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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澳文化交流之断想
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李长春先生新近强调指出:“毗邻港澳仍然是广东最大的和不可替代的优势。”这说明,不断加强粤澳关系的研究,不断推进粤澳之间的交流,不断发展两地互利的合作,既是当务之急又是长远之计。笔者仅就粤澳文化交流方面相关的一个理论问题和一个具体建议谈点粗略的看法,以就教于同行方家。
二、这里所说的粤澳文化,既与物质文化也与精神文化有关。从全局性说来,粤澳文化是同根同本、同源同流的中华文化;从地域性说来,粤澳文化是中华文化中的岭南文化;从特殊性说来,粤穗文化长期担任岭南文化的主体部分,澳门文化则从明嘉靖三十二年即1553年始至1999年止,一度加进了葡殖文化。
三、由于近代中国曾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近代的粤穗文化也不可避免地打上了殖民文化的烙印,且较中国内陆尤甚。这一点与近代的澳门文化相似。但近代粤澳文化不同之处在于:粤穗文化受殖民文化影响的时间较短,影响的力度较薄;澳门文化受殖民文化的直接影响则不仅早于粤穗文化,并直接受葡殖文化的影响达440多年之久,不称根深蒂固,也属无孔不入,繁衍丛生,大有特色。
四、这就是说,澳门文化早于粤穗文化逐步地殖入了西方文化;这种西方文化在澳门这块土地上更具完整性与不可抗拒性;中西文化在其间的更直接、更全面和更具体的交汇与碰撞,形成了相通相容、互存互补的局面。当今澳门文化的风采,最可探胜的是中西合璧,最可运用的也是中西合璧,最可借鉴的更是中西合璧,最可扬长的还是中西合璧。
五、澳门学者黄汉强先生认为:由该域内中西文化的交汇碰撞产生出“双轨文化”、“融入文化”(附体文化)和“共生文化”(混血文化)等模式,“主导今天澳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创造了巨大成果,澳门也因此被誉为‘亚洲瑰宝’、‘东方宝石’而大放异彩。”(《学术研究》,2001年第7期。)这是颇有见地之说,但觉意犹未尽。
六、黄论澳门之“双轨文化”,讲的是中西两种文化在澳门的平行状态;“融入文化”或“附体文化”讲的是澳门文化以中华文化为主为体,西方文化为次为表;“共生文化”或“混血文化”则是指澳门文化中的中华文化与西方文化的共同生长或因中西文化的交媾而成的第三种状态。如果这种理解是原意,笔者认为应有进一层次的探析。
七、诚然,西方文化进入澳门后的整个时期所形成的“双轨”制确实是存在的,但它主要表现在澳门的“官方文化”与“民间文化”之上:“官方文化”代表西方文化为主为体,以中华文化为次为表:“民间文化”则代表中华文化为主为体,以西方文化为次为表;唯有如此,中西文化的共同生长或两者交媾而成的“混血”状态才能出现与延续。
八、所谓澳门文化中的“官方文化”,主要是指葡殖统治者的文化;所谓“民间文化”主要是指被葡殖统治者的文化。这与正常的平等的中西文化交流难于同日而语:前者必以其握有的统治权力大力推行西方文化;后者必以其母体的长期影响尽力保持中华文化;两者之间迫于生存与发展的需要,中西合壁便是澳门文化的历史出路。
九、如果撇开澳门“官方文化”与“民间文化”的历史真缔来看那里中西合壁的景致,“人们发现澳门从来就是一个各种思想互相宽容的社会。在澳门,葡萄牙的人文主义和中国的宇宙观和谐相处,中西文化互相尊重,互相学习,澳门这种开放而兼收并蓄的精神给各国不同文化增添了光彩。”这是日本著名学者池田大作于1995年11月14日在澳门的赞叹,与黄先生前述精论具有异曲同工之妙。
十、但是,加进了澳门的“官方文化”与“民间文化”的探析之后,审视澳门文化的中西合璧,黄先生定会与笔者一样,在赞叹澳门文化的历史“和谐”,之时,也难免带点澳门文化的历史悲苍之感。因为我们都是吃中华文化之奶汁长大的,与池田大作先生的超然之见毕竟有点儿区别,甚至于也与黄先生所云之“唯物辩证思维”有点儿联系,诚为是乎?
