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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现状的深港金融合作研究



  
  今年是香港回归10周年,关于内地与香港,尤其是深圳与香港经济金融合作方面的讨论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全国政协委员、深圳市政协主席李德成等多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向今年的政协工作大会提出提案,希望进一步促进深港金融合作。李德成认为,深港金融合作历经20余年,已经进入了一个比较成熟的阶段。尤其是CEPA协议签署后,两地金融业合作更是进入了黄金期。在这样一个比较高的平台上进一步加强两地合作,不仅有利于香港金融机构向内地后花园渗透扩张,进一步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而且对于深圳来说也是一个进二步国际化的新机遇。提案进一步表明:加强深港合作是利港利深利国的“三赢”举措。

  然而,深港毕竟处于两种不同的体制下,经济金融管理理念与运营方式存在很大的区别,当然也存在很大的问题、受到很大的限制。要解决这些,我们必须基于现实现状,找出制约点的关键所在,进而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一、深港金融合作现状

  1.深港货币市场合作现状

  货币市场是进行短期资金融通的市场,其交易主体和交易对象十分广泛。而货币市场的金融产品主要由商业银行开发和推广。深港货币市场的业务合作主要体现在消费信贷、各种形式的商业信贷,以及商业银行所提供的各种货币市场上的中间业务之上(比如支付结算体系,跨行间的人民币业务的转帐等),主要是在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1)深港两地消费信贷市场的合作进程

  消费信贷是银行和商店为居民消费所提供的信贷。而消费信贷市场是货币市场上的一种重要形式。随着银行发行的借记卡和贷记卡在消费群体中的普及,消费信贷的发展在近年来突飞猛进。而香港和深圳作为两个大型的现代化城市,其城市间的消费信贷市场的合作在最近几年也得到了充分的发展。而银行卡作为消费信贷的一个主体标志,它的推广和普及实际上就是两地在消费信贷市场合作的一个体现。

  (2)深港两地货币借贷市场的合作现状

  随着两地间经济往来的加深,深港银行业在货币借贷领域的业务合作力度也开始加强,这一点不论是在银行的中长期贷款还是个人消费信贷上都有所体现。港资银行在个人消费信贷领域优势明显,其个人消费信贷总额在2005年6月底就已经达到3.81亿美元,占深圳全部外资银行的96.65%。港资银行积极开展中资机构贷款业务,截至2005年6月末的资料显示,港资银行对中资机构各项贷款余额5.51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两倍以上,占全部外资银行的82.4%。

  同时我们要看到,深圳作为香港在大陆的后花园,齐集了大量的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企业的发展需要融资,港资银行在深圳的入驻,即是给企业的发展带来的契机;而相辅相成的是,以此港资银行也获得了大量的市场赢利份额,这一点从上面的数据上也有所显示。港资银行不仅在消费信贷领域占有了一席之地,通过对中小企业进行中长期的商业贷款也是港深两地银企之间业务加强合作的体现。如2003年,作为深圳本土的城市商业银行——深圳市商业银行就与香港东亚银行签署了全面业务合作协议,双方就业务、管理、技术、人才等多个领域共达成22条框架性协议。作为首期合作项目,深圳市商业银行还与香港东亚银行深圳分行签署总额度为2.2亿元的银团贷款协议,用于支持深圳特大型商业企业茂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商业按揭贷款项目。由此可见,两地的银行信贷业务正在逐步深入开展。

  (3)深港两地支付结算体系的合作进程

  在此进程中最具突破的一项就是深港两地资金结算体系的开通,由于深圳金融电子结算中心运行的深圳外币实时支付系统与香港港元即时支付系统联网,两地间资金结算实现了即时到账。

  而在此之前,深圳银行间每10天通过跨行实时支付系统的资金清算量已达到人民币2000亿元;香港银行每4天通过港元跨行支付系统的资金清算量约为港币13000亿元,这其中80%以上的资金是通过实时支付系统完成资金清算流动。

  据悉,首批进入该网的深圳银行达到20家,香港银行也有128家,深圳企业可以选择此内的任何一家开户银行办理同城或深港外汇划转。在结算币种方面,深港结算只开办港币业务。在业务收费方面,同城结算的收费与人民币实时支付业务的收费标准相同,最高100元,最低5元;深港结算的手续费标准与一般国际结算基本相同,但通信费更低,为每笔40港元。而新开通的如此高效的资金流通清算体系将是进一步促进深港货币市场发展的助推剂。

  (4)货币市场的主体商业银行准入现状

  深圳特区成立25年来。在深圳的港资银行不断拓展业务。港资银行多年来一直十分活跃,是外资银行的主力军,深圳是全国港资银行最多的城市,在深圳的外资银行中,香港银行无论数量还是业务发展都居首位。在深圳设立分行的香港银行有汇丰、渣打、亚洲商业银行、中银香港、东亚银行、恒生银行、道亨银行、南洋商业银行、永亨银行,设立代表处有香港大新银行、上海商业银行等。2004年,中国银监会又相继批准香港的永隆银行、上海商业银行和大新银行在深圳设立分行。另有消息称,还有两家港资银行准备以并购重组的方式进入深圳,有3家香港保险公司计划落户深圳。

