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生态环境及物质基础,是人类生活资源的宝库。人类从湖泊、海洋走来,却忽略了对曾经养育自身的蓝色摇篮的保护。千百年来,人类对海洋的认识龢利用局限在“通舟楫、兴渔盐”。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人们对可利用资源的渴望,把人类对海洋的认识和开发利用带进了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尤其是近一二十年间,人们已逐步重视海洋,世界各国在海洋资源和海域方面时有磨擦也就不足为奇了。可以预见,21世纪海洋将成为世界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宝贵财富。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海洋资源更深层次上的开发利用,使近岸海域富营养化程度越来越高,致使海域污染日益严重,引发形成“赤潮”的海生藻类过度繁衍,使“赤潮”灾害频繁发生,幷且发生的规模及危害程度也日益加剧。20世纪70年代以后,有关“赤潮”的报导越来越多。据不完全统计,1970—1994年我国有记载的“赤潮”达256次。由于信息网络不够健全,“赤潮”实际发生的次数可能远远不止这个数。在我省珠江口和一些水体交换能力较差的海湾,如:大亚湾、大鹏湾、深圳湾、湛江内湾、粤东海域等海区,“赤潮”发生的次数也有越来越多,面积越来越广,持续时间越来越长,危害越来越重的趋势。例如1997年10月底到12月下旬在汕头柘林湾、南澳岛等大面积海区暴发的棕囊藻“赤潮”,持续了近两个月,造成湾内网箱养殖鱼类大面积死亡,经济损失达6000多万元。这些“赤潮”事件不同程度地使我国海洋生态环境遭受破坏,也给海洋生物资源及渔业生产、海水养殖业和滨海旅游业等造成危害和经济损失。
在广东省委、省政府大力推进建设海洋大省过程中,汕头市南澳县党政领导推行科技兴海,不断总结经验,使全县4600平方公里海域成为海上“蓝色牧场”,使“赤潮”多年来不敢肆虐南澳。
通过调查和考察,我们认为南澳县创造出立体生态模式,发展海洋经济,防治“赤潮”的经验是成功的,应及时在我省近岸海域推广。他们的主要做法和经验如下:
(一)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有效防止“赤潮”的发生。多年来南澳依托海洋科技部门和大专院校,采用生态型的养殖模式,开发出一条鱼、贝、藻混养和间养的路子。养鱼产生的海水富营养化,使浮游生物增多,采取大量养殖贝类(牡蛎、扇贝、小贝类等)措施,贝类大量摄食浮游生物,达到营养平衡;鱼类、贝类排泄物(包括N、P、K等富营养化元素)和排出的二氧化碳,则通过藻类等海洋植物的光合作用进行吸收、消化,并提供海洋鱼类必需的氧气,形成生态良性循环。
(二)加强对近海海域的规划和整治力度,发展经济藻类养殖。县政府先后印发了《南澳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南澳县浅海滩涂增养殖管理暂行规定》、《南澳县海水增养殖区域规划整治及实施养殖证制度的工作方案》等一批规范性文件,对海域进行规划整治。此外,海洋与渔业部门还采取海域养殖面积控制在60%;沿岸50米区间划定为自然繁殖带;规定贝类与藻类混养和间养比例;网箱养鱼间养藻类,鼓励群众发展藻类养殖和深水网箱养殖等一系列措施,减少养殖业对海洋环境的污染。
(三)结合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建设,防止近海水域污染。南澳县投入资金3000多万元,兴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生活垃圾集中填埋场。同时加强工业废水处理和废水排放的管理工作,把污染物的排放量尽可能压缩到最低限度,减少对海洋环境的危害。
(四)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把防治“赤潮”和建设自然保护区结合起来。南澳是热带、亚热带季风气候的交汇区,南澳海域有台湾黑潮、南海涌升流、闽粤沿岸流等五股海流汇集,独特的地理位置使得南澳岛生物多样性明显,仅海洋生物种类就达7000多种,其中经济鱼类700多种。南澳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这独特的资源,结合生态示范区建设,采取多种措施加以保护。以中华白海豚、灰海豚、灰鲸、伪虎鲸等海洋哺乳动物以及海龟产卵场等作为保护对象的“南澳——东山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区”已于2002年10月获联合国发展规划署批准;为保护海洋自然环境、生物群落以及渔业资源而设立的“南澎列岛海洋生态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也已开始,这将从根本上起到防止“赤潮”的发生。
通过多方面的努力,南澳海域近年来从未发生过“赤潮”,海水水质基本达到国家一、二类标准。水产养殖面积已近30000亩,其中藻类养殖面积3000多亩。南澳人摸索出一条摆脱海洋生态恶性循环的路子,初步建立了海洋生态良性循环的体系。在防治“赤潮”中取得了成功的经验。
在建设海洋大省的过程中,建议我省有关部门重视南澳防治“赤潮”的成功经验,推动我省防治“赤潮”的工作,促进我省海洋经济的持续发展。
(200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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