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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知与感悟


  时至今日,这仍旧是一个沉重的话题,对于我个人而言是这样,对于我们这个民族,也是这样。“天何言哉?”这是我一部未发表的写潘汉年与他的战友们的纪实作品的序言,那便是我的无言感慨。

  刚刚接受完《南方日报》记者王雨吟的采访,她提出问题是,写有南京大屠杀一书的华裔作家张纯如为何会自杀?她之所以这么问我,是因为我刚刚出了《东方奥斯威辛纪事》等书,揭露日军在广州进行细菌战杀害了上十万粤港难民的罪行。我说,我完全理解张纯如为什么自杀?因为,当我下笔写出那些惨烈的历史事实时,我的心几欲碎了,真不愿意写下去,那种绝望感攫住了我,写一回,就等于下一回地狱,对人类、对人性的绝望。写过这样作品的人,心理恐怕是很难复原的。同样,拿起潘汉年的狱中遗诗——这是我在湖南省茶陵洣江茶场最早见到的,我心中也是这般碎裂的感觉,不是我选择了潘汉年,而是冥冥之中一种宿命……恐怕大家都记得,在《潘汉年》那本书中,我是怎么写到如何在“米筛坪”里与他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见面。无言的见面。

  只要读过我的大部分作品的人,都可以感受到我笔下那层“悲凉之雾”,如何遍被书页的,这是一种终身摆脱不了的感觉,这实际上也决定了我的选材、我的思想、我的价值观。如曾为秦兆阳力荐的《一个年代的末叶》,如150万字的《客家魂》三部曲、100万字的《后知青女性三部曲》,还有数十个如《楚河汉界》的中短篇,在我近百部2000多万字的文、史、哲专著中,都始终有这样一种哀悯众生的人道主义、悲观的人道主义。

  三中全会后,我走出冤狱,便不知不觉投入了潘汉年的材料的搜集中,我当时所在的文联,其主席阳光,当年与潘汉年一同在洣江呆过,所以,也就早早“重返”洣江。我与汉年见面时,只是知青,到处乱窜,无意间撞进了米筛坪。而后三次,从81年到86年,则是三走洣米,为了寻找当事人,曾在酷暑下步行近百里地,山里交通不便,好在还算年轻,甚至爬上了云阳峰顶。现在回想起来,也不知当年是怎么挺住的,再来一遭,必定没有人会来了。所以,潘汉年刚一宣布平反,江苏南京的《乡土情》(82年)甘肃兰州的《飞天》(83年)上海的《小说界》(85年)便一口气发了三个中篇纪实,《一个堪称当代岳飞的人》、《不远就是光泉》与《爱的祭奠》,为此,人民文学出版社的季涤尘老先生,83年便约我写《潘汉年》了。《潘汉年》一书完成于1985年,《潘氏三兄弟》完成于1987年,后者是中国青年出版社的约稿。

  纵然有过那么悲惨的经历,可我还是太天真了。也许是我采访中冒犯了什么人,也许是当时的思想解放还没到一定程度,很快,人民文学出版社便接到通知,不得出版此书;而中青社的编辑,精神也出了问题……虽然人文社也给了当时可视为相当丰厚的退稿费,足可以补偿我天南地北的追踪采访,可我还是痛哭了一场——这已不是第一次了,在前,《一个年代的末叶》也遭此命运,连退稿费也没有呢。命中注定,这部书与潘汉年一样,也历尽坎坷,直到10年后,《潘汉年》由另一个出版社出版后,该社的良好招牌却为此给摘了,责编严虹也遭到了不公正的对待。两年后,又由北京出版了《潘氏三兄弟》,出版后,责编丁宁给我写了一句话:

  “这部书的价值,正在于它的末尽之言。”

  而第三部的出版,当迢迢无期了。当然,我还会再认真打磨它。

  不仅书的物件这样,书的内容这样,连它的出版经历,也是这般风雨交加、雷鸣电闪,一样让我再度堕入到绝望之中——不是为出版而绝望,我写书,并不为了出版,我手头中还有几十部书稿,也从没指望一下子便出版,我只是为了我的心,为了我的心对得起死去的众多先驱们,对得起南石头上十万的冤魂们。尘归尘,土归土,我总归会重见他们,给他们一个交代的。