  港资银行在深圳业务普遍发展良好,自1982年香港南洋商业银行率先在深圳开业以来,深圳迄今共有20家港资银行营业网点,其资产总额达52.81亿美元,占深圳全部外资银行的51.77%。2005年上半年港资银行实现税前利润3199万美元,占深圳全部外资银行利润的66.2%,赢利能力明显高于深圳外资银行的平均水平。可见,从货币市场上的主体商业银行的互动来看,港资银行目前已占深圳外资银行的半壁江山,随着两地经济联系的日益密切,两地金融的融合也将日益深化。

  除了上述的四个方面以外,深港两地的货币市场业务在人民币业务上的融合的趋势上也更加明显。比如,人民币在香港的各大消费场所已经可以直接进行流通,最近的形势也显示人民币将越来越坚挺。可以看到的是,实质上在民间交往中,港币和人民币已经可以有限度地进行自由兑换了,伴随着深圳按照“立足深圳,联通香港,辐射华南,建设金融中心城市”的指导思想大力发展金融业,深圳和香港在货币市场上的融和趋势在未来的时间内将逐步实现。

  2.深港资本市场合作现状

  为了适应新的环境,新的形势以及“一体化”的发展趋势,都要求深圳提升原有的证券市场功能,改变深圳证券市场的资本结构,加强深港资本市场的融合,包括引入境外企业来深上市,吸引境外资金,尤其是香港基金来深交易和投资,探讨深港交易所联营可能性及构建高科技企业融资中心等。首先我们需要看到的是,两地的官方已经着手打造深港资本市场一体化的构想。

  (1)政策层面上,资本市场融合议题上的官方合作

  2004年,深港资本市场合作迎来了“蜜月期”。为适应CEPA实施后的新形势,加快深港各领域的合作,深圳市政府与香港特区政府在香港签署了《关于加强深港合作的备忘录》,在这份《备忘录》所涉及的8项合作框架中,深港两地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合作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这标志着深港加强资本市场合作进入了全新的起始阶段。

  时隔两年,2006年,深圳明显加大了扶持资本市场的发展力度。在公布的深圳“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充分发挥深圳和香港两个证券交易所的互补作用,南联香港,北依内地,探索和推动形成‘深圳-香港’一体化区域资本市场营运中心。”深港两地的资本市场合作从政策层面再一次被提到战略高度。

  在紧接着召开的深圳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分组讨论会上,深圳市市长许宗衡对深港金融合作作了最新的展望:“深港之间资本便利化流动、现金之间的流动、甚至包括资本市场之间的结合都完全有可能。”这也是内地高宫首次提出两地资本市场结合的想法。据称,该想法已得到中央各主管部委的大力支持。可见,在深圳和香港建一体化资本营运中心已经成为政府未来几年内定位深圳金融业的一个发展趋势,深圳和香港之间资本市场的融合在我国资本市场逐渐放开的大背景下,政策层面上已经有所行动。

  (2)投资基金方面

  投资基金是资本市场的一个新的形态,它是通过发行基金股份或受益凭证,将投资者分散的资金集中成一定规模并进行定向投资的周转资金,由专业管理人员分别投资于股票、债券或其他金融资产,并将投资收益分配给基金持有人的一种资本市场上的金融中介机构。它的本质上是股票、债券以及其他证券投资的机构化和集中化,它不仅有利于克服个人分散投资的种种不足,而且成为个人投资者分散投资风险、求得满意回报的最佳选择,从而极大地推动了资本市场的发展。

  开放和发展投资基金,是发展和完善资本市场的必要一环,也是香港金融业对开放深圳金融业的最大期待。内地有1200多家上市公司,总市值达1.5万亿元,但基金数量与香港比,少之又少。目前深圳基金公司才10家,虽然也齐集了国内目前基金行业的龙头企业,但是其所管理的资金的规模以及其他各个方面与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香港来比,仍是小巫见大巫了,深圳本地的基金管理公司所管理资产尚只有700亿元,不足香港的1/40,而且,深圳的基金规模占了全国的一半。

  然而,如果我们从一个全球经济发展的考虑定位以及中国经济未来数年内的高速发展的延续性的背景来对比参考,由于美国、日本、韩国、香港地区的经济正在经历一个较长时间的衰退,而中国大陆正在成为亚洲以至全球为数不多的亮点之一,因而必然成为境外风险投资的最佳选择。2002年,香港等多个地区的许多投资基金前来深圳寻找投资机会,并成立了10家中外合作基金公司,其中比较典型的有“深圳创新软库创业投资管理公司”、“广东冠通创业投资管理公司”等。我们可以看到的是,香港基金机构获准在内地经营和管理基金,大大有助于内地资金的流动,从而增加股市的交投量和刺激响应的金融活动。

