基本国情的教育、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的教育、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的教育、国防与国家安全的教育;二要突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点对象,重点抓好青少年和党员干部的爱国主义教育;三要创造浓郁的爱国主义教育氛围,并运用各种生动活泼的形式和途径,如民间传统节日和重大历史事件、历史人物纪念日等,举办多种形式的群众性庆祝、纪念活动,使人们在集体聚会,合家团圆的同时,不断增强对祖国、对家乡、对自然、对生活的热爱,陶冶爱国主义情操,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四要认真建设好、利用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重要作用。
有人认为,我国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尤其是进入WTO之后,面对机遇和挑战幷存的世界格局的同时,也面对着“无国界”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对此应作科学的分析。只要世界还是由不同的国家组成,无论全球化浪潮如何扩展,以本国或本民族的利益作为国际关系的出发点和归宿这一根本立场是既定的,甚至于更应强化。所谓“无国界”,并非不要具体存在的国家和国家民族的根本利益。正如《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指出:“要引导人们发扬爱国主义精神,提高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以热爱祖国、报效人民为最大光荣,以损害祖国利益龢民族尊严为最大耻辱。”我们在宣传、贯彻《纲要》的过程中,特别是在当前一个时期,一定要注意联系不断变化发展的国际、国内形势,突出宣传好“爱国”这一基本道德规范。
(这是作者在2001年底为广东省委宣传部和《南方日报》联办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大家谈”所写的征文,发表于《南方日报》2001年12月9日,获优秀征文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