  是的,我见的涉及潘案的人太多了,北至东三省,南到两广,我不仅仅是写,我也尽自己力所能及,为他们的平反、甄别做一点事。这包括一直为人误解的袁殊,被历史诟病的张资平在内。袁殊的女儿曾曜,设法找到了我的地址,写信告诉我,《潘汉年》一书,“有深度,敢于触及一些根本问题;有激情,出于一个正直人的良知。创作态度严诺,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调查、采访。因而也是唯一一本对我父亲没有歪曲的书。”在所有的写潘汉年的作者中,我是唯一见到过袁殊的人,可见面的一刻,迄今仍叫我心碎,不堪回首!那已是他濒临死亡的前夕,他仍拿着留有尾巴的平反结论给我看,可怎么也吐不清一个词了……而客家研究者们则对我查清张资平是怎样加入一个其实是由潘汉年掌握的“汉奸组织”,从而抹掉了加在客家人头上的一个污点,对我一再表示感激……

  2000年第五期的《黄河》,发了我一个长篇纪实《毁誉》,写的是袁殊,也写到了我自己。也许,在一个非健康的社会状态下,任何一个健康者,都摆脱不了毁誉的命运。持身在我,毁誉由人,话是这么说,可中国的知识份子重名节的传统,又取消得了么?在我,直至今天,一个又一个毁誉,亦接踵而来,连苦心栽培者,也会在网上颠倒黑白,为个人一点可耻的私利,不惜对当日于他“恩同再造”的人,极尽造谣污蔑之能事。人性的卑劣,今天比起昨日,只会变本加厉,无以复加,谁叫这是个消费主义的“文学”时代呢?!

  但潘汉年与他这样一个群体,并不仅仅属于文学,虽然我们今天只能用文学来对他们进行表述——他们最终还是属于历史的。

  可说到历史,我又一次心碎了。

  潘汉年和他的战友们,是这样一个“历史群落”——他们既是辉煌的群体,却也是尴尬的一族。辉煌在于他们彪形炳赫于史册上建树的,有他人所无法替代的丰功伟绩,尴尬却在于他们无法进入历史的主潮中,无论是政治的、文化的主潮,而且还被蒙上种种让人黯然神伤的色彩,在前是毁誉,以及留尾巴的“严重错误”,在后则成了通俗读物、流行小说中的素材,飞檐走壁、狎妓玩票,无所不为——终难恢复历史的本来面目,包括我如此之呐喊亦无济于事。

  他们既是有幸的群体,却也是可悲的一族。无论如何,他们毕竟是投身于一场轰轰烈烈的民族解放与民族独立的斗争之中,死不旋踵,义无反顾;可悲的是,他们本都是有启蒙思想、追求个性自由并且有着独立人格的一代新人,可硝烟散尽,却只余下一个符号,连自己也荡然无存了。包括潘汉年在内,他已成为中国20世纪中一个冤案的共名,没有人,也没有作品对他的独立人格与个性自由作出评述。例如,他与董慧的结合,是一再受到组织警告,最后,仍不惜接受了处分,这样,他放弃了进入七大中央委员会的机会,也就永远被屏于中央最高权力机构之外,这也为他日后的悲剧埋下了伏笔。当时,他已是中央委员的候选人。这也是为什么董慧一直相伴他至死并紧跟而去,死在劳改农场,而不愿回香港父母身边的一个重要原因。这也只有在采访中才可能得知的,汗牛充栋的文字材料中,你是找不到的。爱江山更爱美人,得一红颜知己,在他已终身无悔了。这么写,真担心又会被流行小说拿去再演绎一个哀顽感艳的桃色故事,不过,不写出来,也不甘心被种种匡定的“传传”把他重新规范为一个符号。

