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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户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由于认真贯彻执行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市委关于“主要为特区建设服务,同时为出口服务”的生产方针,农村经济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其中最重要的是实行了联产承包责任制。各种类型的重点户、专业户不断出现,商品生产的蓬勃发展,是农村经济新局面的一个基本特征。沙井涌现出大批能人巧匠和勤劳致富的“万元户”。

  沙井公社黄埔大队曾富成坚持走勤劳致富道路,合理安排全家六个劳力,实行农工副相结合,连续两年实现收入超万元。1982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曾富成一家在抓好粮食生产的同时,积极发展多种经营。他家承包生产队38亩耕地,播种水稻56亩,种花生16亩,种木薯2亩。此外,还自养牛6头,养猪5头,养鹅200只,养鸭300只。为发展养牛,他除投标了生产队一头耕牛外,还自购二头,其中一头母牛,进行自繁自养,三年时间产牛仔三只。富成一家九口,六个劳力,自己又承包了大队碾米厂,一个女儿在胶花厂做工。为了做到农活做工两不误,他就根据农事季节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全家劳力,有统有分,各负其责。富成本人每天早上九时半前在加工厂,九时半后下田,女儿则农闲在厂,农忙帮做农活,一个十八岁的儿子则负责放牛兼管养鹅、养鸭,妻子做家务,收获季节负责晒谷。全家几口勤勤恳恳,早六晚七,一天两顿饭吃在田头。实行双包责任制后,不少人觉得劳力有剩余,而富成全家郄比生产队大集体干活还要多干一小时。富成收入多了,但不忘国家。1982年共收稻谷340担,花生51担。除留足全家口粮、饲料粮,种子和食油外,其余全部卖给国家,共向国家交售粮食二万三千多斤,花生4850斤。富成收入多了,生活得到显着改善。富成全家没有外援,他坚信勤劳能致富,平时常教育孩子听党的话。七九年大外逃时,他的子女没有一个外逃。

  沙井公社东风大队第三生产队陈灿林、陈可鹏,陈九根、陈晃诺和第四队陈富林等五户社员,1982年初自愿实行跨队联合组织蚝业生产组,一年蚝业生产产值达102000元。陈灿林等五户社员共有人口十九人,劳力十个,其中能出海的仅是五个男人。他们五户共承包了生产队14亩水田,田间劳动主要靠在家妇女,农忙时,男人帮手,蚝业生产主要靠男人,收获鲜蚝时,妇女帮工。五户社员自筹资金买了一条机船,印制水泥附着器30井。为了降低成本,减少开支,他们千方百计到风浪大、水流急,暗礁多的大铲岛西面的凡石采集野生自育蚝。从六月至十月上旬的三个多月时间里,共捕取野生蚝20井,全部放养在沙井蚝塘育肥,另外,他们还在深水旧蚝塘摸蚝10井,又重新整理前两年投放的20井,1982年共盘上50井,育肥后收获约60井。每井蚝售出价(连优惠价)1700元,60井蚝创值102000元,除买蚝费、工本费30000元,纯收达72000元,每户平均收入14400元。

  沙井公社东风大队第三生产队女社员五十二岁的蔡转英,丈夫残疾,丧失了劳动力,一个女儿已出嫁。他们夫妻二人健、残一家就凭蔡转英一双手,在两亩菜地上做文章,获得了4518元的纯收入,深得人们的赞扬。蔡转英这两亩菜地,原是生产队的开蚝场,整块土地都是钻满蚝殻碎片的碱性粘土,很难耕作。但蔡转英不辞劳苦,每天早上五、六点钟就起床到菜地,晚上到八点才收工。蚝殻碎片多就一块一块的拣掉,有时一天浇水、施肥上百担。在生产安排上,精打细算,实施科学规划。全年种植菜心,上半年兼种部分辣椒,下半年兼种部分奶白。1982年全年蔬菜总收入4000元,外汇指标3600港元,粮食指标2800斤。把外汇指标和粮食指标卖给国家,可得人民币1020元。实际全年收入5020元,扣除成本502元,纯收4518元,人平2259元。

