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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为港澳台侨胞带来福音
港澳台及海外华侨华人对今次的北京两会关注重点之一是物权法草案能否通过。之所以关注,不是因为草案争议很大,不是因为草案经13年反覆讨论、审议次数创全国人大立法史之最而显得特别不同,而是因为物权法事关千千万万港澳台侨胞的切身利益。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日前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关于物权法草案的说明。这部物权法草案,极有可能在今次人大会议上获得通过。
物权法对中国社会的影响是很大的,北京的强卫代表表述得非常清楚,他说:物权法草案比较成熟,具有严谨的科学性,充分体现了从国情出发、立足实际的精神;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对解决当前经济社会中的突出问题具有指道作用;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对物权的规定符合法制基本规律,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能起到规范、指道、调整的作用。在新形势下,实施物权法是贯彻《宪法》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推进依法治国;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为保护公民财产、实现以人为本提供了法律依据;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对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有重大作用。
如果不采取如此官式的言论来表述呢?那就需要明白地看到,这部法对民众究竟有什么好处?我们认为最大的好处是:私人财产能明确得到法律的保护。举例而言,70年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民众的房子怎么办?有人说,国家可以依法收回,只给房主一点补偿金。许多民众为70年后自己住宅的命运焦虑不已。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为物权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时百姓关注的焦点话题之一。物权法草案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仅此一项,物权法就能得到人民的高度支持!
我们有充足的理由相信,物权法对中国社会的和谐建设能起到重要的影响作用。首先,它有利于解决目前存在的社会矛盾。其次,它能激发民众创造财富的热情。第三,有利促进市场经济的整体发展。只要中国大陆好,港澳台侨胞就不会不好,因此,物权法也施惠于港澳台侨胞。
更加直接的是,港澳台侨胞长期来是中国大陆房地产市场的重要投资者,物权法的出台当使港澳台侨胞在中国大陆投资的物业得到更加充分完善的法律保护,对其他的各项经济贸易投资项目也同样起到保护作用。
香港文汇报的社评表示,随着香港与内地经济和人员交往的进一步频繁,前往内地经商和置业的港人日益增多。按照物权法草案的规定,所有物权所有人,包括海外投资者及港人在内地的财产权利,都将会得到公平的对待,他们受到的待遇与公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不会有差别。这将为港人在内地投资、置业去除了一个最大的后顾之忧,大大提升港人前往内地发展的信心。这篇社评说的很对,其实不仅仅是港人,澳门的同胞、台湾的同胞、海外的同胞,莫不同样受益,莫不同除后顾之忧!
对于物权法的争论,我们没有视而不见。各界对此有不同的看法,有争论,应该是正常的,因为这毕竟是过去没有的新鲜事物。但是,如果把争论划定在富人穷人之矛盾,恐怕就是大错特错的。社会主义国家,更应该做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的存在,是为了维护人人平等。只维护富人,法理不容。只维护穷人,法理也不对。如果以为只有富人需要物权法,穷人不需要,也是错的!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燕继荣在论述物权法时讲了一个意味深长的故事,提出了一个发人深省的问题:18世纪中叶英国有一位首相,名叫威廉 ·皮特。在一次演讲中,他说过这样一句话,「穷人的寒舍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这句话表达了财产权对穷苦人的重要性和神圣性。皮特作为政治家对财产权的尊重,表明他认识到了财产权对个人(包括穷人)的保护作用。他提醒人们,即使是穷困潦倒的人,在他的寒舍里也有对抗国王权威的权利。那么,是什么赋予了一个穷人以对抗国王的勇气和力量?
港澳台侨胞在大陆投资经营,最大的担忧是自己的房子人人都能进,如今有了物权法,国王也不能进寒舍,港澳台侨胞还担心什么?物权法对中国社会的影响,将是极其深刻的!
作为絶大多数在中国大陆投资房地产以及经营企业的港澳台侨胞来说,为数极少的人能与富豪划等号,但是大部分人可能很难与所谓穷人划等号,这是一个很特殊的阶层。在物权法未有出台之前,心中总是有所不安的,有所顾忌的。事实上,因为没有具体的法律保护,很多的港澳台侨商人在大陆的投资都受到不同程度的侵占、伤害。所以,物权法的通过,势能消弭损害,展开新的局面,加强投资大陆的信心,对港澳台侨胞来说,絶对是一大福音!港澳台侨胞,翘首以待!
200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