  事实上,这一批人中,一个个都是有着强烈个性色彩的、活生生的人!创造社的小伙计们不说了,就拿冯雪峰来说,这位经历了二万五千里长征的老党员,只因与王明意见不合,一怒之下,竟跑回乡下去写小说,竟连一点“组织观念”也没有,袁殊更是罗曼蒂克,进入了解放区,还好上馆子,还养宠物——组织上不得不背着他把狗除掉;关露当年的逃婚,以及在平反后的自杀,至死仍不失的天真;恽逸群耿介、杨帆的洁癖,一直到瘳承志的达观……等等,在采访中,有要人这么惋惜过,说这些人如果不因为潘汉年而去搞报情工作,毁誉一生,继续留在文化界,那么,中国一部文化史、文学史,当留下他们的名字,而现在却不复有了。例如,袁殊对于报告文学与新闻学的贡献,关露过人的文学才华……等等,他们都是文人呀!驱赶一批文人去当“间谍”,未免太冷酷了一点。春江水暖鸭先知,这批文人,这些中国20世纪优秀的知识份子,他们本来就是启蒙的一代,先锋的一代,他们理应为中国的思想解放、民主演进作出更大的贡献,他们个人,本身也更有自由个性的色彩,他们每每是独立不羁、自由放达的,一下子他们服从严酷的秘密工作纪律,不允许有个人活动的天地,更不允许抒发个人的感情与见解,无疑是太可怕。

  然而,没有这批想像丰富、才华横溢的文人进入这一特殊的战线,又怎会导演出如此惊天动地、有声有色的大剧、壮剧来呢?

  包括日后的悲剧,少了他们,也就少了应有的色彩——也许我这么说,也实在是太冷酷了。

  不管怎么说,他们加入这一大剧、壮剧,导演得如何出色,说到底,也还是悲剧,悲剧在于,他们比任何人,更早意识到个人的独立、自由在历史进步中的可贵,却不得不牺牲它们,服从民族救亡的召唤。他们也并没有错,为了相对而不得不牺牲绝对。可是,在相对的状况下,我们又为什么不允许他们独抒性灵,表现一点个性色彩呢?尤其是在民族救亡任务已经完成之际。当然,我们这么说,也还是太天真了点。

  理性、宽容,说到底,也就是对人性的认识,反过来,也是人性的表现。尤其对于在秘密战线工作的人来说,他们时刻都得把生命置之度外,对“白区工作路线”的否定,正是要把这么一批可歌可泣、九死一生过的同志再度置之于死地。这已不仅仅是“左”,而是灭绝人性了。

  平反了并不等于一了百了。

  平反只是案件的了结,而远非事件、更非思想上的了结。

  因此,无论是潘汉年,还是冯雪峰、袁殊、关露,他们在死后,在平反后,仍承受那些其实已非组织,却偏偏要摆出一副“组织”面孔的、自以为革命得不得了的人的说三道四,指手划脚,未免太教人气噎。

  是的,该结束的一切,远还没有结束。

  在这一事件上呼唤理性,呼唤人性,我们还仅仅做了层面上一些看上去必不可少的事情。而在事件的深层,我们如何作全方位的思想文化上的探究,在历史与现实的交汇点上寻索其更深刻的、更警世的内容,恐怕,在今天仅仅是开始。

  不是结束而是开始。

  我们的话题,回到了上世纪初发生在我们这个大陆另一端的、一个已拥有民主传统国家中发生的德累福斯事件上。众所周知,这一事件,给一个自命民主制度最为先进的国家拉响了警钟,从而使这个民主国家开始了又一轮新的民主进程——民主本身也是在不断完善与进步的。那么,对我们这个缺少民主传统的国家,发生在世纪末的潘汉年这一事件,又该给我们怎样的启迪呢?

  发人深思的是,事件中的人物并不重要,人们在德累福斯平反后竟得知,受害者本人却是一个专制主义者,便这丝毫影响不了因他而在法国掀起的又一轮民主浪潮。

  显然,我们远还没有获得像法国德累福斯案件中取得的对民主的大反思,也许,正因为缺少一位如左拉这样的大师的牺牲,而两大事件相距却已整整一个世纪了。

  潘汉年不是德累福斯,同样,也不是与德累福斯不同的左拉,事件的意义已远远超出了他个人,这也便是一本书产生的理由。它也仅仅是一个思考的开始,所以,不是写他一个人,而是一群人,更是整个的事件,力图在这已被恶意或者善意者弄得面目全非的事件中,打捞出若干一些不仅仅属于过去与今天,对未未来更重要的东西。

  不是为了拯救蒙难者(包括死者,也同样需要新的一轮拯救,以免被任意涂抹成别的什么),更重要的是自救。

  因为他们拥有未来,虽然仍有许多变数的未来。

  当年,一位历史家——他叫劳申布希,向一位德国杂货商解释,说放弃自由就是放弃无价之宝,这在感情上是无法接受的,可当时已坦然甚至拥抱了法西斯政权的这位杂货商的回答却是:“可你根本不理解,在过去,我们曾为选举、政党、投票担忧,我们有责任。而现在,我们一点也不为此担忧,我们自由了。”