  (3)深港两地在风险投资市场上的协作

  那么深港在此项议题上的合作展开的怎么样,首先看几组数据。

  2005年,深圳企业“海王生物”旗下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海王英特龙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到香港联交所正式批复,公司股票于当年9月12日起在香港联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海王英特龙本次发行股份总数为2366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0.10元),配售价定为每股0.33港元。本次配售完成后,总股本将由7.1亿股增至9.466了亿股,其中海王生物持有6.39亿股,约占发行后总股本的67.50%。时到今日,伴随着深港两地的资本市场的合作逐步扩大,越来越多的深圳本土企业走出本地,前往香港创业板融通资金,以求注入新鲜血液。“海王”只是其中一例,类似的还有我国著名软件公司、深圳本土高科技企业——金碟软件。

  而事实上,一些深圳中小型高科技企业在尚无法利用国内资本市场进行融资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香港的资本市场成为两地在风险投资这一方向上双赢的结合点。而从香港创业投资发展的特点来看,也可见一斑。

  当然深圳在借用香港这个资金充裕的邻居在此项上的优势的同时,学习他人的经验来扩充自己的不同也是尤为重要的。显然,不论是官方还是民间也意识到了风险投资公司存在的必要性。于是从1998年下半年开始,深圳在深港两地设立高科技风险投资公司和高科技风险投资基金,注册资金分别为十亿元人民币和近亿美元,深圳市一位官员在几年前也曾提到,高新技术产业是深圳的支柱产业,为了配合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深圳市将建设一条连接港深的科技产业走廊,同时每年举办大型的国际高新科技成果交易会,从而达到推动两地高新科技产业的合作和发展的目的。

  (4)证券市场方面的合作

  在证券市场方面,深港两地已开展了初步的合作,包括深圳以外的内地企业在海外上市,90%选在香港。这些企业在香港上市,一方面繁荣了香港股市,另外也使香港股市的行业结构更趋合理。而与此同时,资本上的互动也日益频繁,香港许多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都成为B股的承销商,渣打、汇丰更成为深圳H股的清算银行。香港资本市场上专门投资珠三角等地的“中国基金”就达20多种。深圳的一些证券公司,开设了委托投资香港股票的业务,从而进一步密切了两地的金融联系。而香港金融界非常关注内地证券市场的发展,并积极参与了内地特别是深圳新型证券市场的培育。

  从未来的金融城市的发展趋势我们可以看到,深圳作为发展金融区域中心的定位,一定程度上受到了近年来上海以及未来各个新建的区域中心(比如天津滨海新区)的挑战,那么在政府的支持下如何特色经营本区金融业务成为了现实中需考虑的一个问题。那么在具体落实的微观层面,如何在深圳建立的中小企业板基础之上发展二板证券市场,并在未来逐步加强两地交易所合作将成为未来深港两地资本市场的融合的一个很好的选择。

  3.深港国际金融市场业务合作现状

  在金融范畴的定位上,香港既是国际金融中心,也是中国与世界链接的最佳渠道;而与香港一河之隔的深圳,则顺理成章的成为大陆与香港对接的窗口。从这个意义上说,深圳与香港的金融合作既是区域金融中心与国际金融中心之间的合作,同时又承载了更多的更加宏观的渠道性内涵。

  深港金融圈在国际金融市场业务上的合作主要是围绕人民币国际化这个大主题的金融合作,其中包括人民币在岸业务的合作以及“1/1”离岸金融中心业务的合作。在岸业务主要是应对两岸居民对两币互通互兑的需要以及结算需要;“1+1”离岸金融中心业务是指在香港建立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以及在深圳建立港币离岸金融中心,两个离岸金融中心相互对接,互补共进。

  深港国际金融市场业务的合作是基于中国金融“走出去”的大势之下的,大量的资源配置在深圳以及香港,促使两地随着中国金融国际化的进程不断加深相互合作,形成一个密不可分的金融圈。

  (1)深港人民币在岸金融业务合作现状

  香港在岸人民币业务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人民币的存贷业务,指的是香港银行吸收人民币存款,并对大陆企业或者香港本地企业发放贷款;二是个人人民币业务,主要是针对香港及大陆居民的人民币、港币互通互兑以及相关配套业务;三是人民币中间及结算业务。

  首先,人民币业务加深深港金融合作

  2006年年未,人民币业务全面对外开放,港资银行与其他外资银行一样,蜂拥而入。其实,在2004年初,渣打、汇丰、中银香港等港资银行早已根据CEPA的相关规定,以深圳为试点开展人民币业务。港资银行一直将中国大陆市场视为“最有诱惑力的舞台”,而人民币业务更被其视作国际金融市场中的一块大蛋糕。至少有以下两个原因:

  第一,国内市场的资本回报率逐渐上升。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CCER)在2006年下半年,依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全部国有及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非国有企业”调查数据,并考察1978年以来中国工业企业资本回报率九个系列指标的演变轨迹和目前水平后,于2007年1月发布的“经济转型成长与资本回报率演变”的研究报告,报告称:以1998年前后为拐点,中国资本回报率在整个改革开放时期大体呈现出先降后升的走势,净资产利润率从1998年的2.2%上升到2005年的12.6%。

