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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情为儿女不容
《广州日报》A22版“阿婆孤身夜行4小时诀别恋人”。谓广州两位孤寡老人相恋10年难成眷属,只因双方子女十年如一日地反对。直到老汉身患肠癌,其子女亦狠心不告知倾心人。待阿婆从邻居口中无意得知,心上人已弥留床榻,只剩下一口气了。阿婆悲情难抑,一反媪态,“能见上他最后一面我也算满足心愿了”。可怜阿婆没有办法得到任何资讯,只知道往有医院的地方走。半夜启程,润衫泣无声,足足走了四个小时实在累得动不了,遇一好心菜农通知医院派车才赶上见恋人最后一面。至于见面情景,我注意到文中这样的描述,“孙老伯伸出枯瘦的手,紧紧握住阿婆的手,嘴唇颤抖着轻轻说道:‘谢谢…’。而阿婆一把紧紧抱住他,老泪纵横。目睹此情此景,现场抢救的医护人员和老伯的儿女忍不住都流下了眼泪。约10分钟后,他在心爱的人的怀抱中已经安然去世”。
报纸老编将之定性为“广州昨上演一出令人逥肠荡气的爱情故事”。我却分明从字里行间中嗅出泪语怨言。首先,这件事只会发生在六七十岁的人群中,虽经40年浊烟瘴气的浸蚀,仍有“漏网之鱼”的真性情。其二,二老的悲剧实为二老自己一手导演:假如早知自己隔代遗传出这等没心肝的货色;假如早知儿女如此不忠、不孝、不情、不义,不要也罢。其三,从本质上来说,国人生孩子不是履行人类自身生产义务,而是把它当作血缘投资和养老保险。反过来,当子女长大成人该回报父母的时候,年迈父母人生后段发生的任何影响其回报的“因素”,做子女的当然是非常的介意并付诸于行动。因为它关系到年轻人自己的切身利益啊。尽管也有真正能理解黄昏恋的年轻人,但多数都属于更关心将来自己在父母身家分配上的一类。什么亲情孝道,养育之恩,寂寞孤单,父母伤心落泪、委屈求全比起自己的利益,他们当然是更关心后者。
“茅屋为秋风所破”。晚情为儿女不容。孤寡老人谈婚论嫁,对象找的好不好是老人自己的事,但反对父母再婚重嫁却跟旧时父母包办子女婚姻一样的无良无德,加上恩将雠报!它无异于将父母视为扺押人质,精神上等于置父母于活埋坑。
200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