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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加强粤澳经济合作的几点建议
改革开放以来,粤澳两地的经济合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经济技术、合作交流日趋紧密,发展前景好。当前,全面认识澳门的地位和作用,把粤澳合作和交往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和层次,也是我省扩大对外开放的一项重要和紧迫的任务。
一、正确地认识澳门的地位和作用
澳门是一自由港,目前已形成以出口加工业为主导,以旅游博彩、建筑、金融为支柱的经济结构。第一产业比重少,二、三产业比较发达,经济外向型程度高、产品出口达九成以上。其主要优势表现在:一是澳门处于国际上自由港的地位,进出口贸易及外汇无管制,实施低税率,政府采取“积极的不干预”的经济政策;二是有较为广泛的国际销售网络和海外市场。澳门与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贸易往来,近期被接纳为国际关税贸易总协定成员及亚洲太平洋地区经济合作委员会成员。北美、欧洲共同体国家都给予澳门配额优惠和普及特惠税;三是与欧洲共同体的关系十分密切,欧共体对澳门有许多优惠的条件,通过澳门寻找和改善同欧共体的关系,有着特殊的地位和不可替代的作用;四是澳门金融市场活跃,国际资本、东南亚游资多,有较充裕的资金可供使用,今年上半年存大于贷达50%以上;五是旅游、博彩业持续兴旺,始终保持着发展的优势,在经济发展中占主要的地位。
但是,澳门的发展也受到以下一些因素的困扰:(1)澳门地域狭小,制造业生产规模小,劳力和人力相对缺乏。(2)经济实力较弱,工业转型,建设现代化的交通运输网络颇为困难。(3)对香港的依赖性较大,目前占澳门生产总值七成左右的工业产品出口和进口物资,都要通过香港转口,增大了进出口物资的成本。
在八十年代,澳门的经济有一个较快的发展速度,生产总值年平均递增18%以上。预测九十年代,澳门出口加工业由高速增长转为平稳增长,第三产业有较快的发展,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投资环境有较大的改善,整个经济将以每年递增5%左右的速度增长,到回归期的1999年,经济将会达到一个新的发展水平。
二、九十年代,推进粤澳经济合作的建议
目前,粤澳经济关系已是唇齿相依、密不可分的状态。随着经济发展的国际化和区域集团化的趋势日益增强,地区性的经济合作将进入到更广泛、更紧密和更高层次的发展阶段。广东追赶亚洲“四小龙”和澳门国际地位的提高,都要求将粤澳经济合作向前推进。今后如何加强粤澳经济的合作,有以下几点建议:
1.坚持粤澳“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进一步拓宽合作领域,提高合作层次。粤澳双方从自发、松散、短浅的合作,向有组织、紧密、长线的合作发展,从生产资源的互补向产业结构分工与协作发展,从单纯的“三来一补”、“三资”企业的合作向集团化,区域化经济发展,从劳动密集型转向资金、技术密集型,从第一产业的合作向金融、房地产、信息、运输等第三产业合作发展。
2.充分发挥粤澳合作的优势,作为区域整体优势承接国际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的转移,促进两地产业结构的升级转型。要围遶发展各自的主导产业和支柱产业进行对口行业的结构性合作。一、二、三产业要根据各自的优势,增强合作的互补性和永久性。
3.按照国际惯例和国际市场的标准、要求,与澳门工商界携手发展两地的拳头产品,形成生产、科技、销售一条龙,产品专业化的大型骨干企业,拓展出口贸易。同时与澳门的大公司、商社联营,试办跨国公司。设立世界销售网络。
4.加强粤澳科技合作,要融科技合作于生产合作之中,促进双方企业的技术和装备水平的提高。共同搞好软技术和高新技术的合作,拓展高新科技产业,开发高新技术产品。积极扩大科学技术交流,加强信息通信合作,建立科技、信息交流网络。广东可组织科技人员和专家到澳门进行服务,开展技术谘询、技术指导和技术输出,并为澳门培训各类技术工人。此外,积极向澳门输入劳工。目前澳门制造业缺2万名劳工。设备利用率仅60%左右,这为广东提供了扩大劳务输出的条件。因此,我们应大力发展对澳技术性的劳务输出。
5.大力发展粤澳金融业的合作。加强金融业的交往与合作,在粤澳两地互设金融机构,共同组织银团贷款,双方运用证券投资、股票交易等融资手段,共同融资、共同投资、共同管理。
6.充分发挥澳门的桥梁作用,积极开展同葡萄牙的经济技术合作。要利用澳门的关系,加强对葡萄牙在经济、技术、贸易、教育和科学等方面的互惠互利合作,加强双边投资和贸易,拓宽合作的渠道和领域。
7.利用澳门的地位和作用,加强同欧洲共同体的联系,争取欧共体对我们进一步的瞭解和合作。最近签订的《欧洲经济共同体与澳门之间贸易及合作协定》,使澳门在欧共体得到关税、许可证的最惠国待遇,以及投资、科技、金融、培训、合办生产企业等方面的优惠条件。据悉,我们在澳门投资合作办企业,也能得到欧共体的优惠。广东要积极利用澳门这个途径进入欧共体,扩大与欧共体的经济交往和合作。
8.加强粤澳、粤葡和广东与欧共体关系的协调和指导。省计委、经贸委、外办、港澳工作领导小组等单位要经常研究澳、葡、欧共体的动态,分析情况,提出建议,指导工作,使广东与澳、葡、欧共体的交往与合作开创出一个新的局面。
(本文写于1989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