  第二,人民币势强,这样,在资本项目上,人民币业务可以得到汇率回报。这意味着人民币业务预期利润双重看好,所以,随着人民币币值走强,港币相对疲软,港资银行对经营人民币业务显得更加的热情高涨。截至2005年底香港共有38家银行开办了个人人民币业务,基本涵盖了所有在港从事零售银行业务的银行。而深圳无疑是港资银行进入国内金融市场的最优平台,随着香港银行人民币业务进一步深化,深港人民币业务合作就越加紧密,截2005年9月30日,清算行在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清算账户余额为226亿元人民币。

  其次,香港人民币业务的两个阶段

  从2004年初,国务院正式批准香港银行首先试行人民业务近三年来,港资银行在人民币业务经营上大致可以分作试行期与深化期两个阶段。

  试行期:从2004年2月25日开始,香港银行正式开办个人人民币存款、兑换、汇款和银行卡四项业务。但是由于环境、设备、人才以及流程等方面的原因,人民币业务虽然发展迅速但是仍然处于尝试阶段。而且因为在1994年央行对外资银行进入的门槛设定较高,资产要求200亿美元以上,而能够达到这个水平的港资银行当时不超过5家,所以,许多的港资银行实际是在2004年初才进入国内市场。而2004年出台的政策对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分行进行了2年的经营年限限制,要求外资分行开设至少两年且盈利才能够经营人民币业务。这样一来,实际上延缓了不少的港资中小型银行切入人民币业务的步伐。像资产只有不足100亿美元的香港永隆银行深圳分行2004年3月在深圳世界金融中心大厦开业,而其经营人民币业务则不得不在2006年。

  深化期:经过近两年的试行期,在2005年末,经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决定扩大香港银行办理人民币业务的范围,这标志着香港人民币业务进入一个新的、更加深入的阶段。这一阶段业务范围的扩大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完善现有香港人民币业务,具体包括:(1)为其持有的人民币现钞提供兑换服务的香港指定商户的范围扩大到在港提供交通、通讯、医疗及教育服务等行业的商户;(2)将现行香港居民个人人民币现钞兑换的限额由每人每次不超过等值6,000元人民币提高至20,000元人民币;(3)放宽香港居民个人人民币汇款限额,由现行的每人每天不超过50,000元人民币提高至不超过80,000元人民币;(4)取消香港银行发行人民币卡每张最高授信人民币100,000元的限额,由发卡行按市场原则自行确定。(5)在现行允许指定商户将其营业所得人民币现钞单向兑换成港元的基础上,同意香港指定商户开设人民币现钞存款账户,并可将该账户的人民币存款单向兑换成港元。

  第二,进一步拓展香港人民币业务,具体包括:允许香港居民个人用人民币支票在每个账户每天80,000元人民币的限额内支付在广东省的消费性支出,不得转让。

  新一阶段的香港人民币业务,除了进一步方便内地与香港居民互访消费外,还可以强化人民币回流机制,拓宽在港人民币资金通过银行体系回流内地的渠道。所有这些,对促进两地的经济融合、贸易往来和资金融通以及加强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均有好处。而深圳作为香港与内地金融往来的桥梁,与香港的合作自然随之加深。

  (2)“1+1”离岸金融中心业务合作现状

  首先,建立香港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

  人民币近年来一路走强,预期2007年兑美元更会升值3%-4%,在海外滞留的人民币数量也随之庞大。有预测称,大约有5000-6000亿元人民币滞留在外。而这些资金也急需寻找一个可以增值或者规避风险的平台,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毗邻深圳,绝对是建立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的最佳选择。

  香港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业务一来可以满足国际货币及资本市场上对人民币的需求,二来可以为滞留在外的人民币提供资本运营的金融平台。

  2003年9月,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吴仪会见了香港总商会的代表,双方探讨了建立香港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的问题。2006年11月,随着人民币业务全面开放,在香港建立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的论题进一步成为焦点。

  目前,虽然是否在香港建立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尚未最后确定,但是学界普遍认为,只要央行有意成立人民币离岸中心,那么香港应该是最有希望的。原因有二:(1)香港是国际金融中心,其金融市场交易品种多元化,在港金融机构数量大,软硬件均成熟;(2)香港有数额巨大的人民币滞留,据估计,有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滞留在香港或以香港银行作为中心进行流动。

  在建立香港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方面,深圳与香港一直在进行探讨与尝试,也有了一些实质性的进展。

  第一,金融业务对接进一步加强:20多家港资银行已经入驻深圳,同时深圳的招商银行、商业银行也正在进行进入香港市场的研究。金融机构的互通,使得未来香港人民币离岸金融业务能够得到资金渠道的保障。

  第二,理论研究与对策研究进一步加深:理论界已经从各个方面去预测建立香港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可能带来的各种风险,并且提出各种对策建议,其中最关键的是针对可能出现的人民币出逃到香港进行套利。专家学者提出在深圳建立大额资金资料库,专门针对异常的大额资金进行跟踪监管;另外,针对可能出现的结算问题,也有专家提出可以在深圳建立人民币中心库,一方面回笼香港方面的人民币,一方面也向香港供应人民币。