十一、讲到澳门文化的悲苍之感,若从更广阔的时空来看,起始于它的混沌之末到开发之初,突出于殖民文化到回归祖国之前,渐失于20世纪终与21世纪的来临之际。澳门文化中西合壁的历史“和谐”,与黄先生同感的池田大作先生的内心赞叹,也只有从其悲苍之感渐失的今天,才能有更为真切的意义,才能有更为美好的前景,才能有更为粤穗文化效法的魅力。
十二、值得注意的是,澳门从回归祖国之日起,其中西合壁文化的内在关系已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原来代表西方文化为主为体的“官方文化”的统治权力不再存在,留下的是西方文化在当地的正面作用和负面影响;与此相对应,代表中华文化为主为体的“民间文化”则复归正统地位,与粤穗文化的交流更具母体的凝聚力素。
十三、也就是说,澳门文化中复归正统地位的“民间文化”,与失去殖民统治权力后的“官方文化”所存在的正面作用和负面影响的中西合璧,较前有了新质的转折与飞跃:从以西方文化为主导的中西合壁回复到以中华文化为主导的中西合璧。这正是粤穗文化坚持中华文化为主导,同时又致力于吸纳澳门文化中西合璧特质之长的所在。
十四、在此必须申明:不是说“官方文化”统治时期的澳门,其中西合壁没有什么值得粤穗文化借鉴的东西;也不是说“民间文化”复归正统地位之后的澳门,粤穗文化对它的中西合壁都应照钞照搬;更不是说粤穗文化没有其所长,澳门文化没有其所短;而是说,一切要从粤穗文化和澳门文化的历史与现实出发,取长补短地交流合作,共同推进岭南文化和中华文化的复兴。
十五、关于粤澳文化的交流合作问题,除了在物质层面上已有不少研究之外,在精神层面上的诸多探讨也非常有益。这里主要从物质层面与精神层面均有关联的角度上,简约地讲一个交流合作的建议以及这个建议所及的相关问题。因为这个建议及相关问题似乎尚未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
十六、这个建议就是下大力气,把珠海市变成第二个深圳市。主要理由有三:一、粤澳文化的交流合作,应有如粤港文化交流合作那样的桥头堡。二、珠海市的现有状态难于承担粤澳文化交流合作桥头堡的重任,必须进行立体构建。三、广东完全有必要、有实力把珠海市这个粤澳文化交流合作的桥头堡“武装”起来,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十七、综观世界各国各地文化交流合作的奥秘之一,便是强化桥头堡的地位与实力。地位与实力相当于香港的深圳市作为粤港文化交流合作桥头堡的事实便是最明显、最生动的例子。与澳门相连相伴的珠海市身处粤澳文化交流合作最佳桥头堡的位置,若有深圳市那样的实力,粤澳文化交流合作的桥头堡则非它莫属。
十八、但仅靠珠海市的先天条件和近20多年来的自我奋斗,很难达到有如深圳市那样的现有实力状态,包括经济、政治、文化各个方面,硬件、软件各个方面的实力状态,均难于承担起粤澳文化交流合作桥头堡的重任。因此,借鉴深圳市和世界各地强化桥头堡的实践,由省里直接规划、投资,让珠海市从自身奋斗的困境中解放出来,进行立体构建,是时世所迫。
十九、直接规划、投资,下大力气构建珠海市这个粤澳文化交流合作的桥头堡,应该说有这个可能与实力。近20多年来,广东已经鸟枪换炮,作为经济大省之一,集中一下财力、智力,要搞成第二个深圳市,恐怕不是异想天开之事。何况现有的珠海市已具一定基础;省里出面出资、引资总比珠海市自筹自引的路子要广泛有效得多。若如此,珠海市就能“武装”得起来,作为粤澳文化交流合作的桥头堡便能名副其实地发挥效应。
