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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所敬畏
周国平
在这个世界上,有的人信神,有的人不信,由此而区分为有神论者和无神论者、宗教徒和俗人。不过,这个区分并非很重要。还有一个比这重要得多的区分,便是有的人相信神圣,有的人不相信,人由此而分出瞭高尚和卑鄙。
一个人可以不信神,但不可以不相信神圣。是否相信上帝、佛、真主或别的什么主宰宇宙的神秘力量,往往取决于个人所隶属的民族传统、文化背景和个人的特殊经历,甚至取决于个人的某种神秘体验,这是勉强不得的。一个没有这些宗教信仰的人,仍然可能是一个善良的人。然而,倘若不相信人世间有任何神圣价值,百无禁忌,为所欲为,这样的人就与禽兽无异了。
相信神圣的人有所敬畏。在他的心目中,总有一些东西属于做人的根本, 是亵渎不得的。他并不是害怕受到惩罚,而是不肯丧失基本的人格。不论他对人生怎样充满着欲求,他始终明白,一旦人格扫地,他在自己面前竟也失去了做人的自信和尊严,那么,一切欲求的满足都不能挽救他的人生的彻底失败。
相反,那种不知敬畏的人是从不在人格上反省自己的。如果说“知耻近乎勇”,那么,这种人因为不知耻便显出一种卑怯的放肆。只要不受惩罚,他敢于践踏任何美好的东西,包括爱情、友谊、荣誉,而且内心没有丝毫不安。这样的人尽管有再多的艳遇,也没有能力真正爱一回;结交再多的哥们,也体味不了友谊的纯正;获取再多的名声,也不知什么是光荣。不相信神圣的人,必被世上一切神圣的事物所抛弃。(摘自《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