  第三,反洗黑钱的合作进一步实质化:许多学者担心,在香港建立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会为黑钱的逃脱提供一条渠道。针对这种担忧,深圳的一些专家和官员已经着手研究对策,并在人民币业务开放上,表现得更加谨慎,以为之后可能出现得一些情况做好准备。

  其次,在深圳建立港币离岸金融中心

  在大陆建立一个港币离岸金融中心现在还只是停留在理论层面的探讨,并没有进入实质性的运作。但是,我们也可以从一些专家学者的建议中看到其中的趋势。而且,如果在境内建立港币离岸金融中心,深圳同样是优先选择。其一,深圳有这样的经济基础,作为中国两个证券交易所所在地之一的深圳,GDP在境内城市中排名前列,人均GDP更是排名第一(据2002年统计数据)。其二,在深圳建立港币离岸金融中心可以藉助香港的力量,更有效的利用港资银行在深圳的渠道资源。

  二、深港金融合作的约束

  1.深港金融合作的法律约束

  香港是中国目前唯一的一个国际金融中心,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深圳是中国内地的一个重要的区域金融中心,在国内的金融活动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然而就在如此狭小的区域里,存在着两个金融中心,竞争是不可避免的,如何有效的避免不必要的竞争从而走向互惠互利的合作道路才是我们真正要考虑的问题。

  合作已经谈了很多年了,可是进展却很不顺利。在2004年,深圳和香港签署了8+1的合作协议,后来又有人提出建设“深港”双子城以及“纳深入港”。但就目前的形势来看,最应该做的就是加强深圳、香港之间的金融合作,共建“深港金融圈”。其实在深圳和香港之间的各项协议并不少,可是在深港都有强烈的合作需求的情况下,彼此之间却在合作的道路上举步维艰。深港之间的合作主所以如此困难重重,主要是由于彼此之间在众多的领域都存在着不小的差异,其中在法律制度上的差异就是其中之一。

  (1)深港两地的法律体系存在差异

  香港在英国的殖民统治下,形成了一整套完备的法律体系,与英国一样,香港属于普通法体系,与中国大陆的大陆法系有诸多的不一样。例如香港实行的英美法系中非常强调财产的概念,而大陆法系关于财产概念的规定却很模糊。在投资者的法律保护方面,英美法系国家也走在大陆法系国家的前面,对投资者的保护力度大大强于大陆法系国家。香港之所以能够在英国的殖民统治下取得辉煌的成就,原因之一就在于香港继承了英国的法律体系,英美法系中好的财产概念以及更加适应于资本主义的所有权分割很大程度上帮助了他们的发展。中国内地是大陆法系的社会,这个正在崛起的大国目前还没有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许多方面还存在漏洞和缺陷。正是由于法律体系的差异和彼此之间许多不一致和不相协调的地方阻碍了深圳和香港之间的合作,也阻碍了建设“深港金融圈”的进程。

  (2)深港两地在金融方面的法律限制差异明显

  香港经过百年的发展,在金融领域形成了稳定完善的法律体系,尤其是对投资者方面的制度保护,自由兑换的货币体系等。而内地金融业虽然发展的时间短,但却很迅速,在很多方面已经初具雏形。但是依然存在着大量不足之处,其中法律体系不健全以及一些不合实际情况的规定是制约内地金融市场健康快速发展的障碍,也阻碍了两地间的金融合作。

  例如,香港金融业实行的是混业经营,银行的资金进出证券市场不受任何限制,这不仅繁荣了资本市场,也使银行得到了巨大的发展机遇。这也就是几乎所有国际大银行都争相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的原因所在。对比之下,我国实行的是分业经营,银行、证券、保险是彼此分开的。银行的资金不允许进行证券交易也不能涉及保险业务。虽然这在一定意义上降低了金融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却也限制了金融业的发展。资本市场的长期低迷以及银行业的糟糕业绩都是在这样的法律背景下造成的。

  外汇管制方面,香港几乎没有对此作任何限制,居民可以自由兑换本币和外币。而在中国内地却规定重重,我国实行的是结售汇制,也就是说居民或者企业只能留存一定限额的外币,多出来的部分必须卖给国家,而当居民需要外币的时候也只能到指定的中国银行去兑换外币,且数额要受到严格的控制,政府机关人员受到的限制更加严格。

  利率上,香港的利率政策跟美国的利率政策具有一致性。美国一旦加息或降息,香港势必也要跟着加息或降息,只有这样才能稳定住港币和美元之间的汇率。而我国则不是这样,利率是由中央人民银行根据当时国民经济运行的情况而规定的,不是由市场上的资金供求决定的。

  汇率制度,上香港实行的是联系汇率制,港币盯住美元,长期维持7.8港币兑换1美元不变。而中国大陆实行的是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近年来,我国在受到多方压力的情况下,人民币进入了一个持续升值的通道,币值的不稳定也影响了彼此之间的金融交往。