二十、由省里直接规划兼投资兴建县级或地区级城市的例子不管有无,用此法搞成一个名副其实的粤澳文化交流合作的桥头堡却是件意义重大的新鲜事。这要打破一切成规成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当然,澳门一方也应如香港那样,尽量把那里的城市及内部构成搞得更扎实些,“东方宝石”与“海上明珠”争相辉映,粤澳文化交流与合作的幅射反应和连琐反应便可想而知。
二十一、有学者指出,让珠海与澳门合作搞个横琴岛,或在万山群岛边搞个深水港口等等,是强化粤澳文化交流与合作的要务。笔者认为此说颇实在。但不如把拳头捏紧,打出一个全新的立体的珠海城来,然后才行横琴岛与深水港口等的建设,可能更有利于强化桥头堡地位与实力的凸现。世人皆知有珠海这座名城,却鲜知横琴岛与深水港口的状态。故要把先声夺人的名牌做大做强。
二十二、有学者指出,珠三角地带要抓住广州、东莞、深圳三市。笔者认为此说也颇实在。但不如把东莞换成珠海。因为东莞虽为珠三角的重要地区之一,但不具或难于直接承担粤澳文化交流与合作那种桥头堡的地位与作用。这种地位与作用只有珠海得天独厚,“不可替代”,务要用足用好用活用灵这种优势,把弱于广州与深圳的珠海做大做强,使之成为珠三角内与广州、深圳的三足鼎立之势,这与李长春同志讲的广东毗邻“港澳”优势中的“澳”字更贴近。
二十三、从经济特区情况看,在珠三角中,邓小平同志早年定下其一的深圳已上了“山顶”,不待多说。其二的珠海却正在吃力地“爬坡”。为什么不可以用不同于开发深圳的方式来促使珠海大上快上?希望有关决策者转换一下原有的思维方式,从新的角度来解决珠海严重的滞后问题,已经是时候了,不能再拖下去了,不能再举棋不定了。
二十四、从文化圈的角度看,珠海与澳门两地均属岭南文化和中华文化的范围,但处于一国两制文化特性的尖端之上。把珠海做大做强,粤澳文化中的岭南文化和中华文化的成份更能直接地与澳门沟通,从而带引一国两制文化特性的进一步融和,也带引西方文化经过澳门、珠海两地而更易为内陆所取所舍,所师所用。
二十五、当然,不能将以上建议理解为:把珠海做大做强了,便能完全代替或完全等于把粤澳文化的交流与合作做好了。笔者只是强调“牵牛鼻子”,强调珠海作为粤澳文化交流合作的桥头堡,迫切需要强大的规模与实力。如果有了这个强大的规模与实力,加之各方面的有机组合,粤澳文化的交流与合作无疑会更上一层楼。
二十六、本文前面10多点,讲了一些很虚的理论问题,少有特别之感;后面的一个建议,倒是很实的东西,要是有点参考作用,笔者愿意就建议所及的具体方略作出必要的研究。现在的提纲式行文只是粗糙的思路,童心未泯,不知深浅,故无畏也,意在抛砖,或博一笑,或可引玉。
(这是作者在2001年1月于澳门召开的“第十四次粤澳关系研讨会”上的发言,认为葡殖文化在澳门一度成为“官方文化”,并代表西方文化与澳门的“民间文化”即中华文化形成中西合壁的景致,但它同正常的、平等的中西文化交流有所区别,这是个重要的理论问题,不能忽视;同时提出一个建议即采取不同于开发深圳市的方式,由省里直接规划、投资,将珠海市这一粤澳文化交流与合作的桥头堡进行立体“武装”,使之成为名副其实的粤澳文化交流对接的重点城市。这些观点引起了与会代表特别是珠海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先后发表于《广东社会学通讯》2002年第1期和《回归后的澳门发展与粤澳关系研究》,香港汉典文化出版公司2003年10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