  沙井公社黄埔大队党支部书记曾惠根,全家七口,四个劳动力,是一个没有外援的纯农户。他们所处的黄埔大队又是沙井公社的穷队,过去劳平收入都低于180元。落实生产责任制以后,曾惠根想:过去农民想富不敢富,如今党中央放宽政策,号召农民劳动致富,自已是共产党员,就要从我做起,带头致富。他家承包了31亩责任田。1982年早、晚造种水稻36亩,花生9.7亩,木薯1亩。在田间管理上精耕细作,实行科学种田,做到勤除草,适时施肥和防止病虫害。全年共收稻谷30500斤,单造亩产达847斤,除留足口粮、种子外,卖给国家23000斤,连口粮折算在内,稻谷收入6416元,收得花生3100斤,折款1581元;木薯亦可收入100元。在搞好种植业的同时,曾惠根一家还大力发展养殖业和其他副业。1982年养猪5头,养鸭70只,养鹅15只,共可收入2050元,另外,惠根儿子驾驶手扶拖拉机,农忙下田,农闲搞运输,全年收入3800元。女儿在糖专部门做临工,一年工资收入1000元。他本人在大队当干部一年可分配600元。合计全家总收入15547元,除成本3948元,纯收11599元,劳平2900元。曾惠根是大队支书,处处以身作则,公社通知召开的会议,从未缺席或迟到。1982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受到市委的通报表扬。

  沙井公社万丰大队社员潘木祥,发挥自身种养经验和技术,大力发展养鹅、养鱼和其他事业。全家八口,五个劳动力,一年纯收入达到21150元,劳平4230元,人平2644元,等于实行责任制以前的1979年收入1500元的十四倍。潘木祥家三代都有饲养母鹅的传统和经验。合作化以后,他被派去副业队,负责养鹅和养鱼工作,因而对饲养母鹅和养鱼积累了相当丰富的实践经验。80年初,随着农村“双包”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潘木祥决心靠自己的劳力和技能,发展种养业,走勤劳致富之路。于是,他拿出家中仅存的一百元,加上卖掉一头肉猪收入的一百元,买回母鹅50只,开始自己饲养母鹅。头一年孵化的鹅苗除部分出售外,其余由自己饲养,到1982年发展到225只,成为当时沙井最大宗的母鹅重点户。1982年单鹅苗一项收入就达到15000元。同时,潘木祥还拿出3000元,投标了大队鱼塘12亩,充分发挥自己养鱼的技术,把鹅粪作为鱼的饲料,大大降低了成本,1982年纯收入达7000元。潘木祥除了抓好上述两项饲养业外,还耕责任田27亩,其中22亩种水稻,5亩种花生、蕃薯。家庭副业还有猪、鸡等。三个子女在队办工厂做工,全年工资3000元以上。各项合计全年纯收达到21150元。

  沙井公社蚝业大队蚝科组由十一户社员组成,在大队党支部的领导下,积极学习新法养蚝,开展深水吊蚝生产,解决了收获时间的局限性,提高了产量,使全年都能够有鲜蚝上市,大大满足了国内外市场的需要,有效地增加了集体和职工的收入。1982年共收入人民币43.2万元,纯收13.9万元。十一户人家,个个超万元。蚝科组十一户共三十四人,男劳力十一人,女劳力四人。自1979年开始试验以来,到1982年已发展到三十个浮排进行吊养生产。每个浮排吊500笼,共有15000个笼.每个笼一年最少吊养三批,每次可收获鲜蚝1.5斤,即每个笼一年可收4.5斤,全年总产达67500斤,每斤鲜蚝获款16港元。全年共收2.108万港元。连优惠计,共收入人民币43.2万元。除生产费用、临工工资及上缴大队利润29.29万元,纯收入可达13.91万元,劳平9273元,人平40g1元,户平1264-0元。蚝科组的同志因生产和贸易关系,经常到海面操作和往返香港流浮山,他们坚持原则,执行党的政策,做到“脚踏海滩不湿鞋”,从来不搞走私贩私等违法活动,受到人们的好评。(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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