  (3)金融监管法规上的差异

  香港是世界上最自由的经济体,曾被弗莱德曼誉为“自由经济的最后堡垒”。香港金融市场上的资本流通量很高,而且在有效和高透明度的监管下,各种监管规例都符合国际标准,香港特区政府恪守尽量不干预金融市场运作的原则,尽己所能为金融机构参与金融活动提供一个健康规范的环境。香港已经形成完善的银行体系、证券市场、货币市场、外汇市场、债务市场以及金银贸易、保险业及投资管理等金融运作系统,它们互相依存、互为补充又各自独立的运作,为香港金融市场上资本的顺畅流通和增值提供保障。

  此外,香港的低税政策和简单税制,为各类商业企业提供了更多的自主权和创新空间,而完善的法制则保护了市场的公平竞争,吸引一大批外国金融机构进驻香港,使香港金融业始终保持着长久不衰的活力。

  我国目前的监管体系还处在建设阶段,各项政策都不完善,而且这套监管法律体系是适应于我国现阶段的特殊情况的,有很多不合适的地方。

  两地之间如此众多的差异,直接造成了深港两个城市之间的金融业务不能全面合作,深港之间法制、体制以及政策上的差异阻碍了两个以金融业为支柱的城市之间的合作发展。

  2.深港金融合作的市场约束

  深港之间的合作之所以如此困难重重,主要是由于彼此之间在众多领域都存在着不小的差异,其中在市场之间的分立就是差异之一。香港虽然已经回归,但是作为一个特别行政区,香港在很大程度上保留了原有的历史特色,资本市场、商品市场以及劳动力等市场的割裂俨然已经成为深港经济合作的制肘。

  (1)资本市场的分立

  目前,香港的资本市场与内地的资本市场两者之间是各行其道的,各自都有一套自己的运行和管理方法,且差异甚大。香港是国际金融中心,资本市场面向全世界开放,来自世界各地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几乎都在香港设有分支机构,符合上市标准的公司都可以在香港证券交易所进行融资,这里也包括如中国移动、中国银行、工商银行等一大批中国内地的优质公司,这一切都说明了香港资本市场的开放性,可是中国国内的资本市场主要是国内上市公司的融资平台,没有一家国外的公司在此上市,而且香港的证券交易所和中国内地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还经常发生争夺宝贵的上市公司资源的矛盾,两地资本市场上法律法规以及监管制度都有很大的差异,再加上两地的资本市场的计价单位也不一样。随着人民币的持续升值,两者之间的关系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种种迹象表明,两个分立的资本市场是有碍内地与香港之间的协调发展的,资本的本质是流动性,人为的把市场分成若干个分市场本身就是不合理的。况且深圳和香港之间长久以来就有着非常紧密的交往,民间有着异常强烈的合作愿望。所以,只有加紧深港两地资本市场的合作甚至是一定范围内的合并是有利于双方的事情。

  (2)商品和服务市场

  历史上香港是英国的殖民地,所以香港的政治体制和经济制度等都和英国无异。通晓香港发展历史的人都知道,香港在最初被英国人定位为发展中英贸易的中转站,作为一个独立的关税区,在英政府统治下的香港的市场在很长一段时间都是对中国封闭的,而中国的庞大市场也同样对香港以及西方国家紧闭大门。深港两地的商品流通和服务贸易虽然在CEPA框架下已经便利了许多,包括管理咨询、会展、广告、会计、建筑及房地产、医疗、分销、物流、货物运输代理、仓储运输、旅游、视听、法律、银行、证券、保险等在内的多种服务行业也在入世的时间表前对香港开放,原先分离的市场变得融合了,但依然有许多问题存在。如商品流通的速度和服务贸易的广度都不是很高,24小时通关在香港方面的再三要求下才在皇岗口岸得以实施。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需要香港市场,香港的长久繁荣稳定更加需要中国的广大市场作为支撑,以深圳为基点,融合珠三角,联通全中国才是香港今后发展的重中之重。

  (3)劳动力市场的限制

  香港是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社会福利高,工人的工资水平处在世界前列,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已达25000美元。而一河之隔的深圳虽然是全国人均工资水平最高的城市,但与香港的差距依然很明显。另一方面,香港是个只有1100平方公里的城市,人口却有680多万,是世界上人口最稠密的地区之一,人多地少,房地产价格高得惊人。而深圳虽然工资水平不高,房屋价格也相对便宜。深港两地工资和房地产价格的巨大差距,使一批香港的居民到深圳买房置业,甚至工作谋生。相应的,也有一批内地人,为了赚取更高的工资或享受更好的社会福利,甚至为孩子有个香港户口和受良好的教育而千方百计地想去香港发展。这些现实存在的问题让香港政府头痛不已,所以对两地的人员往来一直都管制得很严格。但是这样一来,也把大量的人才拒之门外了,这显然对香港以及深圳的发展是不利的。以内地居民到香港旅游为例,本来内地居民去香港旅游和消费对香港的经济发展是大有好处的,应该放宽限制,减少审批的时间,可事实却不是这样。在内地一些省市,目前办一个港澳通行证所需要的工作日比之前延长了近10天,审批程序也更加复杂了。如果不能解决深港两地劳动力流通的问题,谈什么合作都是纸上谈兵,