  针对这一故事,凯西尔写下了这么一段颇值得我们反复品味的话:“自由不是人的自然的遗产,为了具有自由,我们必须去创造它。如果人只是简单地顺从其自然本能,那他将不会为自由而奋斗,他将宁可选择依从。很明显,依赖他人要比自己思想、自己判断、自己决定容易得多。这说明了这样一个事实,即不管是在个人生活还是在政治生活里,自由经常是被看作一种负担而不是一种特权。在特别困难的条件下,人们试图抛掉这种负担。这时,极权国家和政治神话就进入了……它们隐瞒和肢解自由的真谛,但同时它们又解除了人的一切个人责任。”

  半个世纪前的这段话,迄今仍一样地振聋发聩。

  自救、自赎,也正是在这个意义。

  我们应当有这人勇气。

  中国人的希望亦在于中国人自身。

  如果我们尚不会自我拯救的话,那么,是不会有外来的别的什么来拯救我们的,如果有,那也不是拯救,而只能断送。

  人,在其现实意义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构成“潘汉年”的,正是他如此之多层面上的社会关系的综合——所以,从他与他的战友们的关系上,去认识他,必定比那些光凭死材料,尤其是被冤案搞得乱七八糟的材料,要更接近于他的本来面目一些。同时,也通过对这样一个“他”的认识,去改变我们有可能的命运,从而认识我们自己。

  潘汉年,尤其是与他一同战斗过的知识份子,自“五·四”以来,一直是追求自由、民主、科学的斗士,可以说,他们是20世纪启蒙的一代,是从蒙昧禁锢的封建社会走向现代社会的先行者,然而,在民族救亡的危急关头,他们都义无反顾投入了血与火的斗争中,不仅献出了生命,甚至自己的名誉——对于重名节的中国知识份子,这是比牺牲生命更为艰难的事。可他们这么做了,凭什么,今天我们不能为他们讲几句话,并去认识他们,理解他们呢?我不知道,从长远来说,把这么一批有独立人格的先行者,置身于必须完全消失自己的群体斗争之中,是否合适,可在当时,却是别无选择了。

  如果我们还去责备在“消失自己”之际的若干个性的表现,无疑是把你们忍痛作出的退让当作绝对的必要,并把这种“绝对”强加于今天,那么,历史只会开倒车。

  著名思想家埃里希·弗罗姆在他的名著《对自由的恐惧》中开宗明义地指出:

  

  现代人摆脱了前个人主义社会的束缚——这一社会同时给个体以安全感和限定,但没有获得个体自身实现——这积极意义上的自由,也就是说,他的理智、激情、感觉和潜能没能得到表现。自由,虽然它给人带来了独立性和理性,但也使人变得孤立无依,导致了焦虑与无能为力的感受。这种孤独感是无法忍受的,个体被迫面临抉择;那么从这种自由的沉重负担中逃脱,进入一种新的依赖并屈从它;要么到积极自由的充分现实,这种自由建立在人的独立性和个性特征的基础上……因为要想战胜极权主义力量,必须以理解他们回避自由为前提。

  是的,我书中的主人公最后都放弃了自由,当然并非弗洛姆所阐述的已“摆脱了前个人主义社会的束缚”——中国还没进步到那一阶段,他们也只是有这样追求而未为获取,所以,一种历史的惯性导致这种放弃或回避均是无可谴责的。

  问题是今天,当我们已意识到并自觉地去争取自由、民主、人道与正义之际,我们是否仍有可能去放弃与躲避?!是否仍在顺从历史惯性的藉口下逃脱自由并“进入一种新的依赖并屈从它”?

  天何言哉?!对于如此一个苦难深重的中国,我们应该有一个清醒的回答了!

  在英文中,Conscientization一词,可译成良知,也可译成为感悟,或许,一种良心的发现,便是一个感悟,面对潘汉年,我不知道,是否所有涉案(无论是办案的还是被牵连的,以有义们这些后人)者,都能有一些感悟。我今天说的这番话,是否可为他们所接受,但至少,当对这样的话宽容一些吧。所以,我也就这么写一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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