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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稀何所惧


  今天《南方日报》A07“民意”版头条“吃饭的账还挂着签单的人已身亡”,是该报改变办报思路、落实“三贴近”的一次成功努力。陆丰甲子镇72岁老伯几年前开了一家餐厅,本以为赚三俩养老钱,谁料镇政府把它当作后院免费食堂,隔三差五领一帮客人到这里消费,吃完签单走人。几年下来,甲子镇政府赊账128万元,甲西镇政府欠款2万元,另有4000元个人名义开据的零星欠条。现在老伯面临的窘况:一边是3万多元欠款因旧领导去世、新领导不认账而迟迟没有下文,一边是当初开办餐厅借的钱未还、债主上门催讨,老人只好低价变卖餐厅,用于还清债务。可欠老人债务的镇政府,却未如老人那样表现出起码的公民道德。当初吃饭签单的陈姓负责人虽然已去世,但饭既是代表镇政府做东请客吃的,后任镇长或说政府指定的新签单人就应担起这个还钱的责任,而不应该以签单的人去世为推脱。再说,去世的只是甲子镇签单人,附近的甲西镇吃饭签单的负责人至今还活得好好的,只不过调离别处工作而已,难道这也能成为吃饭赖账的理由?这不是明摆着欺负老百姓吗?现任新领导不能因为没有吃过老伯的“霸王餐”,就对前任“以政府的名义”开据的欠单不负责。这道理如同“父债子还”一样简单,为什么当地政府却装傻充楞、歪理正说呢?我想余老伯假如不是七十有二,体弱多病,有11个胆也不敢“开罪”当地政府的!正因为感到时日无多,才身无顾忌,心生豪气,为自己讨个“说法”。可我们应该“体恤百姓疾苦”的基层政府又怎样呢?能拖就拖,能赖就赖,能少还一点就少还一点。而且昔日餐桌上的豪气不知哪儿去了,甩下一句“镇政府一下子还清款有困难”就罢了,整儿一副穷酸兼赖皮相。现在欠老百姓钱的样子,直脱脱告诉我们:将来主动为老百姓谋福利的可能性极小!

200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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