  三、深化深港金融合作的建议

  1.建立健全我国的金融法律法规

  内地金融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与香港金融法律的完善程度形成鲜明的对比,加强金融立法,建立健全完善的金融法律法规已经刻不容缓。这不仅是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保证,也是深港两地金融合作发展的必要条件。只有在一致的游戏规则下,两地的金融往来才能更加的自由通畅。

  2.中央政府要全力支持深港合作

  深港金融合作的发展方向是建立“深港金融圈”。而“深港金融圈”的建设与完善需要深港两地政府以及广东省政府和中央人民政府的培育和支持。内地中央银行和香港金融管理局应该互通有无、全面合作,尝试建立一个半官方性质的机构,来协助和推动“深港金融圈”建设的深入。广东省政府不应该把原来深圳拥有的特权收回去,反而应该给予深圳更大的自主权,特别是在金融立法方面。中央政府也不应该放弃对深圳的政策倾斜,在20年的时间里能取得这样的成就,把深圳由原来的边陲小渔村建设成为现代化的大都市,足以说明政策的正确性。虽然深圳在近25年来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但依然要清醒的认识到深圳和香港的经济落差。香港是国际化大都市,深圳是一个迅速崛起的城市。深圳与香港相比,无论在经济规模,还是国际化程度上,差距都十分明显。2006年香港国内生产总值约为深圳的3倍,人均GDP是深圳的3倍,而在进出口贸易总额、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等方面深圳依然落后不少,经济发展水平的较大落差给深港深化合作带来潜在发展空间,深港经济融合不仅对处于弱势方的深圳是有利的,有利于提升深圳产业竞争力,提高深圳产业发展的国际化水平,而且对香港经济繁荣也十分重要,推动香港拓展新的发展空间,早日完成新一轮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深圳要建设成为国际化城市,最便捷的路径是深化与香港的分工关系和经济整合。香港是国际金融中心、国际商贸中心、国际信息中心,拥有大量国际性专业服务机构和专业人才,也具有国际公认的最自由的经济体系。深圳可以充分利用毗邻香港的优势,藉助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商贸中心的地位,发展自己,提升自己,参与到香港国际化产业的分工链条中,分享国际化分工效益,培养国际化经营管理人才,这无疑有益于加快深圳的国际化进程。正确的决策就应该被继续执行,所以中央政府在“深港”圈的建设过程中要发挥重要的作用才对。

  3.在两地的特定区域内宜行双币流通和自由兑换

  人民币是中国内地的法定流通货币,只能在规定的区域里自由流通。港币是香港的法定货币,是由香港的货币管理当局发行和管理的,可是有这么一个奇怪的现象,在深圳和香港这么一个区域里两种货币都可以流通。这种现象是两地密切的经济往来和民间交往的结果,而且随着深港两地的经济联系日趋紧密,货币的互通将是必然的趋势,所以政府部门以及货币管理当局要放宽限制,通过制订相应的法律法规加强对两种货币交易、流通和兑换的管理和监管,内地要加快外汇体制的改革步伐,在合适的时机推出人民币自由兑换制度。

  4.金融监管合作

  香港和深圳隶属于两个不同的金融体系,金融监管也是各自独立的。香港管理金融业的是香港金融管理局,中国的金融管理部门就多了,有银监会管理银行业务,证监会管理证券业务,保监会管理保险业务,当然还有中央人民银行等。对比之下,香港的金融业取得的辉煌成就,与香港金融业健全的监管机制是分不开的。香港对银行业的监管主要是在《银行业条例》的原则下,由香港政府设立的金融管理局负责管理,金管局同时也发挥同业作用,实行以政府部门为主导,同业公司配合的双层次合作的监管制度。另外,香港对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的监管也有自己的一套风险识别和量度的新方法,应付金融突发事件的能力也很强。深圳应该借鉴香港的成功经验,对金融的监管尽量的按照国际惯例运作,加强两地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交往,尽快建立起行之有效的金融监管信息和风险管理系统,并协调深港两地之间的金融监管机制。

  5.积极推进银行业新的合作

  在CEPA的框架下,深港两地的银行业应该尝试新的合作。深圳的商业银行要积极开拓香港市场,参与香港银行的并购业务。利用香港外汇交易方便快捷的优势,探索多种外汇创新,全面参与国际金融业务,发展壮大自己的同时也掌握更多的先进的管理和经营理念。香港的银行可藉助深圳的地缘优势,把深圳作为开阔国内市场的桥头堡。在深港之间实现了同业间港币支票的双向结算、港币资金结算实时支付和银行卡双向结算之后,要加紧进行人民币以及美元等双向结算。在电脑足够进步的时代,这些都是很容易做到的事情,只要彼此之间致力于此,深港的金融业终将有一天会实现全面的融合。

  6.加强证券市场的合作

  香港和深圳都有一个主板市场,香港还有一个创业板市场,而深圳有个中小企业板市场,且很有可能继续发展成为创业板市场。小小的不到5000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存在着多家证券交易所,有人说是不合理的,必然会造成两败俱伤的下场。其实深圳、香港的资本市场并不存在绝对的冲突,他们可以不同的发展策略避免恶性竞争。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应该放眼世界,发挥自己资本运营能力强的优势,吸引国际性的大公司来港上市融资,对于在内地上海和深圳上市的一些效益好的大公司也可以积极争取,在国内的知名公司乐于采用A+H上市模式的背景下,在香港上市不仅仅帮助它们提高了国际知名度和资本充足率,也没有伤害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利益。而在创业板市场上,香港并不占有优势,那么香港就不应该与深圳争夺宝贵的上市资源,应该为深圳创业板的发展作保障,为深圳创业板的上市公司的转板提供多一种的选择。

  7.加紧资本市场的合作

  在CEPA的基础上进一步放松金融监管的力度,使深港两地的投资贸易更加便利。中央应该继续加大对香港的支持力度,逐步解除对香港进行人民币业务的限制。放宽存户存款兑换上限,把原来规定的上限两万元提高到五万元或十万元。对香港开放发行人民币债券及以人民币支付贸易业务的时机也已经成熟,此业务风险不大,因为在香港发人民币债券,所筹集的人民币也会被带回内地使用,对人民币汇率以及资本帐户的影响也很有限。此外,提高信用卡的授信上限,也非常有助香港居民到内地消费。在金融安全监管方面,内地应该学习香港,在坚持改革开放的情况下保持经济的活力。

  8.加强人员往来,教育合作

  香港向来与深圳有着密切的往来,两地通婚也很普遍。两个活力四射的城市之间的交往异常活跃,这就要求深港双方紧密合作,为两地的人员往来提供便利。双方可合作建立一个居民信息库,对来往两地的居民跟踪管理。鼓励正常的交往,打击犯罪,香港的教育体制相比国内具有优越性,人才的培养也非常人性化,深港两地应该加强教育合作,共同培养人才,互派人员学习交流,为深港的共同发展蓄积人才。

  9.简化商品流通程序,扩大深港经济腹地

  从经济意义上来讲,香港是一个独立的关税区。香港作为中国南方的一个经济龙头,其经济中心作用的发挥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制约,与腹地之间正常的市场要素和人员的流动和配置受到特定的经济制度安排的限制是最主要的一个。而毗邻香港的深圳恰恰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弥补这一制约因素。因此,完全可以按照现有的制度设计,进一步发挥深圳特区的特有地位,培育“深港金融圈”,共同构建大珠江三角经济中心,并通过深圳这个关键的节点,实现大珠三角其他地区与香港的产业、技术和生产要素的对接,为“深港都市圈”的建设打好基础。由此可见,深圳不仅可以通过深港融合,加快国际化进程,而且可以通过增强对腹地资源的整合能力,促进“深港都市圈”和“深港金融圈”的建设,更好地实现深港经济融合。例如通过整合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功能和深圳区域金融中心的功能,为周边城市搭建国际化的金融服务平台。再者,深圳通过构建区域性物流枢纽,同香港的国际物流中心功能衔接起来,形成大珠江三角地区国际化的物流服务平台。

  深港经济融合,对于保持深圳的特有地位同样具有重要意义。深圳在未来发展中,如何保持特区功能,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在构建大珠三角经济金融中心过程中,发挥香港受各种因素制约难以发挥的与腹地问的要素流动和配置功能,同时发挥珠三角其他城市与香港经济联系的枢纽功能。

  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当今世界经济的全球化影响下,金融活动国际化的时代背景下,中国走向世界、走向繁荣的强烈愿望下,深圳、香港这两个兄弟城市之间会有更加密切的合作,共建”深港金融圈”仅是现时段的一个短期目标,更加宏大的跨时代发展目标必将在不远的将来逐一实现,深港之间必将越来越亲密。

  参考文献:

  〔1〕王一呜:深圳应加快深港经济融合和腹地资源整合——兼论深圳国际化城市建设舆珠三角经济合作《特区理论与实践》,2003年第10期.

  〔2〕曹龙骐:深港金融合作的做法,《特区经济》,1997年第12期.

  〔3〕查振祥:积极推进深港金融业合作与创新,《特区理论与实践》,2003年第8期.

  〔4〕魏达志:“共同市场”与港澳珠三角前景构划,《世界经济研究》,2004年第5期.

  〔5〕曹龙骐:加快深航大都市圈金融合作的建议,《中国经济导报》,2003年10月23日.

  〔6〕查振祥:双向往来延伸空间——深港合作需要新思路,《深圳特区科技》,2005年05.

  〔7〕魏达志:“共同市场”与港澳珠三角前景构划,《世界经济研究》,2004年第5期.

  〔8〕周洁冰:关于深圳、香港两地金融业现状与合作的思考,《经济纵横》,2003年第2期.

  (作者陈建华、刘着明,陈建华为深圳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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